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通之前講過,以前的日本女性要買緊急避孕藥,不僅貴,而且渠道還有限。10月20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終于批準了緊急避孕藥“諾雷博”的市售,明年春天在藥店不用處方就可以買到。這讓日本女性的生育自主又進一步。(詳細請看:)
然而,日本女性曾經歷的黑暗歷史仍然不容忽視——不想生育的女性被迫懷孕生產,想要生育的女性卻可能在醫療中遭受侵害。最近看到集英社又聊到了1980年震驚日本全國的“富士見婦產科醫院事件”,小通就趁這機會回顧了一下這件丑聞,了解到了更多令人毛骨悚然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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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孕婦點燃導火索
1980年9月,一名孕婦來到位于埼玉縣所澤市的富士見婦產科醫院檢查。不料,她被診斷為患有“卵巢腫瘤和子宮肌瘤”,說是“內部潰爛不堪,不做切除手術就會得癌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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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診斷如同晴天霹靂一般,讓她驚恐萬分。但當她前往其他醫院復查時,醫生們都告訴她“身體沒有任何問題,放心好了”。這也讓她對先前醫院的診斷結果萌生了一絲懷疑。
當時的富士見婦產科醫院在當地非常知名。不僅外觀豪華,還配備美容室、健身房、休息室和當時先進的超聲設備。這也吸引了埼玉縣及周邊地區的眾多孕婦前來檢查和體驗。
但這家醫院實際上是個草臺班子。作為一家大型的婦產科醫院,上下只有5名醫師,醫院的理事長北野早苗沒有醫師執照,卻擅自操作儀器。并且,他的診斷意見幾乎如出一轍——要么患子宮肌瘤,要么患卵巢囊腫。緊接著就向患者們下達“最后通牒”:趕緊切了,不然后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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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兩種病癥并非完全需要做切除手術,小通在回顧的時候也做了些功課:子宮肌瘤是子宮壁的良性增生,癌變風險極低,只要保持健康作息,多觀察就好;而卵巢囊腫是卵巢內充滿液體的囊腫,雖然少數可能引起惡變,但大部分會自行消失。
許多女性都是出于這家醫院的名氣前來做檢查的。然而,醫院卻利用這份信任夸大病情,誘騙患者要把子宮或者卵巢切除干凈,否則就會得癌。而患者們被醫院上下騙得團團轉,前腳被理事長“威脅”,后腳被這家醫院的院長——也是他的妻子北野千賀子——切走女性特征的一部分。而要不是這位孕婦發現了端倪,或許大家還會被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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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人的悲鳴
1980年9月10日,北野早苗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逮捕,這起臭名昭著的“富士見婦產科醫院事件”迅速引發日本全國的關注。隨著調查深入,受害的規模也逐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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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方對醫院里存放的40個器官進行鑒定。其中,只有9個確實存在肌瘤,但僅1個需要做手術。患有卵巢囊腫的,也只有2例。也就是說,4分之3的女性都曾是健康的。
1980年被曝光的這場騙局,在揭發黑幕前已持續了數年。而警察查扣的器官數量,也只是冰山一角。當時,這家醫院曾被曝出每年平均要做600臺這種手術。也就是說,一天就有1-2名女性失去她們的性器官。事發后,一共有1138名患者向所澤保健所控訴自己的受害經歷。她們每個人在這家醫院做的切除手術,平均就要花40萬至100萬日元。按現在的匯率,也要2萬到5萬人民幣。可是在普通的公立醫院,這樣的手術卻不過10萬日元(5000元)。可憐的患者們本以為花大價錢就能根除疾病,卻沒想到踏入了無盡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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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不僅承擔了經濟損失,還蒙受著嚴重的身體與心理創傷。有人原本期待生育,卻因虛假的疾病永遠失去機會。而有的人則飽受術后疼痛和不適的折磨。摘除子宮和卵巢后,身體激素失衡,不僅讓一些女性骨質疏松,也讓更年期的病癥更加不可控制。身心陷入歇斯底里的女人們,甚至得不到家人的理解,最終還落得“夫離子散”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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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審判,結果就這?
這起事件,讓始作俑者們受到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個層面的處罰,但卻很難大快人心。
盡管北野早苗因涉嫌傷害罪被捕,但他卻用三個理由為自己脫罪。首先,他依仗著自己沒有留下有關犯罪動機的蛛絲馬跡,宣稱醫院不可能惡意摘除器官。其次,他強調自己“醫術不精”“診斷錯誤”,試圖將犯罪包裝為醫療事故,模糊犯罪事實。最后,他還搬出患者簽署的同意書。也就是說,患者了解并接受“摘除器官”的結果,醫院沒有違反規定,是“無辜”的。
檢察院難以對以上三個疑點做出判斷,無奈之下因“證據不足”而做出了不起訴處理。這個結果或許讓檢察院自己都無法接受,只得逃避責任般地表示“醫院這個特殊的地方實在難以立案”。檢方輕飄飄的一句話,讓數千名受害的女性患者和數萬民眾感到失望和憤怒。更窩火的是,幾年后,盡管大量新的客觀證據浮出水面,專家通過器官鑒定佐證了北野夫婦的犯罪事實,卻早就過了刑事追訴期,無法對他們進行追責。
而被刑事追究的,也只是無行醫執照的部分。1988年,北野夫妻雙雙獲刑,但刑期如同杯水車薪——理事長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有行醫執照的院長,只是因為包庇理事長,才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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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無門。1981年,63名受害者提出了約14億日元(7000萬元)的民事訴訟。17年后,東京地方法院才認定這家婦產科醫院存在“故意的非必要摘除手術”,責令賠償。但除了夫妻二人,醫院里的一些醫生不服判決,還在負隅頑抗。2004年,最高法院終審判決,賠償總額只有5億1400萬日元(2570萬元)。民事訴訟從開始到結束,經過了漫長的23年,但受害者為自己奔走獲得的回報,卻與期望相去甚遠。
在此期間,1983年北野早苗還如同小人得志一般,把朝日新聞告上法庭,認為報道傷害了他們的名譽權。而更可笑的是,他在2001年,竟然還出版了自傳《捏造“富士見產婦人科事件”》。行文里面,北野早苗不僅認為整個事件就是冤假錯案,還大言不慚地說“是競爭對手的陰謀”“我們醫院沒有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我對醫院經營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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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通搜了一下,這本書現在竟然還掛在二手網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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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置同樣遲緩。直到2005年,前院長北野千賀子才被吊銷執照,三名醫護人員也僅僅被停職了2到6個月。這是日本首次因民事判決結果吊銷醫師執照。然而,當時已經70多歲北野夫婦還不服,又提起訴訟。但2009年和2013年的判決均維持吊銷決定。
北野夫妻二人“裝無辜”了20多年,終究逃不開制裁。但這些結果能不能服眾,每個人心中都有答案。而大家最關心的作案動機,至今仍然還是一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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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究竟想拿這些器官做什么呢?有人分析,最有可能的就是通過大量手術為醫院帶來巨額收入。此外,也有猜測說是為了學術會議準備病例,炫耀自己。甚至有人懷疑存在器官買賣,但缺乏證據。無論動機如何,擅自摘除健康器官這種違背醫學倫理的行為無疑是犯罪,不可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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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年的余波
事發到現在,已過去40多年。但網絡上,對案件的討論仍然層出不窮。
有網友結合自身經歷,給大家提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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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在那個時候也摘除子宮了,但本來沒這個必要。當時聽媽媽說,她是在長野縣某家醫院婦產科里做的手術。為什么婦產科那么多庸醫啊。
因為我也患有一些婦科病,所以經常跑去醫院,也碰到形形色色的庸醫。
還是要擦亮雙眼找個好醫生,如果感覺不對就換一家醫院做檢查。
有的人質疑起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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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本身相當殘酷,結局也相當殘酷。
文章里面也講了,無執照診療被判有罪,但全員都緩刑了。傷害罪不被起訴;民事裁決中,明明患者方 在2004年勝訴,但最終只獲得5億日元的賠償。63位患者發起的賠償款明明是14億日元,這連一半都不到。
受害規模與加害者應負責任大相徑庭的一起案件。
而有的人則看到這個案件傷及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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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賺錢要做到這種份上,我不理解。
這完完全全是站在女性、女性性的對立面的惡行、犯罪。
那些有國家背書的醫師為少子化推波助瀾,還有沒有天理了?
說一千道一萬,這個事件或許只是日本醫療領域黑幕的一角。它的曝光,讓日本女性痛悟到,健康與生育應當掌握在自己手中;制度當中存在的漏洞更讓每個人發現本應該是生命庇護所的醫院,竟然會與利益沆瀣一氣,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梳理完這個案件,小通在瞳孔地震的同時,也慶幸當下的社會風氣和制度正越變越好。希望類似的事件永遠不要發生!
參考資料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930bc3d13d040d80e28f621e1d26a00eaea19c59
https://ja.wikipedia.org/wiki/%E5%AF%8C%E5%A3%AB%E8%A6%8B%E7%94%A3%E5%A9%A6%E4%BA%BA%E7%A7%91%E7%97%85%E9%99%A2%E4%BA%8B%E4%BB%B6#%E5%88%91%E4%BA%8B%E8%A3%81%E5%88%A4
https://newsdig.tbs.co.jp/articles/-/2015861?displa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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