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某建工下屬公司發布的《人員息崗管理辦法及薪資核算辦法》,首創“息崗”制度,在工程圈引發熱議。
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項目少人多,對富余出來的人員采取“息崗”制度。
所謂的“息崗”制度,其實就是員工回家,暫時降薪留職。和“待崗”、“人才沉淀池”換湯不換藥。
“息崗”期間的社保個人部分從生活費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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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息崗”員工的這批員工是等有項目后重新被啟用,還是等“息崗”一年之后,無痛解除勞動合同,這個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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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省級建工集團加入裁員行列!
網絡流傳一則某建工集團員工收到的《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告知書》,其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將到期,公司決定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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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有網友指出是項目經理被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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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鐵某局:6月1日起,暫停發放員工各類績效薪酬和獎勵!
6月6日,中鐵某工程局發布《關于暫停發放員工各類績效薪酬和獎勵的通知》:
近期,集團公司將按照股份公司最新出臺的薪酬分配管理規定,修訂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員工薪酬分配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大員工收入與企業經濟效益掛鉤力度,促進企業提高創效能力、提升發展質量,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暫停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員工(含企業負責人、改非領導職務人員、一般員工和管理類勞務派遣人員,下同)各類績效薪酬及獎勵的支付工作,僅發放員工基本薪酬及按規定可以發放的相關津補貼,待集團公司新辦法出臺后再進行清算。對于未區分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的內部退崗人員和待崗人員,暫按現行應發工資標準的40%發放。
執行上述要求后,集團公司及各單位在崗員工月實發收入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非在崗員工月實發收入應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執行,對未執行本通知規定的單位,集團公司將通報批評,扣減其超發的工資總額,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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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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