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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建筑工人李某在某商業廣場項目的施工過程中,負責外墻貼面作業。一日,因腳手架搭設存在安全隱患突然松動,李某從近十米高處墜落,導致全身多處骨折及嚴重臟器損傷。事后,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其傷情構成工傷傷殘等級三級,屬于部分護理依賴,需要長期康復治療并配置輔助器具。
該商業廣場項目由總承包單位甲公司承建后,將其中的裝飾工程分包給了乙公司。而乙公司出于降低成本等考慮,又將部分勞務作業分包給了一個僅由個人王某組織的施工隊,該施工隊并不具備任何用工主體資格和施工資質。李某正是由這個施工隊的負責人王某招募并安排從事具體作業的。
事故發生后,當地人社局經調查,依法作出了《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李某所受傷害為工傷,并指定由乙公司作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由于乙公司拒絕承擔任何責任,李某隨后提起了勞動仲裁。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決定。李某為維護自身權益,不得不將總包單位甲公司、分包單位乙公司一并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兩被告共同承擔連帶的工傷保險賠償責任。
甲公司辯稱,其將工程分包給具備資質的乙公司,已盡到審慎審查義務,本次事故的發生源于乙公司的違法再分包行為,與其無關,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乙公司則堅稱,李某是王某雇用的工人,與其公司既無勞動合同,也不接受其直接管理,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不應由他們來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案件結果
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作出判決,判令違法分包的乙公司單獨承擔李某的工傷保險待遇給付責任,包括醫療費、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輔助器具費等各項費用。
同時,法院駁回了李某對總包單位甲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
法律分析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基于本案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必須以受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明確的勞動關系為前提,這是工傷保險制度運行的基礎。然而,建筑行業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的現象屢見不鮮,許多實際從事勞動的工人往往與最末端的、不具備資質的“包工頭”形成勞務關系,一旦發生工傷,其權益保障便陷入困境。為了切實保護勞動者的生存權益,打擊違法分包行為,法律對此設立了特殊的“擬制用工主體責任”規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明確了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具體情形,其中第一項即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一規定為工傷認定提供了基礎法律依據。而更為關鍵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特別規定,該條款明確指出:“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這條規定的法律精神在于,當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合法承包單位違法將工程分包給“包工頭”等不具備資質的組織或個人時,法律即視同該違法分包單位就是受傷工人的用工單位。這是一種基于違法事實的法律推定,其目的在于阻止企業通過違法分包形式轉移用工風險、逃避法律責任,從而為最底層的勞動者提供一道堅實的法律保護屏障。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工傷的成立與否,不再機械地以存在標準勞動關系為唯一前提。
回歸到本案,乙公司作為具備合法資質的專業裝飾企業,其將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給沒有任何資質的個人施工隊,導致李某在提供勞動時無法獲得正規的工傷保險保障。因此,法院判決由乙公司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
對于總包單位甲公司是否應承擔責任的問題,則需要依據不同的法律原則進行判斷。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有總體管理責任,并應對分包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如果總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疏于管理,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總包單位需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然而,在本案中,甲公司將工程分包給具備資質的乙公司,其分包行為本身是合法的。法院經審理認為,甲公司已盡到了必要的安全審查義務,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乙公司的違法再分包行為以及現場安全措施不到位,而非甲公司的過錯所致,因此判決甲公司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體現了法律責任認定中的過錯責任原則。
律師寄語
建筑行業是工傷風險較高的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更是其中隱藏的巨大風險源。對于廣大勞動者而言,在入職時務必了解清楚自己是為哪個公司工作,盡可能與具備正規資質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同時,要注意保留好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表、工作證、招聘聊天記錄等證據,一旦發生事故,這些材料將是申請工傷認定和維權的重要依據。
對于承包單位而言,違法分包看似節省了成本,實則將自身置于巨大的法律風險之中。一旦分包單位聘用的工人發生工傷,發包單位即便與其沒有勞動關系,也可能被裁定承擔沉重的工傷保險待遇給付責任,這點需要重點關注。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對不同法律規定、熱點、案件、裁判文書的梳理和研究,旨在為更多讀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觀察的視角。但需注意,我國并非判例法國家,且司法實踐中不同案例的細節千差萬別,切不可盲目參照。
如果您遇到類似糾紛難以解決,也建議您及時咨詢專業律師,以便更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文作者: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 朱現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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