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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制圖,圖文無關。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陳天宇和林岑岑
將剛剛出生的男嬰
丟進了日租房樓下的垃圾桶
半小時后
這名棄嬰被人發現
一條生命被挽救
可在這之后
留下的是無盡的問題
這名嬰兒的撫養權該如何處理?
這對年輕情侶
應該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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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棄在垃圾桶的嬰兒
陳天宇和林岑岑是在武漢一家餐館打工時認識的,兩個人很快便墜入愛河。認識不到5個月,林岑岑便懷孕了。那時候,林岑岑才滿20歲,陳天宇不過17歲。
得知懷孕消息的時候,他們的第一反應是錯愕,然后是當作這件事沒有發生過。不去醫院,不做產檢,每天就是這樣渾渾噩噩地生活著,似乎這樣,他們就能當“懷孕”這件事不存在。
林岑岑說她不是沒有想過做人工流產,可“沒有錢,又怕傷身體”,事情便這么拖了下去。
時間一天天過去,林岑岑的肚子也眼見得越來越大。2023年3月23日,林岑岑突然感到腹部劇烈陣痛,即將臨產。而此時兩個人都辭了工作,沒有收入,只能拿著手里僅存的一點錢,在城中村的一個日租房中暫時安頓。日租房的條件并不好,隔音也差。
住在陳天宇和林岑岑隔壁的房客清晰地記得,3月23日那天深夜,他聽到一對年輕夫妻在房間里爆發了激烈的爭吵,女方似乎一直在喊疼,喊叫聲一直持續到第二天凌晨。
經過一夜的掙扎,次日凌晨4點左右,林岑岑誕下了一名健康男嬰。在整個生產的過程中,陳天宇感到很慌張,沒有任何經驗的他匆忙出門買了把剪刀,既沒考慮衛生問題,也沒想到傷口感染的事情,用沒消毒的剪刀把孩子臍帶剪斷了。
孩子出生了,現實的問題必須得面對。可累了一天一夜的林岑岑還是想著先睡一覺,等醒來后再考慮這個問題。等醒來時,已經是當天的中午了。
沒有錢、沒有固定住所,也沒有家人的支持,陳天宇和林岑岑覺得自己沒有能力撫養這個孩子。丟棄剛出生的孩子,是他們一致作出的決定,“沒有考慮到后果,也沒想到會受到懲罰”。
兩個人拿起日租房提供的白色長款毛巾,將孩子包裹起來,丟進了樓下半個成年人高的垃圾桶里,然后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沒過多久,孩子的哭聲引起了周圍居民的注意。大家找到了被遺棄在垃圾桶的嬰兒,將他送進了醫院。令人寬慰的是,由于發現及時,孩子得以脫險,經醫院治療,健康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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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學會當父親
2023年3月24日,陳天宇和林岑岑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次日,陳天宇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林岑岑因處在哺乳期被依法取保候審。4月28日,武漢市洪山區檢察院對陳天宇批準逮捕。6月28日,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區分局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
當這起案件被移送到洪山區檢察院的時候,孩子已經被附近的好心群眾帶走領養了。但這位領養人是否依法辦理領養手續?是不是適格領養人?
為此,辦案檢察官李鳳和易柔池進行了一番詳盡的調查。在調查中,檢察官發現當時自愿提出領養孩子的家庭,未依法辦理領養手續,且領養人年齡較大,不具備勞動能力,家中尚有重病的子女。這對孩子來說,并不是最佳的監護條件。
同時,陳天宇的父親也找到了檢察官們。他從老家趕來,態度非常誠懇,反復表示希望能將孩子接回,承諾會盡心盡力照顧好孩子。
在檢察官的溝通協調下,孩子最終回歸了原生家庭。考慮到領養人曾經主動照顧過孩子一段時間,陳天宇的父親主動給付了一筆補償款。
2023年6月,男孩被陳天宇父親接回家中撫養,由陳天宇的母親和林岑岑承擔具體的撫養職責。
對于辦案檢察官來說,如何平衡法理和人情是辦理這個案子時讓她感到最為難的地方。表面上看,這是一樁再簡單不過的案子,案件事實經過清楚,法律關系明晰,可她出于對孩子未來的考慮,如何才能真正有利于他的成長?如果僅僅是一訴了之,孩子多半會交給陳天宇和林岑岑的直系親屬代為撫養。但一旦他們進了監獄,他們的父母會不會放棄或不盡力撫養,孩子會不會因此成為事實孤兒,孩子的未來該怎么辦呢?
結合案件社會調查的情況,案發時陳天宇尚未成年、林岑岑年紀尚輕,且兩個人之前并無不良記錄,在離家謀生的情況下第一次遇到了這種事情,缺乏為人父母的責任感,但在和民警、檢察官的多次交流談話中,兩個人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差一點就奪走了一條無辜的小生命。
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應該給二人一個彌補過錯的機會,讓他們肩負起撫養孩子的責任?
武漢市洪山區檢察院對此持有十分謹慎的態度,于2023年7月20日組織了不公開聽證會。討論的重點是:是否需要變更陳天宇的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以便他能夠回歸家庭,履行監護職責。聽證人員經評議后一致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在這一年的考察期里,李鳳和易柔池持續跟蹤著孩子的成長情況,林岑岑會給她們發孩子的照片,告訴她們自己撫養孩子的點點滴滴。同時,陳天宇在取保候審后,留在了武漢打工,他不再想過原來那種得過且過的生活,孩子給了他目標,“犯了罪,要承擔責任;生了孩子,更要履行責任”。
陳天宇在慢慢學會做一個父親,第一步就是從賺錢養家開始,他告訴檢察官自己每個月都爭取能寄錢回家。
臨近考察期結束的日子,洪山區檢察院再次召開不公開聽證。這次聽證會討論的是當這個案件起訴到法院時,是否建議適用緩刑。
在聽證會上,陳天宇的父親向聽證員展示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當一張張孩子的照片在熒幕上滾動的時候,在場的聽證員感受到了他們一家人想要將孩子好好撫養長大的決心。聽證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建議適用緩刑。
2024年7月19日,武漢市洪山區檢察院對陳天宇和林岑岑提起公訴,建議適用緩刑。8月12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天宇和林岑岑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陳天宇和林岑岑的案子,從移送審查起訴到最終起訴,歷時一年,歷經兩次聽證會。對于李鳳和易柔池而言,辦理這樣的案子由不得半點草率。作為檢察官,李鳳和易柔池既要秉持嚴守法律界限的理性,也要綜合考慮孩子未來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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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的關注
在《方圓》記者采訪的過程中,易柔池總提起一句話,“對生命的敬畏”。她覺得,陳天宇和林岑岑之所以會將剛出生的孩子遺棄掉,是因為他們對生命很漠視。這種漠視,并非是沒有由來的。“陳天宇和林岑岑的父母也許從未讓他們感覺到‘自己的生命是重要的’”。
在辦案的過程中,兩位檢察官深深地體會到,陳天宇和林岑岑在成長過程中得到的愛與關心是很少的。陳天宇的父親沒有受過太多教育,在他的概念里,養孩子就是保證溫飽,“我現在還能賺錢,我保證能給孩子一口飯吃”。而其他的,他不敢承諾再多。
讓檢察官慶幸的是,陳天宇和林岑岑犯下的錯誤還有挽回的空間,他們可以用接下來的實際行動彌補對孩子的過錯。易柔池覺得,或許通過這起案件,他們能逐漸學會愛,學會承擔責任,學會有目標地生活。
由于案發時陳天宇還是未成年人,檢察官為他進行了心理疏導和家庭教育指導,在一次次的溝通中讓他明白“成為父親究竟意味著什么”。
至于林岑岑,當時那個渾渾噩噩的女孩更是以驚人的速度變得成熟,學會去做一個母親。她時不時會跟檢察官匯報孩子的近況,也會把跟孩子在一起的照片發過來,“從照片上看,感覺她真的很愛孩子,孩子平時愛吃什么,現在多重,什么小事和細節,她都記得很清楚”。
辦理此案時,檢察官總是思緒萬千,一個孩子、三個家庭,緩刑決定并不是能輕易作出的。她要思考到各種可能性:比如,嫌疑人可能遭受到訴訟程序的影響,他們的表現和認知可能會因為知道自己即將面臨法律的處罰而改變。
“但養育一個孩子是長期的過程,雖然陳天宇現在表現良好,可也不能排除他養育孩子的過程中,覺得養孩子是件麻煩的事,讓悲劇再次上演。”所以起訴完后并不代表這個案子就終結了,易柔池說她們會不時地進行探訪,了解孩子的情況,并提示當地民政部門和婦聯時刻關注這個家庭。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9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有了這番經歷,他們慢慢學會為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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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肖玲燕房佳佳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涂思敏
通訊員丨袁暢 趙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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