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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邯鄲,王曙光因援助一名遭受校園霸凌的少年,意外墜入一張由詞語編織的巨網,前后兩次因“妨害作證罪”入獄。他堅持無罪申訴11年后,終于迎來“曙光”。
作者 | 磊叔
編輯 | 磊叔
題圖 | AI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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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本是人類溝通的橋梁,卻在某些時刻,異化為囚禁真相的牢籠。當“妨害作證罪”從一個嚴謹的法律概念,蛻變為可以隨意使用的武器;當“網絡曝光”在正義與違法的模糊地帶游走——我們必須承認,詞語,正在這片土地上掀起一場荒誕不經的狂歡。
王曙光的故事,始于一次再樸素不過的善舉。2013年,他回到邯鄲曲周縣祭父,偶然得知鄰居家13歲的少年王某龍遭受校園霸凌。作為一個普通人,他本能地伸出援手,協助這對父子走上維權之路。
然而,在這個詞語可以隨意賦義的時代,樸素,往往注定付出代價。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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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曲周縣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作證罪”刑拘王曙光,指控他“威逼利誘他人作偽證”。詞語,第一次展現了它可怕的可塑性:同一行為,既可被定為“威逼利誘”,也可被贊為“仗義執言”;既可被視作“妨害作證”,也可被理解為“追尋真相”。
在這場詞語的狂歡中,王曙光仿佛成了另一個“唐哲”——那位在重慶西南醫院江北院區被禁錮十六年的精神分裂癥患者。他們同樣困于程序與語義交織的囚籠,等待一扇或許永不開啟的門。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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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曙光所經歷的司法流程,構成一幅令人費解的圖景:2015年12月,檢察院以“不符合起訴條件”作出不起訴決定;然而,公安機關卻可以依據同一罪名,再次將他刑拘。這一幕,恍如卡夫卡筆下那位永遠無法踏入城堡的土地測量員。
法律,本應是捍衛公正的堡壘,有時卻成為常人難以理解的迷宮。當公民試圖通過合法途徑——信訪、網絡發聲——尋求正義,這些行為本身卻被重新定義,成為“施壓”或“干預司法”。
詞語的狂歡在此刻達到頂峰:同一舉動,既是合法維權,也是違法犯罪;既是公民責任的履行,也是對司法獨立的挑戰。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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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曙光的故事,讓人不禁想起另一位王曙光——那位曾在老山前線失去雙腿的戰斗英雄。他不僅重新站立,更登上者陰山主峰,高喊:“若祖國需要,我仍第一個沖鋒!”
兩位王曙光,一個在戰場上為國奉獻,一個在民間為公平奔走;一個面對的是敵人的地雷,一個面對的是制度的迷墻。他們都是時代的鏡子,映照出個體在宏大敘事中的堅持與掙扎。
戰斗英雄說:“軍人的字典里沒有‘躺平’二字。”而邯鄲的王曙光,則以他的經歷告訴我們:公民的字典里,不應有“沉默”二字——即便面對的是強大的體制與紛亂的詞語狂歡。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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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個月,事情迎來轉機。經中央巡視組督辦,河北省檢察院正式受理他的申訴。上級監督機制開始展現糾偏能力,然而這遲來的關注,能否真正撕裂那張詞語之網,仍是未知數。
此案的核心矛盾,如材料所指,在于“公民監督權與司法獨立性的平衡”。但更深層的問題是:當我們對詞語失去共同的理解,當行為可以被任意定義,我們又將依靠什么來守護社會的公正與信任?
王曙光,他既不參與狂歡,也不甘于沉默。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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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斗英雄王曙光曾說:“若祖國需要,我仍第一個沖鋒。”而今日中國所需要的,或許不僅是戰場上的沖鋒,更是日常生活中對公正與真理的堅守。
邯鄲王曙光的故事尚未終結,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的復查仍在繼續。但無論如何,這一案例已揭示出當下中國的一個核心困境:我們在詞語的狂歡中迷失方向,在程序的迷宮中遺忘初心。
遲到的正義仍是正義,但我們仍須追問:正義為何總是姍姍來遲?是誰設下重重阻礙?又是誰,在詞語的狂歡中,遺忘了正義本來的面貌?
而所有王曙光們的存在——無論是戰場英雄,還是民間維權者——都在提醒我們:囚籠或許存在,但希望永不湮滅。
來源/新黃河《男子幫助遭霸凌少年維權卻身陷囹圄:因“妨害作證罪”兩度入獄,堅稱無罪申訴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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