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個網友發私信詢問關于養老金重算補發的問題,今天就來詳細講講養老金重算補發的一些基本知識和細節。
一、 養老金為什么要“重算”與“補發”?養老金重算補發,是指對在某年度退休人員,因其辦理退休時當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尚未公布,只能暫時使用上一年度的基數預發養老金。待新的計發基數公布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按照新基數為其核準正式養老金,并將計算差額一次性補發給退休人員的過程。
養老金之所以要重算補發,原因在于養老金計算的時間差問題。我國職工基本養老金主要由兩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 = (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 × 繳費年限 × 1%
公式中的“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在現實中通常被具體化為一個固定數值,即“養老金計發基數”。該基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情況,一般在每年下半年(通常是7月至11月)陸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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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對于每年1月至新基數公布前退休的人員,他們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新的計發基數尚未出爐。為確保退休人員能按時領取基本生活費用,社保機構只能暫時使用上一年度的舊計發基數為其計算并預發養老金。這種預發的養老金并非其最終應得的全額。待新的、更高的計發基數公布后,這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理應按照新標準重新核算。從他們開始領取養老金的當月,到新基數公布的前一個月,這期間少發的差額部分,就會通過“補發”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他們。
二、 養老金重算補發的范圍與對象
這里要說明,不是所有退休人員都會涉及每年的養老金重算補發,它有明確的范圍和對象限制。
1. 核心范圍:當年度新退休人員
養老金重算補發主要針對辦理退休手續當年的參保人員。例如,2023年度的養老金重算補發,對象主要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新計發基數公布前這段時間內,辦理完退休手續的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等。
2. 關鍵條件:使用了預發基數
這些退休人員在首次核算養老金時,因新基數未公布,確實使用了上一年度的舊基數進行預發。這是判斷其是否屬于補發對象的決定性條件。
3. 排除對象:
· 往年退休人員: 在上一年度及之前已經退休的人員,他們的養老金已經按照當年的正式基數核定完畢,不在本次重算補發范圍內。他們的待遇調整通過每年國家統一組織的“養老金上調”(如“18連漲”、“19連漲”)來實現。
· 當年新基數公布后退休的人員: 在所在省份公布新的計發基數之后才辦理退休的人員,其養老金從一開始就是按照新基數核定的,不存在“預發”情況,故無需重算補發。
· 僅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人員: 對于繳費年限極短或完全依靠個人賬戶積累的人群,若其養老金構成中不包含基礎養老金部分,則計發基數的變化對其無影響,自然也不在補發之列。
一句話簡化,養老金重算補發的對象是在當年度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公布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并按舊基數預發養老金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
三、 養老金重算補發金額的計算方法
重算補發的金額計算是一個系統性的過程,核心在于比較“按新基數核算的養老金”與“按舊基數預發的養老金”之間的月度差額,再乘以應補發的月數。
計算步驟分解如下:
第一步:計算月度養老金差額
這是整個計算過程的精髓。差額主要來源于基礎養老金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因已鎖定,不參與重算。
· 重算后基礎養老金 = (新的計發基數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 × 繳費年限 × 1%
·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新的計發基數 ×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 重算前基礎養老金 = (舊的計發基數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 × 繳費年限 × 1%
·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舊的計發基數 ×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月度差額 = 重算后基礎養老金 - 重算前基礎養老金
簡化理解: 由于計發基數直接作用于基礎養老金的計算,且新基數通常高于舊基數,因此差額是一個固定的正數。對于部分存在過渡性養老金的“中人”,其過渡性養老金部分也需按新基數同步重算,差額計算方法類似。
第二步:確定補發月數
補發月數是指從退休人員開始領取養老金的當月,到新的計發基數啟用之月(通常是公布后的次月)的前一個月為止的總月數。
· 舉例: 某退休人員于2023年2月退休,其所在省份在2023年10月公布新基數,并規定從2023年11月起按新基數發放養老金。那么,他的補發月數就是從2月到10月,共計9個月。
第三步:計算補發總額
補發總金額 = 月度養老金差額 × 補發月數
下面舉個例子直觀看一下:
假設王先生于2023年3月退休,該省2022年計發基數(舊基數)為6000元,2023年11月公布新基數為6400元。王先生繳費年限30年,平均繳費指數為1。
· 重算前基礎養老金 = (6000 + 6000 × 1) ÷ 2 × 30 × 1% = 1800元/月
· 重算后基礎養老金 = (6400 + 6400 × 1) ÷ 2 × 30 × 1% = 1920元/月
· 月度差額 = 1920 - 1800 = 120元/月
· 補發月數:從3月到10月,共8個月。
· 補發總額 = 120元/月 × 8個月 = 960元。
從2023年11月起,王先生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將按1920元的標準發放,同時他會一次性收到補發的960元。
結語
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對涉及養老金重算補發的朋友有所幫助,清楚知道自己是否在補發范圍內,并通過大致的計算邏輯,從而維護自身權益,消除不必要的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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