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數字化時代,詐騙手段層出不窮,合同詐騙罪短信便是其中一種頗具迷惑性的詐騙方式。下面通過一個具體案例來深入解讀合同詐騙罪短信的相關法律問題。
小李收到一條短信,內容大致為:“您好!我們是一家大型貿易公司,現急需一批特定規格的電子產品,看到您公司網站上有相關產品介紹,若能合作,利潤豐厚。請速與我們聯系,簽訂合同后即可支付高額預付款。聯系電話:[具體號碼],聯系人:[姓名]。”小李看到如此誘人的合作機會,心動不已,未作過多核實便與對方取得聯系。按照對方要求簽訂了合同,并收到了所謂的“預付款”。然而,當小李準備按照合同發貨時,卻再也聯系不上對方,“預付款”也無法追回,小李這才意識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詐騙。
首先,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犯罪行為。在上述案例中,發送詐騙短信的一方很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
他們虛構了自己是大型貿易公司且有真實合作需求的事實,這屬于典型的虛構事實行為。通過這種虛假信息吸引小李上鉤,使其產生錯誤認識并與之簽訂合同。
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對方故意隱瞞了真實意圖,即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意愿,只是為了騙取小李的貨物或預付款。一旦收到小李的貨物,便消失無蹤,非法占有了小李基于合同交付的財物。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般來說,如果收到的短信涉及以下特征,就要提高警惕:
1. 聲稱有巨額訂單,但要求過于急切,不給充分時間核實信息真實性。像案例中小李收到短信后很快就被催促簽訂合同,沒有足夠時間去調查對方公司情況。
2. 承諾過高的利潤回報,不符合正常商業邏輯。案例中提到利潤豐厚,這往往是吸引受害者的誘餌。
3. 要求先簽訂合同并支付預付款,卻不提供詳細的合同條款解釋或公司資質證明。對方沒有讓小李充分了解合同內容及自身情況,就匆忙要求簽訂合同付款。
4. 提供的聯系方式單一,多為手機號碼,無法通過正規渠道進一步核實對方身份和公司信息。案例中僅提供了一個聯系電話,沒有其他諸如公司官網、工商登記信息等可查詢途徑。
當不幸遭遇合同詐騙罪短信并遭受損失時,受害者應采取以下措施:
1. 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對案件進行立案偵查,收集相關證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盡可能挽回受害者的損失。
2. 保留與詐騙方的所有溝通記錄,包括短信、電話錄音、聊天記錄等。這些記錄在后續的調查和訴訟中都可能成為重要證據。在案例中,小李與對方的短信往來以及電話溝通記錄都對查明案件事實有很大幫助。
3. 盡快收集對方公司的相關信息,如短信中提及的公司名稱、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等,以及合同文本等資料。以便為公安機關提供全面準確的線索,協助破案。
4. 關注案件進展情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在公安機關偵查過程中,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和信息,推動案件順利進行。
對于企業和個人來說,防范合同詐騙罪短信至關重要。
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合同審查制度,在簽訂合同前,務必對合作方的主體資格、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進行全面細致的調查核實。可以通過工商登記查詢、實地考察、向行業協會咨詢等方式,確保合作方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個人在面對類似誘人的合作機會時,要保持冷靜和理性,不要被高額利潤沖昏頭腦。嚴格按照正規的商業流程辦事,不輕易相信陌生人通過短信發來的合作信息。遇到疑問及時向專業人士咨詢,或者通過官方渠道核實對方身份和信息。
總之,合同詐騙罪短信是一種狡猾的詐騙手段,我們要通過案例分析,認清其本質特征,提高防范意識,避免陷入詐騙陷阱,一旦遭遇及時采取正確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司法機關也應加大對合同詐騙罪的打擊力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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