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點,一個燃著的煙頭從高空劃出一道“優雅”的弧線,帶著星星點點的火光,宛若“憤怒的小鳥”般精準砸落在張女士新車的后備箱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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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香煙余燼的燃燒,兩個醒目的燙痕就這樣留在了這輛二十多萬的愛車上。10月3日清晨,看著新車上的傷疤,張女士心痛不已,立即向天工路派出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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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
民警羅文偉接警后,一邊保存好現場煙頭送往市局刑偵支隊進行技術鑒定,一邊開始逐戶排查東面住戶,詢問吸煙情況及其香煙品牌。然而初步排查并不順利——有的住戶抽的煙品牌對不上,有的住戶不在家。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時,刑偵支隊的監控視頻研判帶來了轉機。在3點17分的漆黑畫面中,有一粒赤紅的光點從上飄落。根據風力推算,這枚煙頭竟有可能是從西面飄落而非東面。辦案民警當即調整偵查方向,當晚再次上門排查該單元西面住戶。
走訪過程中,一名鐘姓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這位先生聲音洪亮地抱怨:“你們總在這里調查,上午來晚上又來,這么一件小事,搞得我們鄰居都在相互懷疑,影響我們鄰里團結。”
接著更是“金句”頻出:“這也就是200塊錢的小事情,總盯著不放,要不是我戒煙多年,我自己承認我抽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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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經驗豐富的民警發現,這位先生雖然嗓門大,神色卻難掩緊張,眼神總是四處游移。這一反常表現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通過進一步查看小區樓道監控,民警發現鐘某正好在3點左右從外面回到小區,乘坐電梯上樓。隨著他家入戶燈亮起,沒多久就發生了丟煙頭事件。
在民警的連續追問下,鐘某面對證據指向,終于承認了自己丟棄煙頭的事實。原來,當晚他與朋友吃宵夜回家,朋友給了他一支煙,他一直沒抽。到家后發現身上還有這支煙,戒煙多年的他一時沒忍住,就在陽臺抽了起來,抽完后隨手一扔——沒想到就是這個“隨手”,讓燃著的煙頭順著風精準燙壞了張女士的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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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在民警的調解下,鐘某主動聯系張女士誠懇道歉,并協商賠償張女士修車費用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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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張女士家屬將一面印有“盡職盡責、神速破案”的錦旗送到天工路派出所民警手中,表達對民警高效處理車輛受損問題的感激之情。
---------未完待續---------
鐘先生口中“200塊錢的小事情”,真的那么“小”嗎?讓我們從法律角度好好算算這筆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高空拋物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高空拋物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也就是說,一個小小的煙頭,不僅可能讓鐘先生面臨刑事處罰,還需要承擔全部的民事賠償責任。
而這還只是法律上的直接成本——
社會成本:公安機關出動多名警力,刑偵支隊進行技術鑒定和視頻研判,耗費大量公共資源;
鄰里關系成本:整棟樓住戶被調查,鄰里之間互相猜疑,信任蕩然無存;
個人聲譽成本:鐘先生在整個小區“出名”了,以后在鄰里間如何自處?
一個未熄滅的煙頭從高處落下,其表面的溫度仍可達300℃左右,而汽車漆面的熔點約為180℃,這正是為什么煙頭能夠輕易在車漆上留下永久性損傷。據統計,全國因煙頭引發的火災每年達上萬起,其中不少是高空煙頭所致。
高空拋物,害人害己!
莫讓隨手一拋,成為人生中最昂貴的錯誤!
來源/渝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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