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股46%的國資大股東為什么一直沒有分紅,娃哈哈的利潤都去哪里了,國資有沒有流失?
長期以來,外界給宗馥莉的“罪名”之一就是“掏空、轉移”,讓國資遭受損失。
但大家想一想,?持股46%杭州上城區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為什么一直沒動靜呢,要知道誰也擔當不起“國資流失”的責任。
娃哈哈集團多年未向國有股東分紅,為什么?
要知道,在宗馥莉之前,宗慶后就一直是這樣做的,而作為大股東的上城區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為什么能夠容忍?
我們要看宗慶后是怎么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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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改制之前,100%算是國有的,但“國家其實一分錢都沒投。”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創建于1987年,42歲的宗慶后承包了上城區校辦企業經銷部,靠代銷汽水、棒冰及文具紙張賺一分一厘錢起家。同年7月,宗慶后以花粉銷貨款和5萬元銀行貸款作為原始資金,籌建了杭州保靈兒童營養食品廠,為杭州保靈公司代加工花粉。
1989年,宗慶后把杭州保靈兒童營養食品廠改為杭州娃哈哈營養食品廠。
1991年,僅有100余人的杭州娃哈哈營養食品廠,在杭州市政府的牽線搭橋下,以8000余萬元的代價有償兼并了擁有廠房面積6萬平方米、職工2000多人的國營老廠——杭州罐頭食品廠。
從1993年開始,宗慶后在公司推行員工持股策略,有一兩萬名員工持有娃哈哈股份,宗慶后認為就應該這樣做,"這個效果蠻好的,一個是要增加老百姓的資產性收入,第二個使員工真正當上(企業的)主人。"
在1999-2000年期間,娃哈哈進行改制,股權結構形成了“國資持股46%、宗慶后持股29.4%、職工持股會24.6%”的格局,在宗慶后去世后,他的股份由宗馥莉繼承。因為在2018年時候宗慶后主導了對員工股份的回購,所以現在職工持股會實際上只有宗馥莉一人,也就是說,宗馥莉成為了娃哈哈的大股東,但因為當年的持股員工對回購有了異議,所以股份還沒有正式轉移給宗馥莉。
那么,既然是股東,上城區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為啥拿不到分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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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娃哈哈改制的時候,宗慶后只是掛了個“國企”的名,這樣有個帽子很多事方便一些。
關于這點只有老一輩的企業家能夠體會其中的微妙。實際上后來宗慶后跟達能大戰取得勝利,也不能說跟他這樣的選擇沒有關系,如果沒有大股東和員工股東的鼎力支持,宗慶后也很難贏。
或許宗慶后跟國資也是有協議的,否則二十多年光分紅也要有幾十億美元了,這么大的數字要是不合法理,恐怕根本行不通。宗慶后和國資股東都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所以國企也許只是“名義股權”,不參與娃哈哈的經營也不享受分紅(或有少許固定回報),這點從娃哈哈上海工廠被迫推出“滬小娃”品牌桶裝水,宗馥莉雷厲風行關停杜建英和“同父異母弟妹”參與的公司、工廠,以及要求商標轉讓等行為都可以看出來宗馥莉是理直氣壯的。
如果真的是有所謂的“掏空”或不合規,她也無法如此,畢竟法網無情,哪怕宗慶后也做不到。
但現在宗馥莉的難題一方面是商標,一方面是來自公司內部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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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商標問題,宗馥莉只靠強勢恐怕不行。
在《關于“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聲明》中,問題的來龍去脈已經說清楚了,“娃哈哈”商標是歸屬娃哈哈集團的,1992年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以商標作為出資注入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取得39%的股權。此后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成為商標的實際權利人,但商標轉讓的登記一直沒有完成。
所以《聲明》里明確提出要求,讓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能夠遵守約定,“應當依法向食品公司履行出資義務,完成‘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
但從后來傳出宗馥莉要啟用“娃小宗”商標的消息看,“娃哈哈”商標的事沒有《聲明》里所說的那么簡單,宗馥莉想要痛快拿到手不容易。
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大股東是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資有限公司,而這家公司是受宗馥莉控制的。
除了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和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資有限公司,以發起法人股、內部職工和社會法人股為股東的浙江娃哈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也是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東。
宗慶后父女這些年對娃哈哈的股權安排也是費了很多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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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要面臨兩場官司的考驗。
一方面是老員工對過去股權回購異議導致的訴訟,一方面是宗慶后遺產、信托案,這都影響到宗馥莉能不能“坐穩江山”。
前者其實尤為重要,因為關乎宗馥莉取得職工持股會24.6%股權合法不合法的問題,要是最終裁定當年員工是被迫的,持股員工利益受損,那宗馥莉就難以成為娃哈哈的大股東了。
這里多說一句,如果宗馥莉能夠保證持股員工的分紅權,不要求老員工改簽到她的宏勝飲料集團,那事情還容易一些。
至于后者,現在這地步宗慶后的另外子女、家人恐怕可能要求更多,而宗慶后宗馥莉這些年的信托、離岸公司、股權設計、財產安排等都會被一一審視。
官司的輸贏不管如何,對娃哈哈這個品牌來說都是一種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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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壘是從內部被攻破的,宗馥莉究竟能不能搞定內部矛盾?
當父親去世,從拿到娃哈哈的管理權后,宗馥莉就在不斷加速集權,說是為了合規,可實際上是把杜建英母子一方在娃哈哈的觸角都斬斷了。
在這個過程中,不僅僅是利益受損方的憤怒,一些老員工,甚至宗慶后的弟弟都對宗馥莉的做法不滿。
當然宗馥莉可能也不在乎,她是“堅定做自己”的態度。
必須說宗馥莉跟父親的理念不一樣,宗慶后曾提議國企員工都可持股,按貢獻大小定期調整持股額,這樣能夠提升員工的勞動積極性和歸屬感,而且因為是動態調整,所以也能獎勤罰懶,避免員工的惰怠。
三十多年來,宗慶后經營下的娃哈哈累計銷售額數千億,利稅上千億,這是他成功、財富和榮耀的根源,無論稅收、就業,還是對經濟的促進作用,宗慶后都稱得上為社會作出了巨大貢獻。
而宗馥莉欠缺的就在這里,她還沒有用事實告訴人們她能貢獻什么價值,這也是外界對她普遍質疑,甚至不喜歡的原因之一。
“對于我來說,娃哈哈只有一個。它是我的整個人生,所有的夢,一切的意義、價值、標簽和符號。它是我在這個世界上存在過的證明。”對于父親的這個證明,恐怕宗馥莉需要更尊重一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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