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臨汾最近出了個 “年度戲精司機”—— 鄧某,這人開著輛黑色豐田在馬路上耍盡了威風,不僅惡意別車把人嚇得魂飛魄散,還張嘴就扯謊 “我是公安”,本以為能靠著這聲 “唬人” 的身份鎮住場子,裝回大佬,結果沒成想,直接把自己 “作” 進了局子!現在好了,象征 “特殊待遇” 的銀手鐲穩穩安排上,刑事強制措施也正式生效,就連之前給他飯吃的婚慶公司,都跟見了瘟神似的光速解約,家里更是被這事攪得雞飛狗跳,老的愁、小的慌,接下來蹲大牢、吃牢飯說不定都得成他的家常便飯。可讓人沒想到的是,網友們對著他的處罰卻吵翻了天,一派人義憤填膺喊著 “必須終身禁駕,讓他這輩子都別想再摸方向盤”,另一派人又心軟說 “得手下留情,別因為這事兒毀了他一大家子,好歹留條活路”,這事兒到底咋判才合理?今天咱就把這后續的來龍去脈扒得明明白白,好好看看這鄧某是咋把一手本該安穩的好牌,打得稀碎稀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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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頭說說 10 月 3 日那出讓人揪心的 “馬路驚魂記”,現在光回想當時的場景,都還替當事人捏把汗。那天中午一點多,正是臨汾堯都區一天里最熱鬧的時候,馬路上車水馬龍,私家車、網約車、公交車擠在一塊兒,大家都想著趕緊趕路,要么回家吃飯,要么趕去下一個目的地。就在這擁堵又有序的車流里,鄧某開著他那輛黑色豐田,不知道是吃了槍藥,還是覺得自己車技 “超群”,跟瘋了似的對著一輛比亞迪網約車 “窮追不舍”。只見他一會兒猛打方向盤別到網約車前面,一會兒又突然減速逼得網約車急剎,前前后后硬生生四次強行別停人家,每一次都離剮蹭就差一點點。要知道,開這輛網約車的還是位女師傅,面對鄧某這波 “瘋魔操作”,她嚇得手心全是汗,方向盤打得都快飛起來了,就怕下一秒真撞上去。后來后臺行車數據一查,這一路下來,女司機為了躲避鄧某,全程急剎了足足十二次!車里的兩位乘客更是嚇得尖叫連連,有位大姐甚至緊緊抓著扶手,臉都白了,嘴里還不停念叨 “太嚇人了,這是要殺人啊”。更要命的是,因為鄧某的突然別車,整條車道瞬間就堵成了 “大型停車場”,后面的車喇叭按得震天響,有的司機還探出頭來罵罵咧咧,場面一度混亂不堪。萬幸的是,女司機畢竟是老司機,經驗豐富,硬生生穩住了方向盤,才沒讓事故發生。咱就說,這要是當時車速再快個十幾碼,或者路邊正好有行人過馬路,那后果可就不是 “嚇一跳” 這么簡單了,說不定就得鬧出人命,到時候可真是哭都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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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氣人的還在后面,倆車終于停下后,鄧某不僅沒半點悔意,反而先給自己加起了戲。他雙手叉腰,擺出一副 “我最牛” 的架勢,張嘴就扯謊 “我就是公安,你懂不懂規矩”,那語氣囂張得不行。結果周圍群眾讓他掏執法證件的時候,他摸兜摸了半天,只掏出個普通駕駛證,執法證件連個影子都沒有,活脫脫一個 “山寨版公安”,當場就露了餡。周圍路過的群眾本來就看不慣他剛才的囂張勁兒,這會兒見他還撒謊裝公安,更是氣不打一處來,紛紛掏出手機當 “現場記錄儀”,圍著他七嘴八舌地質問:“你要是公安,咋還這么開車?這不是拿別人的命當兒戲嗎?”“公安就這素質?我看你是冒充的吧!” 面對一堆質疑聲,鄧某嘴還挺硬,不僅不認錯,反而梗著脖子跟人叫板挑釁,說什么 “我開我的車,關你們屁事”,那態度惡劣得不行。就連后來民警趕到現場,讓他配合做酒精檢測,他都不情不愿,梗著脖子拒絕,磨蹭了好半天,最后還是在民警的強制要求下才配合。好在最后血檢結果出來,顯示他沒喝酒也沒嗑藥,不然這罪又得加一等,真是應了那句話 ——“作妖沒上限,作死沒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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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5 日,臨汾市公安局關于這事兒的通報一出來,立馬就成了全網的 “熱搜炸點”。不管是微博、微信,還是各種新聞 APP,首頁全是這事兒的消息,網友們點進去一看,通報里明明白白寫著,鄧某因為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冒充公安人員,已經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消息一放,網友們瞬間就炸了鍋,評論區里直接吵翻了天,三個靈魂拷問更是直接沖上了熱門:鄧某的駕駛證會不會被直接吊銷,以后再也不能開車?他冒充公安這事兒,會不會單獨判刑,罪加一等?還有,他得賠網約車司機和乘客多少錢,才能彌補人家受的驚嚇和損失?
針對網友們的這些疑問,交警部門很快就給出了 “標準答案”,一條條說得明明白白。首先,鄧某多次別停網約車,而且當時車上還有兩名乘客,這種行為已經妥妥的構成了 “危害公共安全”。按照我國《刑法》里關于危險駕駛罪的規定,像他這種情況,最少也得判個拘役,還得交一筆不少的罰金;要是情節再嚴重點,比如造成了更惡劣的影響,或者有其他違法情節,行政層面最重能判終身禁駕,也就是說,以后他想再摸方向盤,那真是門兒都沒有!其次,他冒充公安這事兒也絕對不能輕饒,根據《刑法》第 280 條的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鄧某雖然沒偽造證件,但他冒用公安人員身份,同樣觸犯了這條法律,最高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上他謊稱身份還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這兩項罪名得合并量刑,時間是疊加計算的。也就是說,鄧某這次大概率要面臨 “數罪并罰” 的結果,真是 “自作自受,罪加一等”,一點都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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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要吃官司、蹲大牢,鄧某的工作也徹底黃了,以后想靠開車吃飯,估計都難了。10 月 6 日,堯都區交通局一介入調查這事兒,他所在的婚慶公司就跟被燙到似的,立馬 “變臉比翻書還快”。公司當天就發了個聲明,里面寫得清清楚楚:鄧某開的那輛黑色豐田是他自己的私人車,跟公司沒啥關系;而且事發的時候,他根本沒在干公司安排的活兒,而是偷偷接了私活,違反了公司規定,現在已經跟他正式解除勞動合同了。為了怕負面消息擴散,影響公司生意,他們還趕緊把社交賬號的評論功能給關了,那副 “趕緊撇清關系,別沾一身晦氣” 的樣子,簡直不要太明顯,生怕別人知道鄧某曾經是他們公司的人。可誰都知道,鄧某干的是婚慶司機的活兒,這行最看重的就是口碑和背景,畢竟新人結婚都圖個吉利,誰愿意找一個有刑事案底的司機來接親呢?現在他有了 “危險駕駛 + 冒充公安” 這倆 “黑標簽”,別說這家婚慶公司不要他,以后其他婚慶公司、物流平臺、網約車平臺,甚至是一些對背景要求不高的普通工廠,只要一查背景審查,看到他的案底,肯定沒人敢要他,等于直接把自己的就業路給堵死了,真是 “一手好牌,打得稀爛”,好好的日子全被自己作沒了。
家里的日子也不好過,自從警方的通報出來后,鄧某家的熟人圈里就炸開了鍋,大家都在轉發這事兒的消息,議論紛紛。鄧某的父親每天都能接到各種電話,有的是親戚朋友真心關心,打電話來問問情況,想幫忙出出主意;有的則是帶著指責的語氣,打電話來質問他 “怎么教出這么個兒子”“差點害了別人”,弄得老爺子心力交瘁,愁得頭發都白了不少。家里的氣氛更是壓抑得能擰出水來,平時一家人吃飯還能說說笑笑,現在飯桌上誰都不說話,就聽見筷子碰碗的聲音,尷尬又難受。鄧某的家屬雖然也發了道歉信,說知道錯了,想給受害者和網友們賠個不是,但又不愿意讓鄧某被 “社死”,不想讓人扒他的個人隱私,比如家庭住址、家人信息之類的。可街坊鄰居私下里早就議論開了,大家在小區里碰到,都會小聲嘀咕:“就是他家兒子,開著車在路上瞎別,還裝公安,現在被抓了吧!”“以后上路可得留神,別再碰到這種胡來的司機,不然小命都得懸著。” 這些話傳到鄧家人耳朵里,更是讓他們抬不起頭來。
關于鄧某最后該判多久,就連律師們也吵出了不同意見,跟開了場激烈的 “辯論會” 似的,各有各的道理。一派律師覺得,按危險駕駛罪通常的判罰標準來看,一般就是拘役三到六個月,再加上幾千塊錢的罰金,然后把案底錄入系統,讓他留下個教訓就差不多了,沒必要判得太重,畢竟得給他留條改過自新的路。另一派律師則認為,鄧某這事情節太惡劣了,不僅多次別車危害公共安全,差點造成嚴重事故,還冒充公安人員,破壞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形象,社會影響壞得很,必須得從重起訴,最好再額外加一條 “禁止五年內從事道路運輸行業” 的處罰,讓他好好長記性,以后再也不敢在馬路上胡來。而且再看看堯都區法院過去的判例,類似 “追逐競駛 + 惡意別車” 的案子,大多都判了拘役三到五個月,而鄧某這次還多了 “冒充公安” 的情節,比那些案子的性質更嚴重,所以法官很可能會在這個量刑幅度上再拔高一點,比如判個五個月到六個月的拘役,讓他多受點教訓,也給其他人提個醒。
民事賠償方面,現在也還沒談攏,雙方還在拉扯。首先,網約車經過檢測,方向機已經有了輕微損傷,肯定得送去修,這筆維修費跑不了,少則幾千,多則上萬,都得鄧某來掏。其次,女司機因為這事兒,當天下午和晚上的訂單全泡湯了,而且之后好幾天都因為心理陰影不敢出車,誤工費也得鄧某賠償,按她平時的收入來算,這又是一筆不小的錢。更麻煩的是,車上的兩位乘客因為受到了嚴重驚嚇,其中一位大姐還因為急剎撞到了頭,去醫院做了檢查,現在她們已經放話了,如果鄧某態度不好,賠償不到位,她們就會起訴要精神損害賠償,到時候鄧某還得掏這筆錢。這么算下來,光是民事賠償,就是一筆不小的開銷,鄧某這真是 “又賠錢又坐牢,賠了夫人又折兵”,怎么算都是虧。
網友們對這事的看法更是分成了兩派,吵得不可開交,評論區都快成了 “戰場”,雙方各執一詞,誰也說服不了誰。支持 “重罰” 的網友,語氣都特別激動,紛紛留言說:“這種人就該終身禁駕,不然等他出來了,指不定還會在馬路上耍威風,到時候又得危害別人,一次就得讓他記一輩子,再也不敢犯!”“冒充公安更是不能忍,這是在敗壞國家機關的名聲,必須重判,讓他知道厲害!” 而覺得 “該手下留情” 的網友,則更看重人情,他們表示:“教育一次就行了,別因為這事兒毀了他一大家子,他要是進去了,家里的老人誰照顧?孩子誰管?日子還得過啊,得給他們留條活路。” 除了這兩派,更多網友則在評論區分享自己被別車的經歷,有人說:“我之前也遇到過這種惡意別車的,當時嚇得心臟都快跳出來了,就是因為沒來得及拍證據,最后只能自認倒霉,太氣人了!” 還有人說:“希望以后能有更方便的舉報渠道,比如在導航 APP 里加個‘一鍵舉報別車’的功能,讓這種‘馬路殺手’無處可逃,再也不敢胡來。”
現在臨汾交警部門也借著這事兒,開始在本地電視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了,還特意把鄧某別車的監控錄像剪了進去,畫面里鄧某囂張別車的樣子,和女司機緊張躲避的場景形成了鮮明對比,讓人看得又氣又怕。警示片里的旁白更是說得特別實在:“一次沖動的挑釁,可能會改寫所有人的人生,別讓一時的糊涂,毀了自己和別人的生活。” 確實,鄧某就因為一時的沖動,想在馬路上耍威風,結果不僅自己要面臨拘役、罰款、丟工作的下場,還讓家人跟著受牽連,抬不起頭,網約車司機和乘客也受了驚嚇,耽誤了行程,真可謂 “一時糊涂,滿盤皆輸”,好好的日子全被自己作沒了。
目前這起案件還在補充偵查階段,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要確定鄧某當時的行為是 “惡意” 還是 “故意”,有沒有其他隱藏的違法情節;檢方則要評估他 “冒充公安” 的行為對社會秩序造成了多大的危害,是否需要加重起訴;法院還要綜合衡量事件造成的 “后果” 和鄧某的 “動機”,判斷他的主觀惡性有多大。這三方還得拉鋸一段時間,估計至少得兩個月后才會出最終的判決結果。要是最后法院判定鄧某有罪,那他不僅要被判拘役、交罰金,駕駛證也會被直接吊銷,還會被列入失信名單,五年內不能從事任何和駕駛相關的行業;要是判得更重,他可能還得參加社區禁駕教育,定期去學習交通安全知識,并且公開向受害者道歉,賠償所有的損失,包括修車費、誤工費、醫療費和精神損害賠償等,真是 “一步錯,步步錯,最后落得個慘兮兮” 的下場,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說到底,鄧某的例子就是個活生生的 “反面教材”—— 馬路上的每一次沖動,每一次不遵守規則,都可能要付出慘痛的代價,不僅會傷害到別人,更會毀了自己。不管是開車還是做人,都得守規矩、有敬畏心,別以為自己一時逞強沒事,別覺得 “我就任性這一次,不會出事”,真等闖了禍,事業沒了、家庭散了、名聲臭了,再后悔可就晚了,世上可沒有后悔藥可買。也希望這次的事能給所有司機提個醒,開車上路,多一分耐心,少一分沖動;多一分體諒,少一分囂張,這不僅是對別人的生命安全負責,更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別學鄧某,最后把自己 “別” 進了局子,只能在里面悔不當初,那可就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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