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我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積極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執法行動,推廣“簡案快辦”模式,從嚴從速查處餐飲浪費違法行為,積極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社會氛圍。現公布5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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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東方八所潮牛館美食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5年9月15日,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當事人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餐飲浪費標識標牌及提示語,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的行為。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5年9月19日,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回訪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餐飲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整改完畢。
案例2: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瓊山分局查處海口瓊山郭仁清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5年5月26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瓊山分局對當事人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餐飲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的行為。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瓊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5年6月3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瓊山分局進行回訪檢查,當事人已按要求張貼反餐飲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已整改完畢。
案例3: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儋州那大佳浩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5年4月25日,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其經營的就餐場所未張貼、擺放反餐飲浪費標識和提示超量點餐標識,未主動引導消費者適量點餐、取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的行為。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5年4月29日,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回訪檢查,當事人按要求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反餐飲浪費標識。已整改完畢。
案例4:樂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查處樂東千家啊英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5年4月7日,樂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樂東千家啊英飯店進行監督檢查。經查,該店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餐飲浪費標識,且店內的服務人員也未進行提示說明,未正確引導消費者進行按需適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的行為。樂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5年4月17日,樂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回訪檢查,當事人已在顯著位置張貼反餐飲浪費標識。已整改完畢。
案例5: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海南熱果王旅游開發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5年2月27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當事人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餐飲浪費標識標牌及提示語,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的行為。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5年3月13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回訪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餐飲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示提醒。已整改完畢。
來源:海南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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