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著刀逼我上車,我只有逃!”
河北女子曹某某的逃亡之夜,成了她人生的分水嶺——丈夫持刀威脅、沿途毆打,她猛踩油門逃離,丈夫卻爬上車蓋阻攔,最終在車禍中喪生。而一審法庭上,她從未想到,自己從家暴受害者變成了“故意殺人”的囚徒,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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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啊!” 曹父聲音顫抖。2024年5月20日深夜,曹某某和女性朋友簡單聚餐,卻引爆了丈夫劉某某的猜疑。凌晨時分,劉某某酒后沖回家,舉刀逼問,硬拽著她開車“對質”。行車記錄儀里,是他闖紅燈的瘋狂、撕扯她衣褲的暴力,以及她絕望中的掙扎。
“他把我拖到車尾,上衣都快撕沒了……我好不容易掙脫,只想開車逃命!”曹某某回憶道。誰知劉某某竟撲上車前蓋,拍打玻璃阻攔。車輛失控撞向路口,一場悲劇就此定格。
“正當防衛?還是過失殺人?” 一審時,辯護律師強調:劉某某持刀、闖紅燈、施暴,過錯明顯;曹某某的行為是生死關頭的自衛,甚至不知丈夫扒在車上,意外難以預料。但法院未采納此觀點,判決如鐵錘落下:11年徒刑。
如今,二審開庭在即,曹家人攥緊最后希望:“她只是想活下來,憑什么判有罪?”此案不僅關乎一個女子的命運,更叩問著法律對家暴受害者自衛界限的認定。
10月31日,石家莊中院將再開庭。 這一次,法官的槌聲會為她敲響冤屈的終結,還是絕望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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