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2018年組建以來,持續加大對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力度,每年定期調整醫保藥品目錄,將大量新藥好藥納入醫保。目前,國家醫保藥品總數量已達到3159種,涵蓋絕大多數臨床所需藥品,特別是對癌癥等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持續提升。
現行醫保目錄內的藥品,既有化療用藥、也有靶向治療用藥、還有免疫治療用藥,共230余種抗癌藥品,覆蓋肺癌、乳腺癌、胃癌等20余種常見癌癥,大幅減輕患者用藥的費用負擔。除了直接治療癌癥的藥品,其他必要的輔助藥物醫保目錄也都有覆蓋。比如腫瘤化療藥常會帶來嘔吐、白細胞和血小板降低等副作用,相應的強效止吐藥、長效升白針等藥物也都在醫保目錄內。
此外,一些小伙伴對于基本醫保可能還有一些誤區:
誤區一:醫保能報銷的藥品僅占2%?
有人稱“藥監局批準的藥品超過15萬個,但醫保目錄只納入了3159種。醫保目錄藥品僅占2%”。這種說法把基于不同統計口徑的數據不加轉換、粗暴比較,刻意壓低目錄內藥品數量占比,是明顯錯誤的。
目前,統計藥品數量有多種方法:其中之一是按照藥品活性成分統計,統計的是具有相同活性成分的藥品數量。這種統計規則的核心邏輯是:一種藥,無論給藥途徑、劑型如何,無論有多少個廠家生產,只要活性成分相同,就視為同一種藥。以“阿莫西林”為例,無論市場上有多少個廠家生產,無論是膠囊、顆粒、注射劑,在醫保目錄中均認定為1種藥品。國家醫保目錄即按照這種統計方式,目前共有3159種藥品。另一種是按照藥品批準文號統計,統計的是藥監部門批準頒發的、每一個具體藥品上市許可的“批準文號”數量。這種統計規則的核心邏輯是:同一種藥,不同廠家生產、不同劑型、不同規格都會有不同的批準文號,會被認定為多個藥品。仍以“阿莫西林”為例,阿莫西林有多種劑型(僅口服劑型就包括膠囊、片劑、顆粒、口服混懸液等),其中膠囊這一種劑型就又分為不同規格,不同規格、不同廠家生產的藥品,就會取得不同的生產批文,如A廠生產規格0.25g的藥品,取得了批準文號甲;A廠又生產了規格0.5g的藥品,取得了批準文號乙(同一廠家,規格不同,文號不同);B廠生產了規格0.25g的藥品,取得了批準文號丙(不同廠家,規格相同,文號不同);C廠生產了規格0.25g的藥品,取得批準文號丁(不同廠家,規格相同,文號不同),這就意味醫保目錄內同1種“阿莫西林”,按照批準文號統計,僅膠囊這一種劑型至少會有4個藥品。按照這種統計方式,截至2024年底,我國境內生產藥品批準文號共有超過15萬件,其中有銷售記錄的藥品有11萬余件。
如果對醫保目錄內3159種藥品的批準文號進行換算統計,則醫保目錄內藥品的批準文號超過7萬件,大約相當于全國市場有銷售記錄藥品的63%。
誤區二:進口藥醫保不報銷?
看病時碰到進口藥,不少人都會犯嘀咕:這些藥醫保到底報不報銷?答案是 “醫保報銷不區分生產廠家,只要在醫保目錄內就能報”。
我國醫保目錄實行藥品通用名管理。例如,“貝伐珠單抗”是一種治療癌癥的藥品,“貝伐珠單抗”是藥品通用名,有不止一家企業生產。我國齊魯制藥生產的“貝伐珠單抗”(商品名為“安可達”),以及總部位于瑞士的羅氏制藥公司生產的“貝伐珠單抗”(商品名為“安維汀”),醫保都能報銷。又如,治療2型糖尿病的二甲雙胍,美國施貴寶公司和我國華北制藥等企業均生產銷售,醫保都能報銷。
誤區三:醫保只報銷便宜的老藥?
有人稱“醫保只報銷便宜的老藥,新上市的藥品醫保不能報銷”,這是錯誤的。
國家醫保局通過每年的醫保目錄談判,將許多新藥、好藥、救命藥及時納入報銷范圍,特別是很多抗癌新藥獲批不到1年就被納入目錄范圍。比如近幾年國際上熱門的免疫治療(PD-1)類藥物,醫保目錄中已經有6款,納入醫保后患者的負擔大幅減輕。還有在“頭對頭比較中”勝過知名“K藥”的國產新藥“依沃西單抗”,2024年5月獲批上市,當年就被納入醫保目錄。
信息來源:國家醫保局
信息采集:衛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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