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月22日凌晨,臺北馬場町刑場籠罩在濕冷的霧氣中。兩名士兵用擔架抬著一名奄奄一息的囚犯走向刑場中央。這位瘦骨嶙峋的中年人因高血壓昏迷多日,臨刑前被注射強心針以維持意識。他就是前臺灣義勇隊總指揮、國民黨臺灣省黨部副主任委員李友邦。盡管他抗日時期功勛卓著,但最終被蔣介石以“妻是匪夫必同罪”的邏輯定罪,成為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清算的典型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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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邦的路要從臺北蘆洲說起,1906年出生,少年時在街頭串聯反日,被殖民當局通緝,1924年人到了廣州,黃埔軍校第二期念書,抗戰打起來,他在浙江金華把臺灣義勇隊組起來,口號掛在隊旗上“保衛祖國、收復臺灣”,隊里跑前線做醫療救助,摸線索寫材料做宣傳,1943年升到中將總隊長,家里另一頭嚴秀峰在戰地也沒停過,1939年打東洲沙保衛戰,外界叫她“抗日花木蘭”,兩人走在前線的樣子,被人稱作“烽火俠侶”,這段抗日履歷亮在那兒,戰后回頭看,在島內卻成了被盯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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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國民黨退到臺灣,社會進入戒嚴,1950年嚴秀峰因為和中共地下的朱楓有來往被扣上“通匪”,判十五年,調查往來里沒看到李友邦參與,毛人鳳和谷正文向蔣經國講過他的情況,說人干凈,蔣介石那邊對臺籍精英的政治忠誠一直懸著心,1951年十一月陽明山革命實踐研究院開會,蔣介石當著人問李友邦一句“你妻子是匪諜,你會不知情”,話音落地就叫憲兵帶走,這一幕把那套按關系定案的做法擺在桌面上,證據缺口沒補上,親屬牽連就成了扣子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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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進去的日子不好過,青島東路看守所的房間光線暗,血壓高肝病重站不起來,公開審判遲遲不見,1952年4月21日三軍總醫院給出病況報告,說生命只剩四十八小時,軍法局那邊隨即把死刑流程往前推,判決書上桂永清批了“立即執行,以儆效尤”,蔣介石紅字“照準”,速度壓著程序走,這種辦案節奏在當時檔案里看得清楚。
同期的人里有吳石、朱楓,他們的材料里能看到情報往來的記錄,李友邦這案子靠的是連坐,事情過去多年,李的名字又出現在另一面,2005年國民黨中央黨部外墻掛他的肖像,2015年家屬拿到“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章,同一個人被不同場景使用,歷史記憶像符號一樣四處被擺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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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帶出來的影響落在島內政治也能看到,整合大陸與臺籍精英的那套安排沒跑通,蔣氏父子內部的力量分工也被外界討論,蔣經國知道情況沒有介入,制度里個人的取舍顯得謹慎,嚴秀峰出獄回到蘆洲李宅,一直做為夫正名的事,講話里提到兩岸同胞要努力和平統一,她到2015年離世前都在重復這件事。
從馬場町的槍聲,到北京西山無名英雄廣場的刻名,李友邦這一生像拼圖,抗日戰場的角色擺在前面,冷戰格局里又被推到另一邊,個人遭遇和時代的框架交織在一塊,后來人站在紀念碑前,眼睛要看的是權力怎樣落到人身上,司法的線怎樣拉直不打結,把程序守住,把事實說清,史料在公共空間里才不會被用著用著就失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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