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要是活到今天,知道自己因為夾了根煙,就被人投訴說“誤導青少年”,估計得氣到把煙頭按到投訴人的腦門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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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的起因,簡直可以用匪夷所思來形容。
浙江省紹興市的魯迅紀念館,入口處有一面墻,上面有一幅畫,內容是魯迅先生夾著香煙陷入沉思的場景。
這是個網紅打卡地,去紀念館的游客,一般都會選擇在這面墻下與魯迅先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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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這么正常的一幅畫,在某些人眼中成了十惡不赦的壞榜樣。
某自稱是控煙志愿者孫女士,偶然在網上看到了魯迅紀念館的這幅墻畫,她覺得非常不妥,認為容易讓人模仿,在公共場合聚眾吸煙,還說這畫會“誤導青少年”。
于是孫女士立刻通過政務平臺“浙里辦”把這幅畫給投訴了。不僅如此,孫女孩還建議,將魯迅抽煙換成魯迅右手握拳的畫面,這樣顯得更加正能量。
甚至她還連著投訴了兩次,把紹興文旅局、魯迅紀念館、市文旅集團都點了一圈,那陣仗,簡直像是在搞什么大案要案。
看到這操蛋的事,我就納悶了,魯迅先生有那么多值得后人學習的點,偏偏你只看到他的煙。而且魯迅先生抽煙,怎么和“誤導青少年”扯上關系了?
首先,站在歷史角度,魯迅先生抽煙是客觀事實。
他自己在文章里也寫,說“煙癮大得很”,有時候一天得抽幾十支。說到底,抽煙是他那個年代文人特有的一個習慣,也是一種思維狀態的出口。
他正是一邊抽煙一邊寫下了《吶喊》、《阿Q正傳》、《狂人日記》這些改變了整個時代精神的作品。
香煙幾乎是魯迅先生思考時的“標配”,更是那個風雨飄搖年代里,一位文人憂國憂民的形象注腳。夾煙沉思、憂國憂民,某種程度上已經成了我們對魯迅先生形象的集體記憶。
至于孫女士建議把魯迅抽煙改成“握拳”,更是扯淡到極點。
評價歷史人物,必須尊重客觀歷史,而不是用今天的標準去苛責歷史人物。不然岳飛要瑟瑟發抖,因為背上有紋身;李白的勸酒詩也得摒棄,因為教唆人酗酒。
其次,投訴魯迅抽煙會誤導青少年,本質是把青少年當弱智。
一個孩子要是因為看到墻上的魯迅夾煙就跑去抽煙,那學校和家長平時是怎么教的?他自己平時干嘛去了?
家庭教育、學校引導和社會環境這些真正起作用的東西你不管,反倒去怪墻上畫的一個歷史人物抽了根煙?
對于這種禁錮孩子的做法,魯迅先生早在《南腔北調》中就寫過:
“中流的家庭,教孩子大抵只有兩種法。其一,是任其跋扈,一點也不管,罵人固可,打人亦無不可,在門內或門前是暴主,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了網的蜘蛛一般,立刻毫無能力。其二,是終日給以冷遇或呵斥,甚而至于打撲,使他畏蒠退縮,仿佛一個奴才,一個傀儡,然而父母卻美其名曰"聽話",自以為是教育的成功,待到放他到外面來,則如暫出樊籠的小禽,他決不會飛鳴,也不會跳躍。”
這個所謂的投訴,打著為孩子負責的旗號,骨子里其實要把孩子培養成毫無主見的廢物。
最后,投訴魯迅,是一種病!
魯迅先生在《而已集》中寫道:“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
這位投訴的孫女士,一看到畫里的煙,就能立刻想到現實中的煙,想到現實中青少年可能被誤導,所以要趕緊管起來。
這事背后暴露出來的是一種病態的審查心態,什么都要“規范”,什么都要“健康”,只要有一丁點可能引發爭議,就立刻刪掉、改掉、否掉。
只能說,愚蠢的人一旦蠢起來,會蠢的義正辭嚴、勢不可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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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確實抽煙,這段歷史你掐斷了,那你就是在造假。你把他修飾得越“完美”,反而越遠離真實。你真要把文化符號這么死板地對待,最后就是誰也畫不了,誰也不能說話了。
歷史人物被切割成碎片,只剩下一堆“符合價值觀”的面具,那我們敬的到底是人,還是模型?對青少年到底是有益,還是有害?
互聯網讓很多人有了表達自己觀點的渠道,但卻并不代表可以脫離歷史真實、用單一標準苛求過往。
偏離歷史的糾偏、投訴,就是在浪費公共資源,甚至是別有用心。
這種病,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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