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店里的執業藥師都在崗,沒有掛證的情況。”日前,株洲市荷塘區檢察院檢察官在某藥店進行回訪時,某連鎖藥店負責人介紹。這一變化的背后,是該院運用大數據技術開展執業藥師“掛證”專項監督行動發揮的實效。
執業藥師是群眾用藥安全的“守門人”,其在崗履職直接關系藥品質量管理、處方審核等關鍵環節的規范運行,與群眾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然而,該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部分零售藥店存在執業藥師“人證分離”的突出亂象——執業藥師證件僅用于藥店資質備案,實際并未在崗提供專業服務。“此類問題隱蔽性強,傳統‘人海排查’模式難以實現全面覆蓋,監管效能始終受限。”該院檢察官坦言,如何精準識別并有效整治“掛證”行為,成為破解藥品安全監管難題的關鍵所在。
今年5月,荷塘區檢察院依托全國檢察機關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管理平臺“藥店執業藥師人證分離監督模型”,構建起一套精準高效的監督體系。該院通過多方協調,從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株洲市荷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取了荷塘區零售藥店執業藥師基本情況數據和執業藥師繳納社保情況數據,將轄區零售藥店執業藥師的“注冊單位”與“就業單位”作為關鍵信息進行比對分析,篩查發現轄區零售藥店執業藥師就業單位與執業藥師注冊單位不一致,66條疑似違規“掛證”線索浮出水面。經走訪調查核實,確認轄區部分零售藥店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遂依法啟動行政公益訴訟立案程序。
在查清問題癥結、固定相關證據后,該院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向相關行政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書,督促其對“掛證”的執業藥師和存在“掛證”行為的藥店開展專項整治,加強日常監管,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秩序和執業藥師執業行為,切實保障藥品銷售安全,守護群眾用藥安全。
相關行政部門收到檢察建議書后立即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醫療衛生人員依法執業情況,進一步規范行業從業秩序。整治期間,共檢查藥店60余家,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3份,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同時,將持續加強對轄區內藥店藥師配備及執業行為的監管,并做好普法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機構和從業人員的依法執業意識。
“藥品安全關系千家萬戶的健康福祉,執業藥師作為藥品流通環節的‘守門人’,其在崗履職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保障群眾用藥安全的關鍵一環。”該案承辦檢察官表示,該院將持續深化大數據法律監督應用,以數字賦能筑牢藥品安全防線,更好守護民生所盼。
來源:湖南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王薇 通訊員 盤芳婷)
一審:劉雙昀
二審:陳佳婧
三審:楊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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