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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旬,民治大道,電動自行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
9月12日,小鐘騎著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為電動車)穿過福田一條隧道后,隨即被隧道口正在查車的交警攔下。小鐘的車被扣下,他收到了2000元的罰單。
小鐘半個月前從湖南老家來到深圳,他不知道那條隧道的名稱,也沒聽說過“電動車限行區”。對于深圳 的 電動車通行規則,他“一點都不清楚”。
車是小鐘去年買的二手車,車尾掛著湖南的電動車牌照,是專門從老家運過來的。小鐘覺得,車不值錢,但車上的電池是租的,如果還不回去,就得賠償租賃方3600元。他決定領回電動車。
9月15日中午,小鐘坐在朋友路峰的電動車后座上,來到安托山扣車場。 按照深圳的交通規則,電動車后座不能搭載成年人。不過, 兩人在電動車上都戴著頭盔。小鐘準備邁入扣車場時,路峰大聲提醒他帶上頭盔,“你不戴,他不讓你開出來的”。
等待小鐘時,路峰與孟小明閑聊起來。前一天,孟小明騎著電動車在路上,被另一輛電動車追尾,對方撞上他后,沒有下車也沒有道歉,一溜煙跑遠了。孟小明趕緊記下對方的車牌號,并報了警。
“也沒多大事,他道個歉,也就過去了,誰知道他直接跑了”,孟小明說。警察很快通過行動軌跡找到了那名車主,并通知孟小明到扣車場處理事故。
9月1日,電動自行車“新國標”(GB 17761—2024)正式實施。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達到650萬輛的深圳,今年4月開始嚴查電動車違法行為,電子監控、無人機等智能設備也被用于電動車違章治理。
近幾個月來,許多電動車車主經歷了“第一次”——第一次接到罰單,第一次知道電動車違章也會被拍到,第一次知道“單手騎車也違規”……越來越多的電動車車主學著去適應規則,也開始為維護權益和規則“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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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到罰單
“現在太嚴了”,路峰說,他是一名外賣騎手。隨著電動車監管趨嚴,如今騎手違反交規,可能會被封禁外賣賬號,“闖紅燈、走機動車道、單手開車、不戴頭盔,都會被封號,封三天、一周、半個月、一個月的都有,違規次數多了,就會被永久封號”。因為違章,路峰曾被外賣系統限制接單。
感受到“嚴”的不止路峰。9月中旬,小蔡在坂田交警中隊處理了自己的電動車違章,幾天前她收到兩則電動自行車違章信息,“走機動車道,違章”,“單手騎車,另一只手撐傘,違章”。兩項違章是同時發生的,小蔡在龍華生活,那天其實是去坂田辦事,沒想到被電子眼抓拍到違章行為。
收到這兩條短信后,小蔡才知道,電動車的違章查處,現在不單單依賴路面執法,“智能化了”。到交警中隊處理違章信息后,小蔡又掌握了新知識,原來單手騎車也是違章,而且騎電動車時不能撐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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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違章短信后,才了解到規則細節的車主,不止小蔡一個。在布吉交警中隊的電動車違章處理崗前,一名工作人員指著屏幕里的抓拍視頻,跟一名中年女子確認她的違章細節——“沒戴頭盔”。
“我戴頭盔了啊,你看”,女子說。
“后座的小孩沒戴”,工作人員告訴她。
“啊,小孩子也要戴頭盔啊”,女子說。
同一天,來到布吉交警中隊的小陳,也是接到違章告知短信后,才知道電動車也納入了智能化監管。小陳騎電動車時走機動車道,第一次收到了違章短信,短信中提到,如果不及時處理違章信息,可能會影響征信。
除了這一變化,最近小陳在路上,也能感覺到其他變化,比如交警在路面上查電動車違章更頻繁了,他通常走的布龍路,電動車的擺放也比以前整齊了許多。
同樣生活在布吉的小楊,感覺路上的非機動車道增多了,這至少讓她騎車時,感覺騎行環境改善了不少。9月13日,小楊去家附近的餐館吃飯,距離很近,她沒有戴頭盔,很快也收到了第一條違章短信。
保潔員徐莉也感受到了管理的收緊。9月12日下午,南山的行政大廳里,徐莉剛剛辦完了電動自行車上牌業務,“之前一直沒上牌,昨天人家直接找到我了,這次躲不過去了。”徐莉說。
走機動車道,沒戴頭盔,對于這些不算出格的“首張罰單”,交警的處理相對柔和,小蔡、小陳和小楊,來到交警中隊后,交警只是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告誡他們“下一次會罰款”。
即便接到的罰單,小蔡等上述車主,依然認為城市對于電動車的監管有必要加強,也打算“更守規矩”。
作為電動車車主,提起日常騎行時馬路上的電動車亂象,小陳叫苦不迭,“很混亂,根本不講規則。逆行的,裝雨篷的,我最怕被雨篷打到。還有動不動就打遠光燈的,晚上特別刺眼。有的人變道、拐彎,刷一下就從你前面橫插過去了。”
小何也有相似的困擾,以前他經過東湖公園里,經常看見一群“精神小伙”,每天騎著電動車在公園里飚車技,直到最近監管趨嚴,這一行為才在公園消失。他在路上,還能看到不少初中生騎電動車“快到飛起”。“這肯定是不正常的,還是要更正規化一點,如果說考個證再開,那肯定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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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之爭
除了上班通勤,小蔡很少再騎電動車,她在龍華生活,住處附近騎行環境太過擁擠。騎著電動車,小蔡經常有種“無路可走”的感覺,“你走人行道,人家吐槽你占用人行道,你走機動車道,被罵占用車道還是小事,被拍到就慘了, 只是說偶爾抱著僥幸心理走一走。 ”
在人行道上騎行時,小蔡能感受到行人的反感,這種情緒相對普遍,尤其是她騎車與行人相向而行時,對面的人會“罵我逆行”,“其實按照交規,這應該不算逆行,大家對規則不明確,也會造成很多誤解”。
路權矛盾,孟小明也深有體會,“在人行道上騎車,很多時候行人是不爽你的,你滴(按喇叭)他,他也不理你。咱速度其實不快,但他覺得路是他的。遇到老人家我都不敢滴,只能慢慢在后面跟著”。小楊發現,行人對電動車按喇叭尤為反感,“尤其你離人家近,按喇叭有些人會被嚇到”。
杜蒙經常在各地出差,她發現北京的非機動車道,配套和道路規劃都更好一些。據她觀察,北京的非機動車道,一般是設置在機動車道的最右側,電動車行駛和行人互不相擾,這就避免了行人與車主的矛盾。杜蒙發現,深圳一部分路段,比如華強北片區,就在馬路上分出了一條可以相向而行的非機動車道,她感覺在這些路段上,騎行體驗并不差。
小陳被電子眼拍到“違章走機動車道”的路段,人行道并不適合騎行,他認為非機動車道配套不足,也會導致一部分車主不遵守規則。
小何每日從羅湖騎電動車到布吉上班,通勤時間20分鐘左右,其中有些路段,他“不得不走機動車道”,"羅湖有些人行道很窄,有的人行道中間還豎著電線杠,你騎電動車根本就過不去”。在他看來,走機動車道這一違章行為,他在通勤路上很難規避,“要是 被電子眼拍到,就再來處理嘍。 ”
同時,小何也清楚走機動車道的危險性。他甚至總結出一套 避險方法,“機動車道上遠離大車,不要做馬路殺手,后視鏡要看,該打燈打燈,該鳴笛鳴笛。那些無視規則的電動車,我都是躲著走的。”
孟小明認為,即便近兩年來,路上的非機動車道陸續增加,但整個深圳都設置非機動車道,并不現實,“早期規劃沒有留足空間,有些地方想擴也沒有條件擴”。有些路段設置了非機動車道,寬度也只能容納兩輛電動車通行,很難滿足密度過高的車流。
遺憾的是,在一些已劃出非機動車道的路段,仍然有大量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福田區的福星路,橫穿過福田村,長度大約1公里。這條馬路西側專門隔出一條非機動車道。9月一個周末的晚上,大量電動車仍然在機動車道上行駛,相比之下,非機動車道倒顯得冷冷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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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路上隔出了非機動車道,但不少電動車仍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對希望尊重交規的車主來說,還面臨一個困擾。
平時騎電動車,小楊只清楚四條交通規則,“不走機動車道,不闖紅燈,不能載人,戴頭盔”。 除了硬件配套,電動車出行上,很多細節性的交通規范無從得知,這也令她困擾。“我覺得有必要在領車牌前有一個安全知識、交通規則的培訓和考核。因為很多細節我是不清楚”。
小蔡也有同感,就像“不能單手開車,不能撐傘”這一細節,她是去交警隊處理罰單時才了解到的,那其他細節性的規范,她不知道該從什么渠道獲知。
從布吉交警中隊走出來后,小陳告訴我,剛才處理罰單時,交警簡單給他普及了一下最基礎的騎行規則,比如不走機動車道、戴頭盔,但缺乏更系統和細節化的指引,“應該像駕駛證科目一一樣,有交規教育和考核”。
繼續冒險
相較小蔡等上述車主對規則的看重。從扣車場走出的一部分車主,似乎還未適應規則。
肖玲在福田做桶裝水生意,店里的送貨師傅,騎著無牌電動車送水時被交警查處,電動車沒有上牌且超重,交警開出了1000元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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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托山扣車場門口,等待領取車輛的車主。
9月15日上午,肖玲站在安托山門口,等待在扣車場內尋找電動車的師傅。肖玲很清楚這臺電動車超標,也正是因為超重超標,店鋪無法申請到車牌。
針對民生行業,深圳統一發放藍色車牌,裝有民生行業車牌的電動車可以在二級限行區通行( 主要為城市主干道及口岸周邊路段 ),但車輛需符合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肖玲不愿意采購國標電動車送水,原因是符合國標的電動車載重有限,很難負擔桶裝水的重量。
這不是肖玲第一次來到扣車場。今年6月份,店里的師傅騎著無牌三輪車送水時,被交警查處,罰款2000元,師傅被行政拘留3天,師傅從拘留所出來就辭了職。但那臺三輪車還在用于日常送水,“躲著點就是了”,肖玲說。
交警曾問過肖玲,為什么不用四輪機動車送水。她掰著指頭算了一筆賬,“很多小區一進一出,都要20塊停車費,我一桶水才掙幾個錢,成本太高了”。
一對情侶騎電動車從扣車場出來,因為無牌,且電動車超重,這對情侶也接到了1000元罰單。肖玲看著兩人的電動車,“跟我們的車一樣,也是超重上不了牌吧”。情侶點了點頭。
“你們是打算拆除配件減重,還是換一輛電動車啊”,我問這對情侶。兩人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接著啟動電動車揚長而去。
“你們要戴頭盔啊,萬一被查到就慘了”,肖玲在后面大聲提醒小情侶。兩人坐在著無牌超重的電動車上漸行漸遠,不予理會,似乎并不在意“戴頭盔”、“不能載人”等規則。
很快,送水師傅也騎車電動車出來了,車后座一左一右的位置固定著兩個大鐵筐,看大小容積,大概是用來裝桶裝水的。“你把我帶到地鐵口吧”,肖玲背對著師傅,擠上了電動車后座,兩人都沒有戴頭盔。
小鐘也騎著電動車從扣車場出來了,他打開車座,露出了押金3600元的電池。
“這個電池續航能力 是 很強嗎?”我問小鐘。
“三四十碼的話,可以騎六七十公里,八九十碼的話,可以騎40公里”,小鐘沒有提及25碼車速的續航時長。按照交規,25碼是電動自行車車騎行的最高速度。
路峰手機上已經收到了三條電動自行車違章短信,他還沒有去處理的打算。
“聽說,拖著不處理的話,可能會影響征信。”我說。
“征信,現在大家都不在意征信了”,小鐘說。
“我查過我的征信,很好,有700多分”,路峰說。
“那個是芝麻信用分吧”,我說。據了解,征信報告上不會顯示分值。路峰告訴我,他是專門在銀行查的。
在社交平臺上,也有不少帖子,分享自己接到深圳交警十幾條電動車違章短信,還未去處理。針對這一現象,我通過12345詢問了交警部門,據回復,就此類行為,交警會追蹤車主的行動軌跡,上門找到車主處理違章。如果車主的違章行為長期不處理,會影響他的個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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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布吉交警中隊50米左右的地鐵口,摩的司機在攬客。
即便近幾個月來監管趨嚴,但在一部分路段,走機動車道、闖紅燈等電動車違規行為仍大量存在。在位于龍崗布吉的石芽嶺地鐵口,能看到怪誕的一幕。9月中旬的一個下午,不斷有電動車主走進布吉交警中隊處理違章事宜,而在50米開外的石芽嶺地鐵口,四五位摩的司機還在氣定神閑地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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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的技巧
9月1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實施,舊版標準(GB 17761—2018)被替代。
按照市場監管部門提示,2025年9月1日起,不得生產、出廠不符合新國標要求、未依據新國標取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2025年8月31日前出廠或者進口的,符合舊國標且取得相應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可以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
9月中旬,我走訪了位于福田、南山的七八家電動車門店,店主均表示,他們店里沒有符合最新國標的產品。
“那種車子沒人愿意開的,又小又慢,價格還貴,一臺都要3000多塊”,不止一名電動車車主說過這樣的話。他們口中的“那種車子”,即符合GB 17761—2024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按照過渡期政策,11月30日前購買舊國標電動車,依然能順利申請車牌。當我以顧客的身份與電動車門店交流時,店員都會鼓勵我盡快買車,“你上了牌就可以一直騎到報廢啦”,話里話外似乎在暗示,如此操作便可逃過新國標一劫。
但電動自行車的報廢時限是多少,似乎并無統一標準。將于9月26日實施的廣東省《電動自行車報廢及回收拆解服務規范》,該規范3.4條,模糊地界定報廢電動自行車為“已超出生產企業標明建議使用年限或自愿放棄的電動自行車。”
在我走訪的七八家電動車售賣店中,我以意向購買者的身份,請店員幫我推薦一款整車重量低于55kg的電動車,店員要么指著店里一款外形更接近自行車的產品說,“只有那一款小的嘍”,要么直接告訴我“沒有”。這些陳列在門店的電動車產品,大都沒有裝電池,也有店員如此向我推薦,“它們不裝電池,都低于5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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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門店里,待售電動車的車座下,安裝電池的位置空空蕩蕩。
根據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的整車重量不能超過55公斤,按照新國標,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為63kg,使用其他蓄電池的電動車,整車質量上限依然為55kg。
在南山一家電動車門店,店員向我透露了他們的上牌技巧,“去交警那里驗車時,我們裝上最小的電池,保證車的重量不超過55kg。等拿到車牌,再換回大功率電池給你”。
“聽說交警會在路上給電動車稱重。電池再換回大功率的,萬一我騎著車,被交警拉去稱重怎么辦?”我問店員。
“你戴頭盔,不走機動車道就好了呀”,店員安撫我說。
最近剛買了一臺二手電動車的杜蒙,在過戶時也進行了類似的操作。
8月底,杜蒙從他人手里買了一臺二手電單車。9月1日,她帶著車去福田交警過戶,車輛稱重,顯示重量為70kg,這比國標規定的最高55kg,重了15kg。
要過戶,她只能想辦法給車輛減重,那需要把車輛恢復到初始狀態。9月2日,她到家附近的一家車行,拆除車筐、后視鏡、腳擱、后座,這些配件一上秤,才6.5kg ,還差得遠。
這臺車出廠標配的是12安電池,原車主換成了20安的長續航電池。車行幫她換回12安電池,如此一換又減去接近9kg的重量。瘦身成功,她立馬踩著電動車趕到交警隊,車輛上稱54kg,險過。
除了承重,協管員還會核驗車架、前后輪,檢查車架是不是有涂抹或改正,前后輪有沒有改裝痕跡,一切正常,車子順利地過戶到了杜蒙名下。申請到車牌后,她又把拆掉的配件和電池重新裝了過去。
騎著一輛超重的電動車上路,杜蒙沒有那么擔心,"我騎行規范的話,交警應該不會給我的車稱重吧,再說,稱重的話,估計路上沒有幾輛車能過關"。她抱著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
過戶前,杜蒙在網上了解不少相關信息,“市面上的電動車,出廠標準基本都踩著國標線,一旦你要加個配件,需要換個電池,肯定是超重的,感覺路面上多數電動車都處于超標的狀態”,她說。
根據政策,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要求、未依據新國標取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據了解,按照新國標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只要速度超過25碼,就會切斷動力,電池輸出直接清零。
(備注:文中人物路峰、孟小明、肖玲、徐莉、杜蒙為化名)
文丨黃小邪
本文由深圳微時光原創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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