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四十多年前,我還是一名小學生的時候,學校曾組織過很多課外背誦考核。背誦的內容有《小學生守則》、“五講四美三熱愛”,以及今天要說的《城市環境衛生十不準》(以下簡稱“十不準”)。我在當時是很認真的,不但完成了老師針對某一條的抽考,還能故意用很快的語速背誦全部內容。然而這種背誦竟然沒能成根深蒂固的記憶,以至于多年后回想細節,卻只有模糊的概念充斥腦海。
頒布“十不準”是當年吉林市城市生活中的大事。據說起因是八十年代初,某領導(也有說是外賓)來吉林省游玩,有感于環境衛生的糟糕,臨走時分別評說吉、長兩座城市是“真山真水真埋汰”和“假山假水假干凈”。原本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全國范圍就已經興起了“愛國衛生運動”,在吉林市不僅出臺過《公共衛生管理暫行辦法》,還在各級“愛衛會”的組織下,進行衛生檢查和評比。之所以出現環境衛生滑坡的狀況,大致與十年動亂對社會管理的松懈有關。
為了從根本上改變吉林市“臟亂差”的狀況,當時的市政府花了很大的氣力。尤其是在1982年。早在這一年的開春時節,因冰雪消融,環境衛生問題十分突出,3月7日市黨政軍領導曾與三十萬群眾一起“上街治臟,凈化江城”。3月末又經人大會議通過了《吉林市公民衛生守則》。8月,為進行市容市貌整治,啟動了“拆三小”。到了9月中旬,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市政府頒布了“十不準”,以此作為細化市民衛生管理的公約。
關于“十不準”的內容,我查閱了很多史料,可惜只見名稱,并沒有具體內容。前不久,網友牧溪提供了一個“版本”的內容。之所以說是“一個版本”,是因為有網友記憶中關于不準飼養家禽家畜的內容并不在其中。牧溪所提到的“十不準”內容如下:
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垃圾;不準亂貼亂畫;不準損壞公物;
不準破壞綠化;不準亂停亂放;不準私搭亂建;不準亂穿馬路;
不在公共場所吸煙;不隨地大小便。
在當年,為“十不準”的切實落實,吉林市政府還在10月印發了“吉市政發[1982]168號文件”,細化了“十不準”的具體實施辦法,通知全市各區,市直各委、辦、局,各國、省、市營企事業單位,從教育、宣傳、監督、管理等幾方面認真貫徹執行。其中針對中小學,還提出組織學生利用課余、周日、節假日到公共場所和主要街道上設“十不準”監督崗。
既然提到監督,讓學生熟悉“十不準”內容就成為基礎和前提,恐怕這也是學校組織學生背誦的原因。遺憾的是,大多數學生對背誦似乎有著天生的抵觸,于是有把《小學生守則》”不準亂花錢“移花接木的,也有故意把“不準暴飲暴食”生搬硬套的,甚至有的學生會在臺下提示臺上“卡殼”的人——“不準挑吃穿”……以至于本來嚴肅的背誦考核,時不時就會發出莫名其妙的笑聲。
歷史的看,“十不準”的重頭戲還是“拆三小”。當時吉林市的市區內,平房、火炕樓私搭各種門斗、棚廈存放木柴煤塊的情況十分普遍。這些違章建筑不僅影響市容衛生,還阻礙了交通順暢,甚至還導致過火災等禍患。從1982年開始,直到1984年,利用三年的時間,在貫徹”十不準“的運動中,“拆三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到了1988年,吉林市人大頒布《吉林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地方法規作為管理依據,曾經的“十不準”正式退出了歷史。
時光荏苒,四十多年后,不知道有多少人還能完整背誦出1982年吉林市政府發布的《城市環境衛生十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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