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神”, 其實是人類 “創造”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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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結論拋出時,必然會引發諸多質疑。在多數人的固有認知里,神是超越一切的終極存在 —— 祂無需依托任何實體,不受自然法則約束,自始至終 “本來就存在”。人們很難接受 “無所不能的神,竟由渺小的人類創造” 這一觀點,畢竟人類在宇宙中不過是滄海一粟,連地球的壽命都不及宇宙的千分之一,連太陽系的邊界都未曾真正涉足,又怎能 “創造” 出掌控宇宙的神?
但倘若我們跳出 “神是否真實存在” 的表層爭論,深入人類認知發展的本質、科學探索的邊界,以及感官與大腦的運作規律,就會發現:“神由人類創造” 并非無稽之談,而是人類在面對未知與認知局限時,必然會產生的主觀產物。接下來,我們將從科學追問的終點、感官與大腦的局限,以及科學與神學的關系三個維度,逐層剖析 “神到底由誰創造” 這一問題。
縱觀人類科學發展史,我們始終在構建一套可驗證、可推導的邏輯體系,用以解釋世界的運行規律。從哥白尼提出 “日心說” 推翻 “地心說”,打破人類對宇宙中心的誤解;到牛頓以三大定律和萬有引力,統一天體運動與地面物體運動的規律,讓人類能精準預測行星軌道、解釋潮汐成因;再到愛因斯坦用相對論重構時空觀,用量子力學揭開微觀世界的神秘面紗 —— 每一次科學突破,都像是為人類認知打開一扇新窗。
但有趣的是,無論這套科學體系多么完善,物理定律多么精準,只要沿著 “為什么” 的鏈條不斷追問,最終總會走進一個無法突破的 “死胡同”,這便是 “邏輯自洽困境”。
以萬有引力為例。1687 年,牛頓在《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中系統提出萬有引力定律,指出 “任意兩個質點間的引力,與它們質量乘積成正比,與距離平方成反比”。憑借這一定律,人類首次實現了對宇宙天體運動的精準掌控,甚至通過計算軌道偏差,發現了此前未被觀測到的海王星。在很長一段時間里,萬有引力被視為 “宇宙終極規律”,仿佛掌握它就能洞悉萬物運動的本質。
可一旦追問 “萬物為何存在引力?引力的本質是什么?”,牛頓便陷入了沉默。在他看來,引力是 “上帝賦予宇宙的固有屬性”,是一種 “超距作用”—— 就像上帝在宇宙中拉起無數無形的 “線”,將所有天體與物體連接,通過這些 “線” 傳遞吸引力。這種解釋早已超出科學范疇,淪為哲學與神學的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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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 20 世紀初,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才為 “引力本質” 提供了新解。他認為,引力并非 “超距作用”,而是 “時空彎曲的幾何效應”—— 若將時空比作一張緊繃的彈性薄膜,星球等重物會壓迫薄膜產生凹陷,周圍的輕物(如衛星)便會沿著凹陷軌跡運動,這種 “軌跡彎曲”,就是我們感知到的引力。廣義相對論不僅成功解釋了牛頓力學無法破解的 “水星近日點進動” 難題,還通過日食時星光彎曲的觀測得到驗證,成為現代物理學的支柱。
但新的問題接踵而至:“物質為何能彎曲時空?”“時空本身如何產生?”“若時空誕生于宇宙大爆炸,那大爆炸之前是什么?宇宙為何會發生大爆炸?” 面對這些問題,即便最頂尖的物理學家也束手無策。目前主流的 “宇宙大爆炸理論” 認為,宇宙起源于 138 億年前一個密度無限大、體積無限小的 “奇點”,可 “奇點的本質是什么?”“奇點之前是否存在時空?” 這些問題早已超出現有物理學的研究邊界,滑向哲學甚至神學的領域。
這種 “追問到極致必陷困境” 的現象,在科學領域比比皆是。比如,我們知道物質由原子構成,原子由原子核與電子構成,原子核由質子與中子構成,質子與中子又由夸克構成 —— 但 “夸克之下是否有更小粒子?”“粒子的本質是實體還是能量?” 再比如,生命的遺傳依賴 DNA,DNA 通過轉錄 RNA、翻譯蛋白質控制生命活動 —— 可 “第一個 DNA 如何產生?”“生命從無到有的‘原始湯’中,是什么觸發了第一個細胞的誕生?”
這些問題的本質,都是 “邏輯自洽難題”。就像一條無限循環的鏈條:A 的存在需要 B 解釋,B 的存在需要 C 解釋,C 的存在需要 D 解釋…… 最終必然會出現一個 “無法被解釋的終極存在”。這個 “終極存在”,要么是尚未發現的科學規律,要么就是人類為終結 “無限追問” 而創造的 “神”。
牛頓、愛因斯坦、楊振寧等科學巨匠晚年對 “神” 的認知變化,恰恰印證了這一點。牛頓晚年將大量精力投入神學與煉金術,試圖從《圣經》中尋找 “宇宙第一推動力”—— 他堅信,宇宙的初始運動必然需要一個 “第一推動者”,而這個推動者就是神。愛因斯坦雖多次強調 “不信仰人格化的神”,卻也承認 “宇宙的秩序與和諧,難以用純粹偶然解釋”,他口中的 “神”,是 “自然的秩序與規律本身”。楊振寧在 2019 年的公開演講中更明確表示:“世界結構如此精妙,物理定律如此一致,背后一定有‘造物主’。但這個‘造物主’并非人形,也不是宗教中的神,而是一種未知的秩序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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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科學家眼中的 “神”,或許不是宗教典籍中能喜怒哀樂、獎懲人類的人格化神,但本質上都是人類為填補 “邏輯自洽缺口” 創造的概念。當科學無法解釋 “終極問題” 時,一個 “超越一切規律的存在”(即神),能輕松終結無限追問,讓人類認知體系暫時穩定,緩解對未知的焦慮與恐懼。
若說 “邏輯自洽困境” 是人類創造 “神” 的外部動因,那么人類感官與大腦的固有局限,則是 “神必然是主觀產物” 的內在依據。我們總以為自己在 “客觀認識世界”—— 用眼睛看色彩、用耳朵聽聲音、用鼻子聞氣味、用手摸質感,可實際上,我們感知到的一切,都不是世界的 “本來面目”,而是大腦對感官信號的 “主觀翻譯”。
先從視覺說起。視覺是人類獲取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約 80% 的外部信息通過眼睛進入大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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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眼睛并非 “萬能接收器”,它只能感知波長在 380-760 納米之間的 “可見光”,而在整個電磁波譜中,可見光的范圍不足萬分之一。波長更短的紫外線、X 射線、γ 射線,波長更長的紅外線、微波、無線電波,都無法被人類眼睛捕捉。這意味著,即便在我們眼前,也存在無數 “看不見的世界”—— 比如手機發出的無線電波、微波爐產生的微波、醫院 X 光機的 X 射線,它們真實存在,卻始終處于我們的視覺盲區。
更關鍵的是,即便對于可見光,我們感知的 “顏色” 也并非物體的 “固有屬性”,而是大腦的 “主觀定義”。物理學早已證明,顏色的本質是不同頻率的電磁波:當光線照射物體表面時,物體吸收部分波長的電磁波,反射另一部分,反射的電磁波進入眼睛后,被視網膜上的視錐細胞與視桿細胞捕捉,轉化為電信號傳遞給大腦,大腦再根據電信號頻率,“翻譯” 成我們感知到的 “顏色”。
比如,我們看到葉子是 “綠色”,并非葉子 “自帶綠色”,而是葉子吸收了可見光中的紅光與藍光,反射了綠光 —— 大腦將 “反射綠光頻率” 的電信號,定義為 “綠色”。若一個人視錐細胞異常(如紅綠色盲),他的大腦會將 “紅光頻率” 的電信號錯誤 “翻譯” 成 “綠光頻率”,從而看到與常人不同的顏色。但我們不能說 “紅綠色盲看到的顏色是錯的”,因為顏色本就沒有 “客觀標準”,只是大腦的主觀約定 —— 就像不同語言對 “紅色” 的稱呼不同(中文 “紅”、英文 “red”、法文 “rouge”),本質都是對同一電信號的主觀命名。
視覺還會頻繁產生 “錯覺”,進一步印證 “眼見未必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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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經典的 “靜態旋轉圖”:由黑白條紋構成的同心圓,盯著圓心黑點幾秒后,會感覺圓圈在 “旋轉”,但它實際是靜態的。產生錯覺的原因,是眼睛對不同顏色的感知存在 “時間延遲”—— 先捕捉到對比度高的黑白條紋,幾毫秒后才捕捉到對比度低的黃、藍色,這種 “延遲差” 讓大腦誤以為 “圖像在運動”。
還有 “側抑制現象” 導致的錯覺:黑色方塊與白色間隙組成的網格圖,會在方塊交界處看到 “灰色斑點”在不斷移動,但斑點并沒有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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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視網膜感光細胞會相互抑制 —— 強光刺激下的細胞,會削弱周圍細胞的信號傳遞,導致交界處信號被 “削弱”,大腦從而感知到 “灰色斑點”。
這些錯覺并非 “眼睛故障”,而是人類視覺系統在進化中形成的 “生存機制”—— 能幫助我們快速識別物體邊緣、判斷運動方向,在原始森林中更快發現獵物或天敵。但這也意味著,視覺從一開始就是 “帶有偏見的”,它不是 “客觀記錄世界”,而是 “為生存服務的主觀篩選”。
聽覺、嗅覺、觸覺的局限同樣明顯。聽覺只能感知 20-20000 赫茲的聲音,低于 20 赫茲的次聲波(如地震、海嘯波)、高于 20000 赫茲的超聲波(如蝙蝠、海豚的信號),都無法被人類聽到。我們感知的 “聲音”,本質是空氣振動產生的機械波,大腦將不同頻率的機械波,“翻譯” 成 “音調”“音色”“響度”。
嗅覺依賴氣味分子與鼻腔受體結合產生的電信號,觸覺依賴皮膚神經末梢感知的壓力、溫度信號 —— 這些信號最終都需經大腦 “翻譯”,才能成為我們感知的 “香味”“臭味”“光滑”“粗糙”。
從本質上看,人類感官就像一臺臺 “有限信號接收器”,只能接收特定范圍的信號,再轉化為大腦能理解的 “電碼”。我們從未真正 “接觸” 過世界的本來面目,只是通過感官這層 “濾鏡”,獲取了碎片化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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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感官是 “信號接收器”,大腦就是 “信息處理器”。但大腦的處理方式并非 “客觀中立”,而是 “主觀篩選與塑造”—— 它會根據需求、經驗、情緒,主動過濾掉大部分信息,只保留 “對生存有用的部分”,再將這些信息加工成 “認知模型”。這種 “篩選與塑造”,讓我們的認知充滿主觀性,也讓 “神” 的產生成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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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通過實驗發現,人類大腦每秒能接收超過 1000 萬比特的信息,涵蓋視覺、聽覺、嗅覺等各類信號,但每秒僅能處理約 100 比特,僅占接收量的十萬分之一。這意味著,99.999% 的信息會被大腦 “主動過濾”—— 就像繁忙的 “信息收費站”,只允許 “緊急車輛”(對生存有用的信息)通過,其余信息全被攔下。
“看不見的大猩猩” 實驗,生動展現了大腦的 “篩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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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人員讓觀察者觀看 30 秒視頻:兩支球隊(白球衣甲隊、黑球衣乙隊)傳球,要求數出甲隊傳球次數。視頻進行到 10 秒時,一個穿大猩猩服裝的人會從畫面中央走過,捶胸后離開 —— 整個過程持續 5 秒,且 “大猩猩” 的黑毛白臉與球隊球衣顏色對比鮮明,本應極易被發現。
但實驗結果出人意料:約 50% 的觀察者表示 “完全沒看到大猩猩”。當他們重看視頻發現 “大猩猩” 時,甚至懷疑實驗人員 “更換了視頻”。原因很簡單:大腦將 “數傳球次數” 定義為 “核心任務”,主動過濾了 “與傳球無關的信息”(包括大猩猩),只保留了 “甲隊球員的動作與傳球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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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實驗揭示了一個真相:大腦處理信息的核心目的是 “滿足當前需求”,而非 “還原客觀事實”。在原始社會,這種機制能幫助人類在復雜環境中快速聚焦獵物或天敵,提高生存概率;但在現代社會,它也導致我們的認知帶有強烈的 “主觀性偏差”—— 我們看到的,往往是 “我們想看到的”,而非 “真實存在的”。
大腦的 “認知塑造” 功能,更強化了這種主觀性。比如我們對 “杯子” 的認知,并非來自 “陶瓷材質、圓柱形結構” 等客觀屬性,而是大腦對 “杯子功能” 的定義 ——“能裝水的容器”。若一個物體像杯子卻不能裝水(如實心陶瓷杯模型),我們不會視其為 “真正的杯子”;若一個物體不像杯子卻能裝水(如掏空的椰子殼),我們會將其視為 “杯子替代品”。
這種 “功能優先” 的認知塑造,在面對未知時表現得更為突出。當遇到無法用現有認知解釋的現象(如閃電、地震、洪水),大腦會嘗試將其 “歸類” 到已知認知模型中;若找不到合適模型,就會創造新模型 “填補空白”。而 “神”,就是人類為解釋 “無法用現有認知解釋的現象”,創造的 “終極認知模型”。
古人無法理解 “閃電為何出現”,便創造 “雷神”—— 認為閃電是雷神發怒時投擲的 “雷斧”;無法理解 “洪水為何泛濫”,便創造 “河神”—— 認為洪水是河神不滿的 “懲罰”;無法理解 “糧食為何豐歉”,便創造 “土地神”—— 認為豐收是土地神的 “恩賜”,歉收是 “警告”。這些 “神” 的形象與功能,都與古人的生存需求(躲避災害、獲取食物)緊密相關,是大腦為 “解釋未知、緩解恐懼” 主動塑造的認知模型。
即便在科學高度發達的今天,這種 “認知塑造” 依然存在。面對 “宇宙起源”“生命本質”“意識來源” 等終極問題,若科學無法給出答案,大腦仍會傾向于用 “神” 來解釋。比如有人認為 “宇宙大爆炸是神的旨意”“生命誕生是神的創造”“意識存在是神賦予的靈魂”—— 這些說法,本質上都是大腦為 “終結未知” 進行的認知塑造,與古人創造 “雷神”“河神” 的邏輯并無二致。
更重要的是,大腦的 “認知塑造” 會受文化、教育、經驗影響,導致不同群體對 “神” 的定義差異巨大。古埃及人將神描繪成 “人身獸首”(如鷹首的荷魯斯、胡狼首的阿努比斯),因為他們認為 “動物的力量(如鷹的飛翔、胡狼的捕獵)是神性的體現”;古希臘人將神描繪成 “擁有人類外貌卻具備超能力的存在”(如宙斯、雅典娜),因為他們崇尚 “人體美與力量的結合”;而現代部分人將神想象成 “超越時空、掌控能量的抽象存在”,因為我們對 “力量” 的認知拓展到了 “時空與能量”。但無論哪種定義,都跳不出人類的感官與認知局限,都是主觀的產物。
有人可能會質疑:上述分析僅說明 “神是人類想象的”,并非 “人類真的創造了神”。問題似乎回到原點:神到底怎么來的?誰創造了神?
若想從科學角度尋找答案,很遺憾,科學無能為力。因為從某種程度上說,科學與 “人格化神” 存在邏輯對立 —— 科學的核心是 “可驗證、可證偽”,而 “神” 的定義是 “超越一切規律、無法被驗證”,兩者的底層邏輯相互排斥。
但我們必須明確:科學只是人類認知世界的 “一種方法”,而非 “唯一方法”。除了科學,哲學、神學等也能幫助我們認知世界。科學不等于 “正確”,它只是人類了解世界的 “一種工具”—— 就像我們用望遠鏡觀察星空、用顯微鏡觀察細胞,科學就是認知世界的 “工具”,它能拓展我們的認知邊界,但無法窮盡所有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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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常說 “科學的盡頭是神學”,這種說法其實并不準確。科學的本質是 “不斷探索、不斷證偽”—— 舊理論被新理論推翻,新理論在實踐中完善,這個過程永無止境,不存在 “盡頭”。比如牛頓力學曾被視為 “終極規律”,但后來被相對論與量子力學超越;而相對論與量子力學之間的矛盾,又指引著科學家探索 “統一場論”。科學始終在 “自我革新”,永遠不會停下腳步,自然也不會 “走向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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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說 “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試圖以此凸顯人類的渺小與愚蠢。但實際上,這句話恰恰體現了人類的 “偉大”—— 人類何德何能,能讓 “上帝” 發笑?若真存在人類眼中 “無所不能的神”,祂的認知層次與人類的差距,恐怕遠超人類與螞蟻的差距。我們不會對螞蟻的 “思考” 發笑,因為螞蟻的認知無法觸及人類的層次;若 “上帝” 會對人類的思考發笑,恰恰說明人類的認知,已經能觸及 “神” 的某些低級思維層次 —— 這難道不是人類的偉大之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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