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玩耍受傷,到底該誰負責?!”
上海開往北京的高鐵上,兩個7歲男孩玩耍時,其中一人手指被座椅夾傷,傷勢嚴重需要拔甲治療。本以為是普通的意外事故,沒想到受傷孩子家長竟向另一家長索賠5萬元!
理由是——對方孩子存在推搡行為,導致自家孩子受傷。可另一方家長卻堅決不認:“你家孩子也有責任,憑什么全怪我們?”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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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顧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發當天,李女士帶著7歲兒子小宇坐高鐵去北京看望老人,鄰座正好也是一個7歲男孩小天,由奶奶陪同。
兩個孩子年齡相仿,很快就熟絡起來,在座位間嬉戲打鬧。李女士看孩子們玩得開心,也就沒太在意。
誰知意外就在這時發生了!
小宇在和小天玩耍過程中,突然發出一聲慘叫:“媽媽,我的手指!”
李女士瞬間沖過去一看,頓時嚇壞了——小宇的右手食指被卡在了座椅的縫隙里,鮮血直流!
她當即大喊:“乘務員!快來人啊!”
經過乘務員和其他乘客的努力,終于將小宇的手指從座椅縫隙中取出,可手指已經嚴重變形,指甲蓋都快掉了。
列車長立即聯系前方車站,安排120急救車接站。
到醫院檢查后,醫生的話讓李女士徹底崩潰了——
“孩子的食指骨折,指甲床嚴重受損,必須進行拔甲手術,后期還需要多次治療才能恢復。”
醫生預估治療費用至少需要3-5萬元!
李女士頓時感覺腦子有點轉不過來:“好好的兩個孩子玩耍,怎么就傷成這樣?”
冷靜下來后,她回想起事發經過,越想越覺得不對勁:
“明明是小天推了小宇一把,才導致小宇的手指卡進座椅縫隙的!”
于是,她找到小天的奶奶,要求對方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和精神損失費,總計5萬元。
小天奶奶聽后當即急了:“什么?!憑什么要我們賠5萬?孩子們互相玩耍,你家小宇也推過我家小天,怎么能全怪我們?”
“可是最后受傷的是我兒子!”李女士情緒激動。
“那也不能說明是我孫子的責任!兩個孩子都在玩,你也沒看好,你也有責任!”小天奶奶據理力爭。
雙方爭執不下,這件事一出,網友議論紛紛:
“孩子玩耍受傷,到底該誰負責?”
“家長不看好孩子,出事了就找別人賠錢?”
“這種情況確實很難判斷責任...”
那么,監控錄像顯示的真相又是什么呢?
02案例分析
經過鐵路部門協調,調取了車廂內的監控錄像,真相讓所有人都意外——
監控顯示:事發前10分鐘內,兩個孩子確實存在互相推搡的行為,小天推過小宇2次,小宇也推過小天1次。
關鍵時刻的畫面顯示:小宇在追逐小天時,自己失去平衡摔倒,手指恰好卡進了座椅縫隙,并非小天直接推搡導致!
但調查還發現,兩名家長在孩子玩耍期間,都存在疏于看管的情況:
李女士在刷手機,小天奶奶在打盹,都沒有及時制止孩子們的危險行為。
根據《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兩個7歲孩子均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行為后果應由監護人承擔責任。
但《民法典》也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監控證據表明,小宇的受傷并非完全由小天的行為導致,且李女士作為監護人也存在看管不力的過錯。
最終雙方協商:小天家承擔醫療費用的40%,約1.5萬元;李女士承擔60%,約2萬元;其余費用由保險等途徑解決。
03深刻教訓
一次普通的孩子玩耍,竟然引發如此嚴重的后果!
監護責任要到位本是天經地義,但誰會想到片刻疏忽,就可能面臨如此重大的損失?
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識和家長的監護責任同等重要:
1.公共場所的安全隱患不容忽視——高鐵座椅縫隙、電梯間隙、旋轉門等都可能成為“傷人利器”
2.家長監護不能有絲毫松懈——無論多么“安全”的環境,都需要時刻關注孩子動向
3.意外傷害責任認定需要客觀證據——監控錄像成為還原真相的關鍵,避免了無休止的扯皮
4.理性協商勝過情緒對抗——雙方最終通過理性溝通達成共識,避免了更大的矛盾
有網友熱議:“帶孩子出門,真是一刻都不能放松警惕啊!”
也有網友表示:“孩子受傷家長心疼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就轉移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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