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涉毒即禁演’的紅線,是對緝毒英雄的告慰,是對青少年的守護”
近日,涉毒藝人蘇永康擬于10月初在溫州舉行演唱會被網友投訴舉報。9月16日,大麥網已經下架其相關演出,演出主辦方已向審批單位提交演出取消的申請。
這一結果,既堅守“涉毒藝人禁登舞臺”底線,更彰顯社會對毒品零容忍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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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藝人不能復出,核心在于其會擊穿社會底線。藝人作為公眾人物,對青少年價值觀影響深遠。若讓涉毒藝人重返舞臺,極易讓青少年產生誤判,淡化毒品對個人、家庭和社會的毀滅性危害,甚至誘發模仿風險。
更重要的是,涉毒藝人復出,是對緝毒民警犧牲的漠視。在禁毒工作中,無數民警獻出生命,用熱血筑牢防毒防線,涉毒藝人卻想頂著光環撈金,無疑是不可取的。
此前,孫興、含笑、宋冬野等涉毒藝人嘗試復出,均因輿論強烈反對而失敗。這也印證了,即便現行法律未明確禁止涉毒藝人復出,但公眾對觸碰禁毒紅線的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
社會從不會拒絕涉毒者回歸正常生活,三百六十行有大量崗位可供選擇,但藝人的“公眾屬性”決定了其必須傳遞正向價值。允許涉毒藝人以明星身份亮相,實則是用公眾關注度為其“洗白”,違背公序良俗,也傷害社會情感。
值得追問的是,為何在明確的社會共識下,涉毒藝人演唱會仍能通過前期審批?根源在于監管存在漏洞。目前缺乏全國統一的涉毒藝人名錄庫,各地區信息不通暢;相關從業限制多為行業規范,缺乏法律強制力;審批依賴主辦方自查,平臺售票前難實時核驗,這些盲區給了違規操作可乘之機。
此次蘇永康演唱會雖已取消,但公眾的討論不應止步。相關部門審批演出時,不能僅以“報批資料合規”為由放行,面對涉毒藝人這類特殊情況,更需從社會影響、價值導向等維度綜合考量,主動回應公眾關切。
堵住漏洞,需構建多重防線。推動“涉毒藝人終身禁演”入法,明確禁止其從事臺前活動;建立全國統一的涉毒藝人名錄庫,實現全鏈條數據共享與強制核驗;落實問責機制,重罰隱瞞信息的主辦方和失職平臺,形成有力震懾。
舞臺可包容多元藝術,卻絕不能為涉毒行為“開綠燈”。守住“涉毒即禁演”的紅線,是對緝毒英雄的告慰,是對青少年的守護,更是讓演藝行業真正傳遞正能量的保障。這道底線,不容動搖,更不容突破。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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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韓靜
二審:王亞平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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