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的馬六甲州亞羅牙也縣,一間中學教室的玻璃窗沒能擋住罪惡的滋生。15 歲女生折返取作業的幾分鐘里,四名 17 歲同校男生用分工明確的暴行,將這里變成了噩夢現場 —— 一人把風、兩人施暴、一人錄像,冷酷得如同執行預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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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視頻在網絡蔓延數日后,直到學生舉報、母親崩潰報案,案件才正式浮出水面。
警方調查揭開的細節更令人齒冷:受害者不僅遭受輪奸,還被記錄下屈辱瞬間,事發后因嚴重創傷拒絕返校,只能在醫院接受持續的心理輔導。
10 月 10 日四名男生被捕,16 日兩人出庭受審時,已面臨共同強奸、違反自然性行為等三項重罪指控,其中一項罪名最高可判 30 年監禁。
法庭上,一人認罪一人否認,律師卻以 “術后健康”“單親家庭” 為由申請降低保釋金,最終 7000 令吉(約 1.18 萬元人民幣)的保釋金額,與重罪指控形成刺眼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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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公眾期待司法給出公正回應時,教育部門的決策卻掀起更大波瀾。
10 月 13 日,教育總監莫哈末阿占先宣布開除四名涉案學生,看似展現 “零容忍” 姿態;但補充說明隨即落地:四人仍可參加即將到來的馬來西亞教育文憑(SPM)考試。教育部長法德麗娜的表態更直接:“盡管案件仍在調查中,但學生的受教育權利必須得到維護”。
這番操作的荒唐性,需先看懂 SPM 考試的分量。在馬來西亞教育體系中,SPM 是中學生升學的 “獨木橋”—— 國五學生通過該考試后,才能申請中六課程(STPM)或大學預科,其成績被英澳多國高校認可,直接決定升學路徑。
對 17 歲的涉案男生而言,這場考試是他們 “光明前途” 的關鍵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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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權利的天平從一開始就嚴重傾斜。當嫌犯被允許在 “拘留中心或獨立考場” 備考時,15 歲的受害者正因創傷無法觸碰課本,她本應和施暴者一樣擁有參加考試的權利,如今卻成了權利保障體系的棄子。
教育部門口中的 “權利維護”,本質上是對兩種權利的選擇性執行:一邊是涉嫌重罪者的升學權,一邊是性侵受害者的基本受教育權,前者竟得到了優先保障。
更危險的是這種決策傳遞的社會信號。正如馬來西亞家長教育行動組織主席達汀諾爾所言,強奸加錄視頻的惡行不可饒恕,嫌犯應先面對法律審判,而非優先保住考試資格。
律師拉杰什的批評更尖銳:這是對公眾信任的背叛,等于宣告 “性暴力可被教育權利掩蓋”。這種邏輯下,教育不再是培養良知的土壤,反而成了惡性犯罪的 “緩沖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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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不安的是案件的傳染性。就在馬六甲案審理期間,吉打州華玲縣中學再度發生類似輪奸案,四名被捕者中三人是在校學生。當教育部門用 “安全審計”“安裝監控” 等補救措施試圖平息怒火時,他們似乎忘了:真正的校園安全,始于對罪惡的明確否定,而非對加害者權利的過度寬容。
法律的程序正義從不等于對受害者的冷漠。“無罪推定” 原則保護的是避免冤獄,而非給嫌犯開辟升學綠色通道。當 7000 令吉保釋金就能讓重罪嫌犯暫離羈押,當 “受教育權” 就能讓性侵者保住升學機會,受損的不僅是一個女孩的人生,更是整個社會對正義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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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本質,是先教人成為 “人”,再傳授知識。馬來西亞教育部若真信奉 “全民教育”,就該先回答:當施暴者的考試資格被優先保障時,受害者的人生該由誰來保障?這個問題不解決,再完善的校園安全指南,也擋不住教室陰影里的罪惡。
本文系社會新聞/真實案件改編,本文圖/選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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