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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親情被歲月撕裂,當責任被逃避淹沒,一場關于贍養費的訴訟,揭開了父親缺席29年的家庭傷疤。
案件背景
?缺席29年的父親?
2025年,75歲的黃某將三個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贍養費。但子女們的答辯卻讓所有人沉默——“他從未盡過父親的責任”?。
1996年,黃某與妻子經法院調解離婚后,一走了之。三個子女(兩女一子)跟隨母親生活,而黃某在子女成長期間從未露面,也未支付過任何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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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控訴:被拋棄的童年?
?1、長女的艱難求學?。長女自幼患有胸膜炎,上學費用全靠社會捐款維持。讀完高中后母親無力負擔導致其輟學,父親黃某從未關心過她的病情,更未承擔過任何教育支出。
?2、殘疾女兒的悲劇?。次女因父母離婚時母親受打擊,導致早產并先天性殘疾。父親黃某從未探望,也未支付任何醫療費,全靠母親一人照顧。
?3、兒子的沉默反抗?。兒子雖未直接控訴,但法庭上提交的證據顯示,父親黃某從未參與過他的成長,甚至在他結婚時也未到場。
?“他從未盡過父親的責任,現在卻要我們贍養?”?子女們的質問,讓在場的人陷入沉默。
法院調解
?親情與法律的平衡?
面對子女的控訴,法院并未簡單判決,而是組織雙方調解。最終,黃某自愿放棄對殘疾女兒的贍養費要求,剩余兩個子女每月支付1250元贍養費,直至黃某去世。
法官說法
“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但親情不應被法律強制。希望雙方能放下過去,重新建立信任。”根據《民法典》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但父母未盡撫養義務的,子女可主張減輕或免除贍養責任。本案中,黃某長期未履行撫養義務,法院酌情減少其贍養費金額。
親情不是交易,而是雙向的付出?
本案中,黃某的“缺席”與子女的“抗拒”,背后是29年的親情裂痕。法律雖能判決贍養費,卻無法彌補缺失的父愛。
?“親情不是交易,而是雙向的付出。”?希望所有父母都能在孩子需要時在場,也希望所有子女都能在父母老去時,給予他們應有的溫暖。
來源:朔州朔城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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