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家長說句話就被拘了。前有質疑校服被拘,現有發朋友圈評論局長免職被拘。那下次又會是哪個家長為了什么事被拘呢?
據媒體報道,今年7月云南元江縣的家長高光華覺得學校要求每天兩次手機安全打卡太過于形式主義,就向幾個部門反映了一下這個事兒,當時還被媒體曝光了,當地分管教育的副縣長和縣教體局長為了此事還專門找他談過心。
到了9月1號,高光華聽說教體局的李局長被免職了,就在朋友圈里面發了一句話,大概的意思就是,李局長被免職的原因是因為打卡的事兒鬧出了輿情:“李局長被免職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教育和文旅的那位楊副縣長也被免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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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這一句話,那位李局長當晚就報了警。
警方認定高光華捏造事實屬于誹謗,直接把人給拘了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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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來捋一捋這個事。
首先,高光華發的朋友圈內容有沒有問題?當地部門回應說了,李局長免職是正常的人事調動,跟舉報沒有任何關系。而高光華自己也承認,他確實把兩件事兒聯系的有點絕對了。說白了就是他的朋友圈內容確實是個人猜測,而且還猜錯了。
但問題是猜錯了就要被拘留?高光華在接到通知以后,馬上就把朋友圈給刪了,而那條內容一共才十多個點贊。就這么一條已經刪除且沒有什么影響力的朋友圈信息,真的值得把人給抓起來關四天嗎?
高光華的律師明確指出,朋友圈是半封閉社交空間,主要是限于親友熟人之間,不具備公開平臺屬性。
律師強調,政府官員任免信息屬于公共事務,公眾對其職務變動進行討論,即使內容與事實有偏差,也應屬于公民正常的社會監督,而非以誹謗為目的的惡意行為。此外,高光華在接到通知后即刪除朋友圈,且公職人員對公民對其職務變動的評價應有更高的容忍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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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警方說是多人點贊評論損害了名譽權,可到底哪條法律說了十幾個人點贊就可以拘留呢?
再說了,哪怕家長真的是說錯了,造謠了,那么李局長是不是應該先走民事途徑解決?被誹謗了可以去法院起訴,該賠償的賠償,該道歉的道歉,讓警方直接介入拘留,難免會讓人覺得有點濫用公權力的那個味道。
之前就有家長因為質疑校服質量被拘留,現在又因為朋友圈的一句話被拘留,那明天呢?家長群里發言是不是也可能被拘?質疑學校收費,甚至是私下吐槽幾句,是不是分分鐘也得進局子?
那咱們家長為啥要發聲呢?說到底不就是為了孩子。安全打卡折騰人,校服質量不過關,反映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沒事找事兒。
但是,如果說一句真話,就被扣上誹謗、擾亂秩序的帽子,甚至直接帶走拘留,那以后誰還敢說話,誰還敢監督?咱老百姓要的不是特權,而是公平,該批評的批評,該起訴的起訴,但是別動不動就拿拘留來堵嘴。
我們支持依法辦事,但是反對權力任性。公權力是老百姓給的,不是用來嚇唬老百姓的。
此事的最新進展是,高光華拒絕在行政處罰決定書簽字并已經申請了行政復議,要求確認警方的處罰違法,索賠1902.08元,還有1塊錢的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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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合理的批評教育罰款,我都心甘情愿承擔。可這四天的拘留,實在超出了我的接受范圍,不僅打亂了我的工作節奏,更讓我的生活陷入混亂。”高光華說,他甚至可能會提起行政訴訟。
說真的,這一塊錢打的又是誰的臉呢?希望當地有關部門能夠重視此事,給高光華家長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也給公眾一個令人信服的交代。畢竟拘留一個家長容易,但是寒了老百姓的心,再想暖回來可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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