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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峽市看守所地址|電話|位置|地圖|導航|乘車路線|律師會見
▼三門峽市看守所地址:三門峽市省道S312與009鄉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導航:三門峽市槐香苑小區
▼乘車路線:三門峽站乘坐1路公交車到加油站下車,向北200米轉向東步行1.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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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峽市看守所推薦會見律師:要永輝律師,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律所合伙人。要永輝律師執業十多年以來辦理了大量案件,擅長辦理刑事辯護、刑事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死刑辯護、申訴控告、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犯罪案件,擅長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執業以來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辦案技巧。勝訴率高、收費合理,以專注、專心的服務理念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勤奮、敬業、務實,突出的業績、良好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評。

一、認定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1.關于罪與非罪的界限。
首先,要將本罪與合法的宗教活動相區別。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宗教活動也在國家的保護之列,而會道門、邪教組織和迷信本身就是對合法宗教的褻瀆,因此,本罪懲治的重點是會道門和邪教組織,打著宗教的幌子利用迷信活動等,實施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犯罪活動。
其次,要將本罪與違法行為相區別。需要嚴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釋確定的人罪標準來具體把握。既不能將行政違法行為人為拔高為刑事犯罪,以刑代罰也不能將刑事犯罪降格為行政違法行為,以罰代刑。行為人雖然實施的行為已達入罪標準,但情節輕微,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也可不以犯罪論處。
最后,要將會道門和邪教組織的組織者、骨干分子與參加的一般人員相區別。重點打擊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進行犯罪活動的組織、策劃、指揮者和屢教不改的骨干分子。對受蒙蔽、脅迫參加會道門、邪教組織或已退出,不再參加活動的人員,視具體情況可不作為犯罪處理、不起訴或免予刑事處罰。
2.關于此罪與彼罪的區分。
組織、利用邪教組織,制造、散布迷信邪說,組織、策劃、煽動、脅迫、教唆、幫助其成員或者他人實施自殺、自傷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過失致人重傷、死亡的,以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重傷、死亡罪定罪處罰。邪教組織人員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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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于本罪的既未遂形態。
本罪為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司法解釋列舉的相關行為的即構成既遂。但在制作、傳播邪教宣傳品的情形中,仍然存在既未遂的區分。根據《辦理邪教組織刑事案件解釋》的相關規定,為了傳播而持有、攜帶,或者傳播過程中被當場查獲的,如果邪教宣傳品不是行為人制作,尚未傳播的,以犯罪預備處理;在傳播過程中被查獲的,以犯罪未遂處理。
4.關于本罪的罪數形態。
行為人犯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又有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過程中,又有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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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300條第1款規定,犯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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