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23歲女子徐某,與有多次暴力前科的男友單某戀愛后頻繁遭毆打,最終在家中胸部中刀身亡。因兇器被血跡污染無法檢測指紋,三次尸檢均顯示致命傷“可本人形成、不排除他殺”,警方以過失致人死亡罪立案,卻因證據(jù)不足,經(jīng)一審、二審法院審理,最終判決單某無罪。這起案件讓網(wǎng)友炸了鍋,也暴露了親密關(guān)系暴力中“證據(jù)難取”的痛點,背后的法律邏輯更值得每個人警惕。
一、悲劇復盤:戀愛3個月遭多次毆打,最后一刀成永別
2022年2月,23歲的徐某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單某,誰能想到,這段戀愛只維持了3個月,就奪走了她的生命。
單某可不是普通人——無業(yè)就算了,性格還極度暴躁,2014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緩刑,緩刑期間又犯聚眾斗毆罪,實打?qū)嵶?年多牢;2021年剛出來沒多久,又因毆打他人被行拘15天、罰款500元。可徐某沒看清這“暴力底色”,還是和他確定了關(guān)系。
戀愛后,徐某的噩夢就開始了:4月20日,單某耍酒瘋打了她;4月24日,就因為不小心碰到單某,又遭打罵;4月26日凌晨,兩人和朋友喝完酒回家,單某讓徐某煮方便面被拒,直接動手毆打,還摔門而出。正在洗澡的徐某裹著浴巾追出去,兩人在樓下撕扯,單某把她拽倒在地,冷靜后才勸她回家。
可剛回到家沒多久,悲劇就發(fā)生了——徐某胸部中刀。單某趕緊打120,還喊來父母,開車把徐某送醫(yī),可最終徐某還是搶救無效死亡。單某報警后辯稱,是徐某穿好衣服后,在廚房拿起水果刀,說了句“我徐某怎么對不起你了”,就自己撩起衣服把刀插進胸口。但關(guān)鍵證據(jù)水果刀被血跡污染,沒法檢測指紋,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成了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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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拆解:為啥打了人,還能判無罪?3個關(guān)鍵點要懂
很多網(wǎng)友看不懂:單某明明多次毆打徐某,怎么最后就無罪了?這不是“和稀泥”,而是法律講“證據(jù)”和“原則”,這3個核心知識點,幫你理清邏輯:
1. 過失致人死亡罪,得滿足“能預見、該預見”
過失致人死亡罪不是“有人死了就定罪”,核心是行為人“要么沒預見但應該預見,要么預見了卻覺得能避免”。比如家長沒看好孩子,導致孩子墜樓,就是因為“應該預見危險卻疏忽”。
但本案中,法院認為單某沒法預料到自己的毆打行為會引發(fā)徐某自殺——沒有證據(jù)證明徐某之前有輕生念頭,也沒有證據(jù)顯示單某知道徐某可能會自殺。而且事發(fā)后單某積極送醫(yī)救助,從法律上看,他對徐某的死亡既沒有故意,也沒有過失。
2. 疑罪從無:證據(jù)不足,就不能定罪
這是我國刑法的鐵律,簡單說就是“寧可放過,不能錯判”。《刑事訴訟法》明確規(guī)定,定罪必須證據(jù)確實充分,要排除所有合理懷疑。
本案中,三次尸檢都只能證明致命傷“可本人形成”,同時“不排除他殺”,沒有任何直接證據(jù)(比如指紋、監(jiān)控、證人)能確定是單某動手,也沒法百分百排除徐某自殺的可能。這種“證據(jù)鏈斷裂”的情況,就算大家覺得單某可疑,法院也只能按“無罪”判決。
3. 多次毆打和死亡結(jié)果,得有“直接因果關(guān)系”
單某之前多次毆打徐某,確實違法,但這和徐某的死亡之間,沒有法律上的“直接因果關(guān)系”。法院認定的是,單某的毆打行為沒有直接導致徐某死亡,而自殺是徐某自己的選擇,屬于“超出預料的介入因素”,所以不能把死亡責任算在單某頭上。不過要注意,單某的毆打行為雖然不構(gòu)成刑事犯罪,可能還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三、網(wǎng)友吵翻:一邊是法律公正,一邊是情感難平
這事兒曝光后,網(wǎng)友的討論直接分成兩派,一邊是懂法的理性分析,一邊是共情受害者的憤怒,每種觀點都戳中了痛點:
1. 憤怒不解派:“打了人沒罪?這公道在哪?”
很多網(wǎng)友沒法接受這個判決:“多次家暴還不夠?就算是自殺,也是被他逼的啊!”有網(wǎng)友說:“23歲姑娘多可憐,被打得走投無路才尋短見,兇手卻逍遙法外,這判決太讓人心寒了。”還有人吐槽:“暴力前科這么多,明顯是危險分子,就這么放了?”
2. 理性普法派:“法律講證據(jù),判決沒毛病”
支持法院判決的網(wǎng)友則強調(diào)法律邊界:“疑罪從無是保護每個人,今天不堅持,明天可能就有人被冤枉。”有網(wǎng)友解釋:“沒有直接證據(jù)證明是他殺,就不能定罪,這不是縱容暴力,是司法公正的底線。”還有人補充:“單某的毆打行為可以另行追究行政責任,只是不夠成刑事犯罪而已。”
3. 警示派:“找對象千萬遠離暴力男!”
更多網(wǎng)友把焦點放在了戀愛警示上:“這就是典型的‘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shù)次’,單某有這么多暴力前科,當初就不該跟他談戀愛!”有網(wǎng)友提醒:“遇到性格暴躁、有暴力史的人,趕緊跑,別抱有任何幻想,生命比感情重要多了!”
結(jié)論:法律沒定罪,不代表道德沒責任!這提醒太重要
單某被判決無罪,從法律層面看,是對“證據(jù)”和“疑罪從無”原則的堅守,但這絕不意味著他在道德上沒有過錯——如果不是他多次毆打、摧殘徐某的身心,這場悲劇大概率不會發(fā)生。
這起案件給所有人敲響了警鐘:找對象時,一定要查清楚對方的過往,尤其是暴力前科;一旦遭遇第一次家暴,千萬別忍,趕緊報警、留證據(jù)、果斷分手。
不過話說回來,這事也引發(fā)了一個爭議:在親密關(guān)系中,一方長期遭受暴力后自殺,施暴方到底該承擔多大責任?是堅持“疑罪從無”,還是該更嚴格地認定“因果關(guān)系”?歡迎在評論區(qū)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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