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銷售年度更換使用新品牌“娃小宗”,對于這樣的消息,娃哈哈的經銷商普遍是不認同的。
現在也只是網上在傳,無論是娃哈哈還是宏勝飲料集團都沒有給出正式的說明。
但至少有兩點是可以確認的:
1、如果真的把“娃哈哈”換成“娃小宗”,那娃哈哈的經銷商大都不會跟;
2、“娃小宗”成不了“娃哈哈”。
盡管經銷商說起來是可以換掉的,但其實操作起來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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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就是算賬,經銷商有自己的賬本。
原來娃哈哈的經銷商可以把合同轉到宏勝飲料集團,這個不難,但宏勝飲料集團給經銷商供應的商品也必須還是“娃哈哈”才行啊。
不然的話,經銷商給宏勝飲料集團簽訂的供銷合同都是數百萬、數千萬的,如果沒有品牌的加持,那他們任務怎么能完成?
對于經銷商而言,他們也是有考核的,年銷售額任務要增長,連續未達標可能面臨取消資格的風險,銷售渠道就是這樣,但通常沒有廠家、品牌商會這樣做。
畢竟品牌商與經銷商是合作共贏的關系,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可是,如果賣你的貨不賺錢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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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慶后還在世的時候,娃哈哈的銷售就面臨三大難題。
娃哈哈最紅火的時候是互聯網經濟騰飛之前,那是賣方市場階段,銷售渠道和市場規模為王,只要廣告宣傳跟得上,貨就不愁賣。
但后來娃哈哈就面臨成本上升(租金、人工、運輸等成本)、零售商要更高的利潤空間和高附加值產品供應不足的問題。
宗慶后打造的聯銷體,核心是為了解決誰給娃哈哈賣貨的問題,這本質其實是利益問題,如果經銷商不賺錢,那就不會賣你的產品。
為此,宗慶后還要解決如何讓消費者愿意買的問題,產品、價格、包裝、廣告、營銷等都是為了給消費者制造購買的理由,消費者只要認你的品牌,經銷商和零售商才會愿意賣你的貨。
而“娃哈哈”這個品牌是數十年打造出來的名牌,如果把它換成“娃小宗”,誰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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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的“娃小宗”與300萬的“娃哈哈”,區別還是非常大的。對經銷商而言:后者賣不出去是自己的原因,前者賣不出去是誰的原因?宗馥莉此前曾打造飲料品牌KellyOne,市場反饋什么樣她應該心里清楚。
娃哈哈在全國有那么多經銷商,他們對于宗馥莉恐怕也是有意見的,這其中有3個利益矛盾。
第一,娃哈哈的銷量下滑,是不是跟宗馥莉面臨的官司有關?是不是跟宗慶后“人設”的改變有關?這些是不是本來可以避免的?
第二,“娃哈哈”要是變成“娃小宗”,那經銷商可以要求賠償嗎?
第三,任務高,2024年的業績提升是有特殊原因的,如果在它的基礎上再提高銷售任務,那經銷商的壓力就大了。
明星作為品牌代言人期間,如果明顯有了負面是需要賠償的,因為是你造成的原因直接導致了品牌形象受損,所以經銷商要不要讓宗馥莉為品牌受損負責?
如何給經銷商信心和理由,我認為這是宗馥莉現在所面臨的最大難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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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江山不容易,坐江山貌似更難。
宗馥莉需要處理的難題還有很多。大家有沒有發現,迄今為止,包括宗慶后朋友在內的浙商群體都沒有為宗馥莉聲援,給人一種“宗馥莉沒有朋友”的感覺。
這是個對宗馥莉不利的信號。明眼人都看得出她的所作所為有很大風險,把娃哈哈體系的資產、業務、人員等轉移到宏勝集團及旗下公司,而后者在股權上和娃哈哈集團毫無關系,哪怕宗慶后在世的時候也不敢這么理直氣壯地進行。
“娃哈哈”變“娃小宗”,利益受損的還有國資股東。浙江上城區國資持股46%,對于娃哈哈的變動,國資股東是有發言權的。如果國資股東對娃哈哈集團過往的利潤分配進行主張,并對宏勝飲料集團跟娃哈哈集團之間的業務變動進行問責,那宗馥莉怎么能確信一切都是100%合規的?
還有娃哈哈職工持股會享有的分紅權,如果“娃哈哈”的產品都不能賣了,那他們還有什么分紅可言呢?
無論股東還是經銷商,包括員工和宗慶后的家人,宗馥莉其實已經動了太多人的利益,如果她最終能贏,徹底拿下娃哈哈,那她就是“再造江山”的新王。如果不行,那可能還是跟各方面妥協,按照她的個性,這恐怕挺難的。
“今年的表現可能不及去年,但也不至于悲觀。我把這看作是主動調整產品結構的一個過渡期。相比追求短期的光鮮數字,我們更看重長期的健康成長。”
最后從好的一面看,“娃哈哈”的品牌熱度一直沒有下來,而“娃小宗”現在還談不上品牌,娃哈哈在全國各地的工廠等資產還在,內部問題解決后,它仍然是優質的賺錢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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