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了“初三女生在校被同學毆打13次,后確診精神分裂?警方處打人者行拘不予執行,校方、教科局回應”一事,引發廣泛關注。
11月1日,王女士表示,她收到了內蒙古額爾古納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有關部門將對“額爾古納市第二中學打人事件”進行全面復查,“希望在官方對校園欺凌的重新認定過程中,我可以參與申辯。此外,孩子的精神分裂癥始終難以控制,我們家條件一般,孩子看病產生的費用等問題,我們希望能獲得有關部門的幫助。”
前情回顧
15歲女孩一個月在校內遭同學13次毆打
先確診“情緒障礙”,后確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
王女士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今年6月,她發現女兒小郝(2009年出生),在額爾古納市第二中學上初中時,疑似被女同學高某強行要錢、多次毆打等問題。6月底,她在與校方溝通無果后,選擇報警。
7月22日,經警方調查,認定高某在2025年5月7日至6月20日期間,在班級里與班級外的走廊內多次毆打小郝,經公安機關查明,高某共計毆打小郝13次,決定對高某以毆打他人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1000元。因高某未滿16周歲,不執行行政拘留。
事件發生后,額爾古納市教科局對涉事學校校長誡勉談話;副校長被警告處分,處分期半年,取消年度評優;班主任被警告處分,取消年度評優、職稱晉級,調離班主任崗位,進行師德師風培訓。
王女士表示,6月底,他們發現小郝出現心理癥狀,以為是抑郁癥,遂第一時間送小郝前往黑龍江某醫院治療,被醫院診斷為“情緒障礙”。回家靜養期間,小郝出現表情呆滯、突然情緒暴躁,并說“別打我,我害怕”“你是誰,是同學還是老師”等胡話。送醫后確診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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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目前被確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癥”
對此,校方、教科局均表示,經校園欺凌防治委員會研判,小郝和高某系好朋友,經常一起上下學、吃飯等,偶爾動手也會很快和好,故不屬于校園欺凌。教科局正協助小郝認定殘疾,協調民政、殘聯等部門,解決孩子后續的治療、生活問題。
最新進展
額爾古納市對校內打人事件啟動全面復查
“孩子病情加重,在醫院大喊‘不上學,他們打我’”
11月1日,王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10月31日晚,有關部門通知她,將對該事件啟動全面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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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官方出具的《關于啟動額爾古納市第二中學打人事件復查認定的通知》
根據額爾古納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出具的《關于啟動額爾古納市第二中學打人事件復查認定的通知》顯示,經研究,復查組決定啟動對該事件的復查認定工作,將按照相關程序,對事件的證據材料、調查過程等全面復查。
王女士憂心道,小郝最近病情加重了,在醫院不斷哭喊“我不上學,我要回家,他們打我”,“孩子現在有傷人傾向,醫生的治療方案都變了。原計劃11月1日,我們家去代表與復查組溝通,但因為孩子病情耽誤了,將溝通換一個時間。”
王女士表示,孩子的問題如何解決,是他們家唯一的訴求,“我們希望參與到校園欺凌認定過程中,讓我們對認定的結果有申辯的機會。此外,孩子的精神分裂癥始終難以控制,我們家條件一般,孩子看病產生的費用等問題,我們希望能獲得有關部門的幫助。”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張鵬康 編輯 劉夢雨
事件回顧
初三女生在校被同學毆打13次后確診精神分裂 警方處打人者行拘不予執行
“經過警方調查我才知道,一個來月時間,孩子先后被打了13次。如今她確診精神分裂,打人者僅被處以15天的拘留不予執行,校方、教科局認為不存在校園欺凌。”內蒙古王女士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說。
異常表現
一個月內女兒頻繁要錢,理由牽強
“同學說,她被同學高某長期毆打”
王女士家住內蒙古自治區額爾古納市,2009年,她和丈夫有了一個女兒小郝。
王女士告訴記者,一直以來,女兒的性格都不算內向,一直都比較乖。2022年,女兒考入了額爾古納市第二中學,“她雖然成績不好,但不是調皮搗蛋的孩子。”2025年,女兒臨近中考,結果出現了異常。
6月10日前后,王女士發現女兒小郝精神狀態不佳,表情呆滯,不好好吃飯,白天不愿意去學校,晚上躺床上不睡覺,“我問孩子咋了,孩子啥話都沒說。”6月19日,她向老師反映此事,也沒有得到答案。
“6月初至20日前后,孩子要了十多次錢,每次大約三五十元,最多一次要了600元。”王女士說,6月19日,女兒問其小姨要600元,但理由卻編的很牽強。小姨不放心,便于6月20日前往學校了解情況。一名同學說,女兒長期被女同學高某毆打,已經被打怕了。
“多次追問后,孩子說,這筆錢是給同學的,對方要求她給錢,不給就打她。她自稱被同學高某打了很多次。薅著她頭發撞墻、拳打腳踢、扇耳光、辱罵等。”王女士說,6月21日晚,她從女兒的小姨處了解到情況,隨即聯系了班主任李某。
調取監控
監控顯示:女兒一個多月被毆打13次
“副校長正巧碰到,卻沒有制止”
6月22日上午,王女士和丈夫、妹妹前往學校查看監控。她說,他們先找了老師,對方建議找校領導,他們選擇報警。
民警到場后,協調校方調取了校內監控,“我們當天只看到了6月20日的監控,監控視頻有聲音,疑因高某沒考好,心情不好,小郝上前安慰。她還沒開口,便被高某扇了兩耳光。”
“女兒說,對方威脅她,如果不和高某玩,高某就會打她。”王女士想查看其他時段的監控,但校方拒絕,稱涉及學生隱私。
一名被高某打過的學生證實,“高某打我少一些,經常打小郝。高某不讓小郝和我玩,一起玩她就會挨揍,她不敢還手,這學期每周都打好幾次。”“一開始高某是撕小郝的書、卷子,后來就是打她。都是當同學面打的,有同學跟校領導反映,但沒結果。”
6月23日下午,王女士和丈夫等人再次前往學校,要求調取完整監控,校方依然拒絕。他們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決定立案偵查。6月28日前后,民警通知他們去查看監控錄像,監控錄像顯示,5月7日至6月20日,小郝被高某毆打了13次。
王女士說,“有時是扇耳光,有時是拳打腳踢,有時是連推帶搡、掐脖子等,我女兒一次都沒反抗過。”“最讓我不能接受的是,5月21日晚6時許,高某毆打我女兒時,副校長林某正巧從旁邊路過,卻沒有管。”
“這是查出來的監控,還有很多沒查出來的,我不知道女兒在學校被打了多少次。”王女士異常氣憤。
追究責任
涉事學生被行政拘留15日,不予執行拘留
校長被誡勉談話,副校長、班主任被警告
根據額爾古納市公安局7月22日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高某,女,15歲。2025年5月7日至6月20日期間,在額爾古納市第二中學班級里與班級外的走廊內多次毆打小郝,經公安機關查明,高某共計毆打小郝13次。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之規定,現決定對高某以毆打他人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1000元。因高某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不執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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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學生被行政拘留15日,不予執行拘留
王女士說,起初,高某的家長提出補償5萬元,與他們和解,但他們希望高某能被依法處置,故拒絕和解,“高某在能查明的情況下,打了我女兒13次,造成孩子的精神出現異常。雖被行政拘留了15日,但卻不予執行,這讓我難以接受。”
此外,王女士認為這是一起校園霸凌事件,校方在處置此次事件中,存在嚴重失職,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根據家屬與額爾古納市教科局相關負責人的錄音顯示,該負責人表示,校長被誡勉談話;副校長被警告處分,處分期半年,取消年度評優;班主任被警告處分,取消年度評優、職稱晉級,調離班主任崗位,進行師德師風培訓。
精神分裂
事發后就醫診斷為“情緒障礙”回家靜養
病情惡化確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癥
王女士認為,校園霸凌的影響仍在持續。6月底,女兒原計劃參加中考,這件事發生后,其精神狀況出現異常,被迫棄考。6月24日,他們以為女兒是抑郁癥,便前往黑龍江哈爾濱某醫院治療。7月9日,因治療效果不佳,女兒情緒時好時壞,他們選擇出院,“我們家經濟條件不好,原計劃帶孩子回家靜養。”
根據病歷顯示,小郝被診斷為“情緒障礙”。
“此前,女兒表情呆滯,比較安靜,有時會說胡話,對周圍人感到懼怕。8月份開始,她突然變得情緒暴躁,不認人且動手打人,大喊大叫,她嘴里說‘我不是傻子,我媽媽也不是傻子’‘你是誰,是同學還是老師’‘別打我,我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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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郝的出院診斷證明
8月25日,王女士籌了2萬元,帶小郝前往呼倫貝爾某精神衛生醫院看病,病歷顯示,小郝被診斷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癥。
“醫生分析可能是在學校受到過度驚嚇所致,治愈可能性很低,只能嘗試通過藥物治療。”王女士哭訴,2022年,她和丈夫在外打工,女兒在親戚家借宿期間,曾患有輕度抑郁癥,2023年通過藥物治療治愈后,她便回家陪讀,照顧女兒,“我女兒當時已經恢復了,如今她的精神分裂,應該與校園霸凌有關。”
校方回應
不構成校園欺凌,雖有肢體沖突,但兩人是好朋友
“校方有管理責任,但劃分不了責任大小”
10月27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嘗試聯系額爾古納第二中學校相關負責人,他表示,小郝和高某在學校關系很好,經常一起上下學、一起吃飯等,兩人發生過肢體沖突,但很快就會和好,“每次沖突的時間很短,所以很難界定是否發生沖突,或者說誰欺負誰。最后一次沖突是6月18日,后面兩天兩人都很好。”
“學校有防欺凌舉報郵箱等投訴渠道,但班里也沒有人反映小郝被高某欺負。”該負責人說,接到家長反饋后,學校調解雙方,沒有提及高某向小郝要錢的情況,“我們調解時,家長報警讓公安機關介入,因此我們配合警方調查,警方的取證并未對我們透露。”
小郝和高某發生沖突,是否主動對高某動手,或還手?該負責人說,“從監控看,沒有發現你說的這種情況。你說高某強勢吧,但兩個孩子在一起,就是很好的朋友,小郝又不和別人玩。”
該負責人表示,事發后,他們成立了校園欺凌防治委員會,研判后認為這起事件不屬于校園欺凌事件,因為高某不存在蓄意傷害的情況。小郝在學校出了事,校方有管理責任,也受到了教育部門給出的處分,“家長的訴求是給孩子看病,我們也想和家長坐下來好好談一談,但校方的責任有多大,我們也劃定不了。”
教科局回應
不是校園欺凌,校領導、班主任均受處分
精神分裂的病因需綜合考慮
額爾古納市教科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事發后,校方曾啟動調解程序,但雙方未達成諒解,小郝家長報案,“警方對高某處以行政拘留,但因年齡不滿16周歲,故未執行拘留。”
“這件事,我們對涉事學校的校長、德育副校長、班主任都給了處分。”該負責人說,起初,小郝的家屬沒有別的訴求,直到9月份,家長反映小郝被診斷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癥,“這個期間,并沒有發生持續的侵害。”他們了解到,小郝初一時有過抑郁癥,此次事發后,校方啟動校園欺凌認定程序,但因兩人總是在一起吃飯、上下學等,雖然有肢體沖突,但很難界定是不是打架。
該負責人說,小郝的病情加重后,他們曾呼吁民政部門幫小郝認定殘疾,目前還在評定。如果構成殘疾,小郝將獲得民政救助,殘聯也會提供救助,紅十字會每年會有固定的救助,“孩子上學期間有醫保,家庭困難我們還能幫忙申請低保,未來孩子看病、生活應該不會有太大的障礙。”
“6月下旬事發后,孩子9月被認定精神分裂。這期間,孩子可能受到家長、社會等綜合壓力所致。”該負責人表示,等殘疾認定結果出來后,小郝的家長需要對醫療費等提起訴訟,最終的責任劃分由法院判定,“我們在持續關注這個孩子,幫助孩子積極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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