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區高校畢業生等群體
購房券政策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金普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決策部署,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持續健康發展,按照《關于轉發<大連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金普住建發〔2024〕23號)相關要求,向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等群體發放購房券,為進一步明確購房券申領、發放、核銷、兌付流程,推動購房券政策順利實施,現制定本細則。
一、申領對象和條件
(一)申領對象
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金普新區新建商品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并在2025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正式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高校畢業生等群體。
(二)申領條件
申請人須持有以下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之一,不受畢業時間限制:
1.博士學位證
2.碩士學位證
3.本科學位證
4.專科畢業證
5.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蓋校印)
6.技工院校畢業證
二、發放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照博士每人10萬元,碩士每人5萬元,本科、專科、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每人3萬元標準發放購房券。取得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或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等教育畢業生比照上述標準發放。
三、申領兌付流程
(一)申請
申請人應于2026年1月31日前登錄遼事通App“e大連頻道”(以下簡稱“遼事通”),認證個人身份信息,選擇首頁“購房補貼”—“購房券”欄目,錄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號、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并對申請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否則取消獎勵資格。
(二)審核
申請人提交申請后,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學歷學位等信息通過“遼事通”共享數據進行自動比對。系統無法自動比對或申請人對自動比對結果有異議的,由教育局、人社局等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由“遼事通”推送未審核通過原因至申請人,申請人按照要求修改后可重新申報。審核時間10個工作日內。
(三)發放
經審核通過的,由“遼事通”自動生成電子購房券實時推送至申請人,申請人可登錄“遼事通”查詢。
(四)復核
已領取購房券的申請人,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后,攜帶身份證明(復印件)電子購房券(打印版)、不動產權證(復印件)、大連銀行銀行卡(一類卡復印件)等材料,報金普新區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復核。
(五)兌付
不動產登記中心對購房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確定符合享受“購房券”補貼政策條件的購房人、房源及補貼金額。
不動產登記中心根據本年度審核確定的補貼金額,向財政局申請列入下一年度部門預算,并根據資金到位情況按照提交材料的先后順序直接撥付至個人銀行卡賬戶。
四、其他
(一)每人限領1張購房券,且每套新建商品房僅能使用1張購房券。購房券不得轉讓和拆分,不得疊加使用。購房券、網簽備案合同、不動產權登記應為同一套房屋。在購房券申領有效期內,申請人可以申請撤銷已發放的購房券。
(二)購房券政策與多子女購房補貼、“賣舊買新”政策可以疊加享受。
(三)以下情形不適用于本次補貼政策:
1、因城中村改造選擇產權調換,并由被征收項目所在街道辦事處開具“房票”,由被征收人持房票購買的商品房;
2、因房屋被征收,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安置方式,并選定開發商建設的商品房作為回遷安置房源,由政府支付購房款的商品房。
(四)申請人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情況,一經查實,須退還全部補貼金額,同時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享受同類補貼政策,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信源:大連金普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金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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