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洪邁《夷堅志》[1]取材繁雜,包羅萬象,內容豐富,凡仙鬼神怪、醫卜妖巫、釋道淫祀、風俗習尚等無不收錄,是展現宋代生活的巨幅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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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刊宋本夷堅志》
學界從民間信仰角度觀照《夷堅志》已有不少成果,由于《夷堅志》的故事發生地涉及大江南北廣大地區,而且往往明確書寫地名人名,所以近年有不少學者從地域角度展開考察,統計出其中的湖北故事154則[2],四川故事130余則[3],皖江地區故事約百則[4],湖州故事超過50則[5],徽州故事30余則[6],等等,《夷堅志》對于宋代民間信仰和社會生活的研究確實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福建的民間信仰淵源久遠,早在4000多年前就產生了原始宗教,“好巫尚鬼”的習俗成為區域性文化的重要特征。魏晉至宋元時期,隨著北方人口的遷入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福建民間信仰發展迅速,宮廟林立,神靈眾多,深刻影響了民眾的日常生活與生產。
洪邁為江西鄱陽人,長期任職閩地,諳熟福建風俗民情、歷史掌故、逸聞瑣事,《夷堅志》中的福建故事多達167則,其中大量涉及福建民間信仰,有著獨特的認識價值和審美價值,基于此,本文擬在學界研究的基礎上略作分析。
一、《夷堅志》呈現的福建民間信仰
《夷堅志》中福建故事所呈現的民間信仰既有起源古老的動物神信仰、巫術信仰,也有在北方文化南遷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佛道信仰和人格神信仰。
動物神信仰。動物神信仰屬于自然神信仰的一種,起源于原始社會,福建的動物神信仰包括蛇、山魈、青蛙、狗、老虎、烏龜等數十種,其中最具地域特色的是蛇信仰和山魈信仰。
蛇信仰歷史悠久,伏羲氏即以蛇為圖騰,傳說遠古時期黃河流域以蛇為圖騰的華夏族戰勝了其他氏族,吸收多氏族圖騰而成龍圖騰,然蛇形仍是龍圖騰的主元素。
南方東越多蛇,蛇信仰最為繁盛,閩越族之“閩”即為蛇圖騰的象征。《淮南子》卷二十《泰族訓》有言:“夫刻肌膚,镵皮革,被創流血,至難也,然越為之,以求榮也。”[7]對閩越族人的紋身圖形,許慎作了注釋:“越人以箴刺皮為龍文,所以為尊榮之也。”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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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志史話》
越人斷發紋身,龍文實為蛇圖騰之形紋。干寶《搜神記》之《李寄》篇,反映了東越閩中庸嶺的蛇崇拜。《開元錄》亦云:“閩州,越地,即古東甌,今建州亦其地。皆蛇種,有五姓,謂林、黃是其裔。”[9]
福建蛇信仰長期延續和發展,至今猶存,全省境內幾乎都有崇蛇民俗和與蛇相關的民間傳說,如連江縣有品石巖蛇神廟,南平樟湖阪至今還有游蛇燈、賽蛇神廟會等活動,閩中地區有“九使”蛇精傳說、閩南地區流行“侍公者”等傳說。
《夷堅志》的福建故事中有7則與蛇相關,如《葵山大蛇》《閩清異境》《蔣山蛇》等篇目,特別是《莆田處子》,記敘了政和縣民往莆田買一處子,對外宣稱是做妾,但卻對該女子秋毫無犯,甚至置于別室、飲食供奉,此外,政和縣民還隨身攜帶一個籠子,每天對其焚香跪拜,最后該女子發現自己被買并非做妾,而是要用來祭祀大蛇。
山魈,應該就是《山海經》卷十八《海內經》提到的“贛巨人”:“南方有贛巨人,人面長唇,黑身有毛,反踵,見人則笑,唇蔽其面,因可逃也。”[10]三國吳之韋昭注《國語》云:“夔,一足,越人謂之山繅。”[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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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四十三年涇縣洪氏刊巾箱本《夷堅志》
《夷堅志》中也有關于山魈的詳細記載。如《江南木客》:
大江以南地多山,而俗禨鬼,其神怪甚詭異,多依巖石樹木為叢祠,村村有之。二浙江東曰“五通”,江西閩中曰“木下三郎”,又曰“木客”,一足者曰“獨腳五通”,名雖不同,其實則一……或能使人乍富,故小人好迎致奉事,以祈無妄之福……尤喜淫,或為士大夫美男子,或隨人心所喜慕而化形,或止見本形,至者如猴猱、如尨、如蝦蟆,體相不一,皆矯捷勁健,冷若冰鐵。[12]
從《江南木客》中可以看出山魈的神秘,既在于它名稱多樣,有“五通”“木下三郎”“木客”“獨腳五通”等多種稱呼,又在于它變化多樣,如猴猱、尨、蝦蟆等等。因它能使人乍富,所以有民眾迎奉祭祀。
但從《夷堅志》的記載來看,山魈化為人形為害一方的傳說更多。如《汀州山魈》記載“汀州多山魈,其居郡治者為七姑子”[13],陳通判之女夜間睡覺時,受到化為黑長大漢的山魈侵擾。
《漳民娶山鬼》記敘了漳州一村民上山砍柴時遇見一女子,便娶之為妻,結婚當日村民妹妹發現新娘只有一足,嚇得不敢吱聲,婚后第二天該村民只剩白骨在床,家人這才知道新娘原來是山魈所化。《汀州通判》亦記敘了汀州推官廳有“七姑子”之擾等等。
由此可見,《夷堅志》記載的山魈崇拜體現出福禍雙行的特點:一方面,山魈變幻多樣、神通廣大,能給人帶來橫財,因利益驅使民眾趨之若鶩供奉;另一方面,山魈作惡多端、為禍人間,令人不堪其擾,使人對其產生本能的恐懼感和敬畏心,不得不通過供奉來消災和祈求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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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邁夷堅志綜論》
巫術信仰。“信鬼尚祀”“信巫不信醫”是福建古代民俗的顯著特征之一。蔡襄《圣惠方后序》謂:“閩俗左醫右巫,疾家依巫索祟,而過醫之門十才二三,故醫之傳益少。”[14]
《夷堅志》中有不少關于巫師作法為民眾除祟治病的記載。如《李氏紅蛇》,長溪人李氏中蛇祟行止錯亂,后被巫醫作法治愈。
《福州大悲巫》中,福州有巫師能以穢跡咒作法為人除祟治蠱,異常靈驗。當地有一未婚少女忽然懷孕,巫師通過作法,發現是池塘中鯉魚精作祟,除去鯉魚精后祟乃止。
有意思的是,穢跡金剛最初是佛教信仰,阿質達霰漢譯佛經《穢跡金剛法禁百變法》在唐代傳播后極為盛行,到了宋代,穢跡金剛法已成為巫師作法除祟的主要手段,從這也可看出佛教在我國傳播過程中世俗化、本土化、與道教及民間信仰相融合的特點。
巫術還往往被用來害人。如《汀民咒詛獄》,汀州民聶氏與某氏運用巫術互相詛咒,久而久之,竟導致兩個家族相繼死亡幾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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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萬歷唐氏世徳堂刊本《新刻夷堅志》
此外,蠱也屬于一種神秘害人巫術。《夷堅志》的福建故事中涉及“蠱”的有4篇。如《漳士食蠱蟆》,漳州一士人在路上拾到用金帛包裹著的蠱蝦,夜晚有兩個大如周歲兒的青蟆尋到家中,士人殺之而煮食,最終逃過一劫。
《林巡檢》篇記敘了泉州官吏林巡檢在回家路上拾到價值二百余兩的銀酒器,回家后才得知這是他人轉嫁的金蠶蠱,當晚果然有一丈多長的大蛇找上門來,林巡檢既不愿養蠱害人又不想被蛇所害,于是生吃了蛇,竟也安然無恙,眾服其勇。
《夷堅志》中對于蠱的記載最詳細的當屬《黃谷蠱毒》:
福建諸州大抵皆有蠱毒,而福之古田、長溪為最。其種有四:一曰蛇蠱,二曰金蠶蠱,三曰蜈蚣蠱,四曰蝦蟆蠱,皆能變化,隱見不常。皆有雌雄,其交合皆有定日,近者數月,遠者二年。至期,主家備禮迎降,設盆水于前,雌雄遂出于水中,交則毒浮其上,乃以針眼刺取,必于是日毒一人,蓋陰陽化生之氣,納諸人腹,而托以孕育,越宿則不能生。[15]
《黃谷蠱毒》介紹了福建蠱毒的分布、種類、制作過程、施蠱過程、危害程度以及解蠱方法,從中可以較為全面了解福建地區蠱毒情況。
佛道信仰。《夷堅志》中涉及佛道信仰的篇目較多,包括降妖除怪、游歷地獄、預言、占卜、煉金術、治病除祟等多種題材。
如《宗演去猴妖》,福州永福縣能仁寺的護山神猴王是生縛獼猴用泥裹塑而成,制成后不僅沒有保護村民,反而作祟鄉里殘害民眾,最終被宗演長老用大悲咒成功超度。《福僧法信》,福州僧人法信為西隱寺長老壽正轉世投胎,他一出生就不嗅葷味,十五歲出家落發,四十七歲圓寂后眾僧忽見他從白光中站起,穿入云霞,往西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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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法、菆柩、鬼祟、齋醮:夷堅志之幽鬼世界》
《鼠壞經報》,鼠母把《金剛經》咬碎用來做窩,結果新生鼠皆無足。《范礪無佛論》,建陽人范礪因著書宣揚無佛論,不久后病死,轉世投胎后通身生瘡,三歲即夭亡。《黃十一娘》《司命真君》《細類輕故獄》等篇目記敘了地府中各種煉獄受難情景。
《道人相施逵》,有道士擅長看相,分別為邵武人吳淑、黃鑄、施逵看相算命,幾十年后,三人的命運皆如道人所言。《任道元》,福州人任道元,少年慕道,師從歐陽文彬練習天心法,效果異常顯著,他在黃箓大醮上作法時“觀者云集”[16]。
《張撫干》,延平人張撫干有術使鬼神,既善治病,又能作法驅使神祠中的黃衣小吏為己所用。《孫士道》,福州海口巡檢孫士道,曾經遇見異人傳授治病符法。《李秀才》,福州人李綸的門客李秀才會煉金術。《朱氏乳媼》,建寧陳天與侍郎之女的乳媼夢中被白衣人帶走,后被道士作法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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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25年清平山堂序刊本《新編分類夷堅志》
人格神信仰。《夷堅志》涉及的人格神種類多,來源于社會各個階層,有官吏、道教神仙、普通百姓等。
《黃師憲禱梨山》中的建安梨山李侯廟,祭祀的是唐代建州刺史李頻。當時正值黃巢起義軍過建州,盜賊四起,縣政不治,建州局勢相當混亂。李頻到任后,嚴肅官規、懲辦盜賊、倡禮循法相提并行,使建州社會得以安定,民生安寧。后李頻病死于任內,建州百姓建梨岳李侯廟以祀之。
《白石大王》,福州人陳祖安之父,在待缺兗州通判時,夢見黃衣人持符至,任命他為白石大王。
《楊母事真武》中的真武神,又稱玄武大帝、祐圣真君、玄天上帝等,是漢族民間信仰神祗之一,流行于南北各地。《義夫節婦》,順昌縣軍校范旺在范汝為起兵叛亂時寧死不投降,犧牲后鄉人立祠紀念他。
《畫眉山土地》,侯官縣以賣扇為業的市井小民楊文昌,因為樸實安分又孝順母親,死后成為西川嘉州的畫眉山土地。有意思的是,有些人格神并非從始至終由一人擔任,而是可以輪崗。
《畫眉山土地》,楊文昌上一任的畫眉山土地公是鄭大良。《新廣祐王》中,邵武軍大乾山的廣祐王廟,原本是祭祀唐末歐陽使君之神,但到南宋乾道四年(1168)時,已由浦城縣臨江丞陳公接任,陳公以進士登第,平生廉正,為鄉人所稱。
可見,《夷堅志》中福建民間信仰的各類人格神雖然來源廣泛,但生前無不是忠臣、良將、義士或造福鄉里的積德行善之人,能否成為人格神,有嚴格的道德評判標準。
《夷堅志》并非專門記錄福建故事,也非專門記錄民間信仰,但涉及如此豐富的福建民間信仰形態,由此既可見宋代福建民間信仰之繁盛,也可見《夷堅志》對于社會生活之展現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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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の隠れたベストセラー夷堅志の世界》
二、福建民間信仰與地理人文之關系
《夷堅志》記載了如此豐富的福建民間信仰,結合福建自然條件和人文環境來看,是符合歷史情形的。福建位于我國東南,三面環山一面臨海,森林覆蓋率位居全國首位,其山地、丘陵占全省總面積的80%以上,素有“東南山國”之稱。
同時,海岸線長度位居全國第二,作為東海與南海的交通要沖,由海路可到達東南亞、南亞、西亞、東非,是歷史上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也是海上商貿的集散地。由于這種“依山傍海”的地理環境,福建的民間信仰融山區因素與海洋因素于一體。
山區因素主要是由于福建山高林密,森林面積廣闊,氣候又溫暖濕潤,有利于各種動植物生息繁衍,催生了動物信仰和植物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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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印書館1927年刊本《夷堅志》
同時,山林遠離塵世,既適合隱居又充滿神秘感,是以福建自古以來就是道家修行隱居勝地,道教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中位于福建的就有霍童山洞、武夷山洞、焦源山、洞宮山、勒溪等,濃郁的道教文化催生出很多仙道傳說,極易誕生神仙信仰。
《夷堅志》福建故事中就有幾則“山中遇仙”的故事。《仙弈》,尤溪縣浮流村村民林五十六上山砍柴,偶遇二人對弈,觀棋時吃了兩顆仙鶴所食的楊梅,歸家后即辟谷不食。《武夷道人》,有道人至武夷山訪洞天,經歷千辛萬苦跋涉,終于找到“宮殿崔嵬,金鋪玉戶”[17]的仙境。
《石溪李仙》,順昌縣石溪村村民李甲,入山伐木時遇見兩士對弈,吃了弈者贈藥后歸家不復飲食,只吃山果,被同鄉人稱為“李仙”。
海洋因素主要由于宋代福建海運貿易發達,北宋中期泉州就是一個“有蕃舶之饒,雜貨山積”[18]的繁華港口,祝穆《方輿勝覽》記載,“泉州土產蕃貨:諸蕃有黑白二種,皆居泉州,號‘蕃人巷’,每歲以大舶浮海往來,致象犀、玳瑁、珠璣、琉璃、異香、胡椒之屬”[19]。可見當時泉州所擁有的舶來品種類的豐富。
但總體而言,宋代海商出海風險較大,《夷堅志》中《陳公任》《林翁要》《無縫船》《島上婦人》《泉州楊客》《王元懋巨惡》等篇目都記敘了海商出海時遇到海難。為祈求出海平安歸來,于是誕生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媽祖崇拜。
《夷堅志》中關于媽祖崇拜的故事有2篇,其一為《林夫人廟》:“興化軍境內地名海口,舊有林夫人廟,莫知何年所立,室宇不甚廣大,而靈異素著。凡賈客入海,必致禱祠下,求杯珓,祈陰護,乃敢行,蓋嘗有至大洋遇惡風而遙望百拜乞憐,見神出現于檣竿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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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與〈夷堅志〉比較研究》
其二為《浮曦妃祠》,福州人鄭立之從廣東番禺泛海還鄉時,在莆田浮曦灣遭遇海盜,危在旦夕之際,獲得崇福夫人庇佑,得以脫困還鄉。
林夫人與崇福夫人均是指媽祖,媽祖是以我國東南沿海為中心的海神信仰,又稱天妃、天后、天上圣母、娘媽等,該信仰肇于宋,經歴宋元明清,至今繁盛,歷史上獲得 36次褒封,封號從“夫人”“妃”“天妃”直至“天后”“圣母”,并列入國家祭典。
此外,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貌特征,使得人稠地少,耕地更加珍貴。《宋史》對福建路的描述是:“而土地迫狹,生籍繁伙;雖磽確之地,耕耨殆盡,畝直寖貴,故多田訟。”[21]在這種情況下,民眾對水旱等自然災害更加關注。
《宋史》載:“元符元年,東南旱……(隆興)二年,臺州春旱。興化軍、漳、福州大旱……(隆興)六年夏,浙東、福建路旱,溫、臺、福、漳、建為甚……(淳熙十六年)至于八月,興元府、吉、贛、福、泉、汀、漳、潮、梅、循、邕、賓、象、金、洋、西和州、建昌軍皆旱” [22]。
可以想見這些自然災害給生產生活帶來的破壞,為此,官民皆熱衷于祈雨,崇拜供奉掌管降雨的龍神,《夷堅志》中也有相關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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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志》英文版
如《黃蘗龍》,福州黃蘗寺山中有龍潭,寺僧曰“此福德龍也。常時行雨歸,多聞音樂迎導之聲,或云云霧中隱隱見盤花對引其前者” [23]。《杉洋龍潭》記載淳熙甲辰歲福州盛夏不雨,古田縣杉洋山中的龍潭內有龍,邑丞陳某對其祈雨有驗,郡中將此事上奏朝廷,龍潭被加封立廟。具有降雨功能的,除了龍神,還有螃蟹,如《龍溪巨蟹》,福州長溪縣之東二百里的龍溪內有一只巨蟹,對其祈雨必應。
福建民間信仰的地域性特征不僅受自然環境影響,也與人文環境息息相關。宋代是福建經濟文化發展的高峰時期,在全國佛教道教興榮、文教昌盛的背景下,福建以經濟繁榮為基礎,民間信仰與科舉文化皆發展迅速。
《宋史》中關于福建佛教興盛的描述是:“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與江南、二淛略同。”[24]與前代相比,宋代福建佛教得到長足發展,以僧人數量為例,宋天禧五年(1012),全國的僧人共40余萬人,福建路僧人數量達71080人,占全國總數的六分之一,為全國之最[25],甚至出現“山路逢人半是僧”的現象。寺廟數量方面,以福州地區為例,“慶歷中,通至一千六百二十五所,紹興以來,止一千五百二十三。今州籍縣申猶一千五百四”[26]。
宋代尊奉道教,真宗、徽宗時最盛。宋真宗策劃了“天書降臨”的故事,宋徽宗更是自稱“教主道君皇帝”。
“迨徽宗時而崇奉名色益繁,政和三年,詔求道教仙經于天下。四年置道階,有先生處士等名。秩比中大夫,至將仕郎,凡二十六級。后又置道官二十六等,有諸殿侍宸,校籍授經,以擬待制、修撰、直閣之名(后改為大夫等名,使與文武官階同)。”[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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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志〉的故事類型與傳播研究》
在此時代背景下,宋代福建道教也得到進一步發展。從道觀數量來看,宋代福建新建的道觀有78所,是隋唐時期的三倍之多。[28]在刻錄道經方面,宋代福建也刊刻了大型道藏,如540函的《政和萬壽道藏》。
佛教道教的發展,與地域經濟文化水平密切相關。
據筆者統計,《夷堅志》福建故事中提及僧人、佛或佛寺的故事42則,其中福州16則,閩清2則,永福2則,福清1則,南劍1則,浦城2則,建州2則,光澤2則,崇安1則,建陽2則,邵武3則,泉州2則,仙游1則,汀州2則,泰寧2則,長溪1則。
從數據上看,福建佛教故事雖然分布較廣,但主要集中在福州與閩北地區,這當然跟作者洪邁任職福州、建寧有關,但更為重要的,則是這兩地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較為發達。福州是福建路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而閩北作為中原和江南移民入閩的前沿地帶,不僅世家大族云集,建陽還是當時全國的刻書中心,閩北亦是全國文化中心之一。
《夷堅志》中提及道士、道教法術、道觀或道教神仙的故事共有26則,其中福州11則,邵武3則,延平1則,建州1則,武夷山1則,順昌1則,浦城1則,泉州2則,建寧1則,清流1則,寧化1則,泰寧1則,尤溪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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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英對照《夷堅志選》
《夷堅志》道教故事中的道士多使用五雷法、天心法等法術與符咒,顯然與臨近江西道教區有關,都屬于符箓派。
宋代福建教育和科舉的興盛,對福建民間信仰也有較大影響,從《夷堅志》中亦可見一斑。《夷堅志》記載了23則士子科舉考試的故事,有向神祈夢、術士看相、詩讖、因果報應、命定論等多種類型。
如《威懷廟神》《邵武秋試》《鄒狀元書夢》《大乾廟》都記敘了士子們在應試前向神祈夢的故事。宋代福建科舉極盛于邵武和莆田,由此形成了大乾廟和九鯉湖兩大科舉祈夢中心。
大乾廟位于邵武市大乾村,供奉的是隋代歐陽佑,傳說異常靈驗,在《夷堅志》中被反復提及。《盧熊母夢》《鄭僑登云梯》《鬼呼學士》《馮尚書》《林子元》《張注夢》等篇目,或通過夢境,或通過鬼物之口,證明登科與否是命中注定,非人力所能及也。
《葉丞相祖宅》《黃戴二士》《俞翁相人》等篇目,則是術士通過看相,精準預言士子們的科舉結果和仕途前程。《天寶石移》《金溪渡讖》《許氏詩讖》通過詩讖的方式,預告當地出狀元,有的士子為了應讖特意改名,卻無濟于事,詩讖的特點是保持了神秘感,直到水落石出眾人才恍然大悟。
而《不葬父落第》《陳元輿》等篇目則講述了因不孝、枉害他人性命而落第或仕途不順的故事。
《夷堅志》福建故事中科舉題材較多的現象,與宋代福建文教事業發達有關。據曾大興《文學地理學研究》統計,宋遼金時期,福建文學家人數達114人,位居全國第三;宋代福建書院有85所,數量位居全國第三。[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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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志谫論》
《宋史》中也有關于福建教育及科舉盛況的記載:“然多向學,喜講誦,好為文辭,登科第者尤多。”[30]兩宋近三百年間,福建進士及第者共5986人,這還不包括宋理宗淳祐二年(1242)以后38年間11科所取進士,但這個人數已是唐代福建進士57人的105倍。
此外,在科舉考試中名列前茅者眾多也是宋代福建科舉的一個特點,宋代118次科舉考試中,有籍貫記載的狀元總共是113位,其中福建籍狀元19位,占比達16.8%之多。[31]
宋代福建民間信仰既繼承與發展了閩越族時期的古老信仰,又與漢唐以來不斷吸收中原文化和佛道信仰、人格神信仰密切相關,是閩越文化與中原文化交流碰撞與融合的結果。又由于宋代特定的歷史條件和福建的地理人文環境,福建民間信仰頗有其地域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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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書局整理本《夷堅志》
三、《夷堅志》所體現福建民間信仰特征
宋代民間信仰多具有繼承與發展、融合與競爭、功利與勸善相輔相成的特征,《夷堅志》福建題材所涉及民間信仰的記載恰為印證。
福建民間信仰的繼承性主要體現在對早期信仰的延續,如閩越時期就已出現的一些動物神信仰和巫術信仰,這些具有幾千年歷史的傳統信仰在宋代福建仍然占據著一席之地,同時,它們也具有濃厚的地域性色彩,是區別于其他地區民間信仰的重要標志。而福建民間信仰的發展則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唐宋時期福建社會相對穩定,經濟發展快,民間信仰也隨之迅速興起,掀起了聲勢浩大的造神運動,特別是宋代官方對民間信仰采取“唯靈是取”的寬容態度。
《宋史》載:“自開寶、皇祐以來,凡天下名在地志,功及民生,宮觀陵廟,名山大川能興云雨者,并加崇飾,增入祀典。”[32]
在造神運動的影響下,媽祖、臨水夫人、保生大帝、三平祖師、定光古佛等信仰都肇始于這一時期,《八閩通志?祠廟》收錄的119位民間俗神中,建廟時間在唐宋時期的有86個,占比72.2%。《夷堅志》中由官方立祀或民眾自發建祠的各類俗神數量很多,如王通直祠、威懷廟神、廣祐王、土地神、大乾廟神等。
另一方面,如夢兆信仰,體現了鮮明的時代特色,也是民間信仰的發展性特征。夢兆信仰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盛行,《左傳》中有不少關于預示夢的記載。
《夷堅志》福建故事中有30則預示夢,除了《泰寧夢牛》《張一償債》《四眼狗》等少數幾則外,大部分都跟科舉考試相關,這是由于宋代科舉文化興盛,反映到民間信仰中,夢兆信仰的內容也更多反映科舉考試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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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志新說》
福建民間信仰的融合與競爭,與中國近世佛道教融合的過程體現出高度的一致性。佛教在傳入我國本土化過程中與道教互相利用、融合發展,佛道二教的相互融合,在《夷堅志》中也有明顯體現。
如《宗本遇異人》,邵武僧人宗本原先只是一個普通農民,因偶然吃了道人所贈三顆紅藥,就不復歸家,出家為僧,游歷四方,成為有預知能力的名僧。
《張圣者》,福州僧圓覺本是水西雙峰下居民,入山砍柴時偶遇鐘離子,予之筍,食后能預言人之福禍死生,并出家為僧。但佛教、道教畢竟不同,尤其是隨著佛教蒸蒸日上,佛道之間互相競爭與排斥是不可避免的,這從佛教徒所作的《笑道論》和道教徒所作的《道笑論》的互相攻訐排詆中可見一斑。
《夷堅志》中最能反映佛道二教競爭的篇目是《王侍晨》,講述道士王侍晨初入閩時不受人敬重,居住在福州慶城寺時還被寺僧捉弄,王侍晨一怒之下作法整死了寺僧們。
當時福州僧人圓覺正以法術出名,郡中有人請求圓覺作法祈雨,王侍晨決定“當作哄這禿一場”[33],便與圓覺互相斗法,最終戰勝圓覺成功祈雨,自此聲名大噪,道教在福州城中也信徒劇增。《夷堅志》所呈現的佛教、道教既融合又競爭的關系與佛教、道教的現實發展軌跡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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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邁手跡
宋代福建民間信仰神靈眾多,都具有祈福消災的實用功能,民眾對于神靈所求廣泛,如祈雨抗旱、避災降福、祈求發財、祈求平安、祈求子嗣、祈求中舉、祈求官運亨通等等,皆是民眾以自己的需求寄予不同的神靈,功利心理明顯,“有求必應”和“有應必酬”是福建民間信眾的普遍心態。
《夷堅志》中的福建民間信仰故事也體現出這種功利性特點。如《林翁要》,福州南臺寺塑新佛像后想將舊觀音像銷毀,漁民林翁要及時將舊觀音像請回家中供奉,后林翁要遭遇危難時急呼觀音求救,最終幸免于難。
《泰寧獄囚》,泰寧獄囚鄧關五毆殺一桶匠后拒不認罪,死者家屬長期信奉廣祐王,于是赴光澤請廣祐王攜神吏擊打鄧關五,最終鄧關五認罪伏法。
此外,這種功利性還體現在同一個神靈職能的不斷拓展上。如媽祖最初只是能預言禍福的巫女,后被奉為掌管海上航運的保護神,隨著時間的推移,還兼掌祈雨、治病、御寇彌盜等職能。
福建民間信仰也具有明顯的勸善性,“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是我國傳承了幾千年的天道觀念,而各種信仰活動中的道德實踐,具有引導民眾向善、從而推動“善世”形成的倫理價值和社會功能。民間主要是通過“因果報應”的故事來勸人行善,《夷堅志》中的故事也是如此。
《三士問相》,建州士子黃崇因溺殺父妾所生幼弟,導致自己的三個兒子相繼夭折,妻子改嫁,其嗣滅絕。《李氏乳媼》,建州豐國監官員李元佐之女的乳母陳氏生前性格悍戾,常與人爭吵,口業深重,死后骨灰中卻有舍利子,皆因生前幾十年如一日誦讀《蓮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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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志論稿》
《夷堅志》是一部志怪小說集,洪邁既明確認識到小說文體的虛構性,但又寫得“表表有據”,大部分故事時間地點人物都很明確,有的故事源于親友傳聞寄贈,也標明了傳聞來源。
這樣的寫作方式既源自六朝以來志怪以發明神道之不誣的傳統,又切合宋代小說藝術和小說觀念之發展,志怪小說的“實錄”已從“實錄精神”發展成了“實錄方式”,標明真實時間地點人物的方式已更多地具有了“形式”的意味。
但是,洪邁“萃《夷堅》一書,顓以鳩異崇怪”[34],未嘗不是一種補史闕的方式,如其狡黠之言:“夫齊諧之志怪,莊周之談天,虛無幻茫,不可致詰。逮干寶之《搜神》,奇章公之《玄怪》,谷神子之《博異》,《河東》之記,《宣室》之志,《稽神》之錄,皆不能無寓言于其間。若予是書,遠不過一甲子,耳目相接,皆表表有據依者。謂予不信,其往見烏有先生而問之。”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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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邁墓
“烏有先生”固不可尋,但博采雜收、卷帙繁浩的《夷堅志》卻是從“鳩異崇怪”的角度保存了宋代社會生活史的豐富資料。民間信仰是了解宋代社會生活的一面鏡子,本文討論福建故事所體現的民間信仰,正是宋代社會生活的一個方面。
不同地域之間的民間信仰往往相互影響而表現出很大的共性,而福建由于山水分割自成格局且又瀕臨大海等地理特征,產生了不少獨具地域特色的民間信仰,具有獨特的研究價值。
注釋:
[1] 本文所引《夷堅志》原文,均出自(宋)洪邁:《夷堅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
[2] 楊宗紅:《<夷堅志>所見宋代湖北的民間信仰》,《區域文學與文化研究集刊》,2019年第2期,第205頁。
[3] 楊宗紅:《南宋時期四川的民間信仰與地域社會——以<夷堅志>為中心》,《宗教學研究》,2017年第2期,第268頁。
[4] 陳思瑞、李夢圓:《從<夷堅志>看南宋皖江地區民間信仰》,《安慶師范學院學報》(社科版),2015年第4期,第96頁。
[5] 蔡圣昌:《<夷堅志>里的湖州故事》,《書屋》,2019年第1期,第78頁。
[6] 程誠:《從<夷堅志>看南宋徽州民間信仰》,《許昌學院學報》,2014年第4期,第79頁。
[7](漢)劉安著,陳廣忠譯注:《淮南子》,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1204頁。
[8]《淮南子》,第1205頁。
[9](宋)樂史著,王文楚等點校:《太平寰宇記》,北京:中華書局,2003年,第1991頁。
[10] 方韜譯注:《山海經》,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276頁。
[11] (三國)韋昭注,明潔輯評:《國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92頁。
[12] 《夷堅志》,第695頁。
[13] 《夷堅志》,第240頁。
[14](宋)蔡襄著,(明)徐[火勃]等編,吳以寧點校:《蔡襄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519頁。
[15]《夷堅志》,第1761頁。
[16]《夷堅志》,第1090頁。
[17]《夷堅志》,第288頁。
[18] (元)脫脫等:《宋史》,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10632頁。
[19](宋)祝穆編,祝洙補訂:《宋本方輿勝覽》,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41頁。
[20]《夷堅志》,第950頁。
[21]《宋史》,第2210頁。
[22]《宋史》,第1442-1444頁。
[23]《夷堅志》,第296頁。
[24]《宋史》,第2210頁。
[25] 徐曉望:《福建通史》(第三卷),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39頁。
[26](宋)梁克家修纂,福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整理:《三山志》,福州:海風出版社,2000年,第512-513頁。
[27] 傅勤家:《中國道教史》,北京:商務印書館,2019年,第133頁。
[28]《福建通史》(第三卷),第453頁。
[29] 曾大興:《文學地理學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371-373頁。
[30]《宋史》,第2210頁。
[31] 劉海峰、莊明水:《福建教育史》,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63- 65頁。
[32]《宋史》,第2561頁。
[33]《夷堅志》,第1049頁。
[34] 洪邁:《夷堅丙志序》,《夷堅志》第363頁。
[35] 洪邁:《夷堅乙志序》,《夷堅志》第1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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