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領養”卻變成了“分期高價買賣”。近年來,類似的領養套路在國內多地出現,并被眾多媒體屢屢曝光。然而在網絡上,類似案例仍不斷出現。
近日,成都市民黃女士(化名)因“免費領養”寵物貓背上了11940元分期賬單。據業內人士分析,黃女士所領養貓咪的品種和品相,市價往往僅數百元甚至可能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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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領養的英短藍貓
網絡誘導
宣傳免費領養名貴貓種,還稱拒絕套路
10月28日,一只成年英短藍貓入住黃女士家中。它溫順、乖巧,但尖瘦的臉型與細長的四肢,透出它與市場上所謂“好品相”的差距。據電商平臺類似藍貓售價及行業人士分析,這類品相的成年英短藍貓市價往往僅數百元,甚至可能滯銷。而黃女士卻不得不為它承擔近1.2萬元的代價。
“我本想領養一只貓陪伴女兒,沒想到落入套路。”黃女士回憶,她在微信搜索“領養貓咪”關鍵詞后,看到一個名為“喵喵有禮領貓館”的視頻號。賬號中上百個視頻密集展示著布偶、金漸層、金吉拉等各類名貴貓種,幾乎每個視頻都標有“免費領養”“無償”“愛心認養”等字樣。視頻中一名男子不斷強調:“我們店內的貓咪免費送了,拒絕套路,無押金不押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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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自媒體賬號截圖
黃女士稱,她添加了對方微信,從一組照片中選中一只金漸層幼貓,并特意確認:“我需要支付費用嗎?”對方回應:“每個月在我們家負責貓咪口糧開支就可以了,其他沒得要求,貓咪的健康我們全包。”黃女士又問:“大概一個月要支付多少?”對方回答:“我們主要是做糧的,品質你可以放心,我們自己十多萬的種公母都是在吃的,一個月就是一百多塊錢的貓糧開支。”隨后黃女士留下地址電話,等待“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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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聊天記錄
當晚,兩名男子來到她所在小區,然而帶來的并非她選中的金漸層幼貓,而是一只成年英短藍貓。“他們沒有帶那只金漸層來,而是這只藍貓,說這只藍貓比較好養,我就領了它回家。”黃女士說。在拍攝黃女士身份證照片后,對方遞給她一份合同,要求簽署。“說是為了防止貓被虐待,我覺得可以理解,就沒想太多,快速地簽了。”黃女士坦言,夜色中她未能細讀合同內容,光線昏暗也難以辨認——正是這份匆忙間落筆的合同,將她與一筆萬元分期賬單緊緊捆綁。
合同陷阱
“免費領養”實為萬元分期賬單
黃女士稱,這份合同并非一式兩份,她僅帶著藍貓回了家,并支付了199元。很快,不安就在她心中蔓延,她當晚立刻通過微信,要求對方將合同發來。
這份協議名為《寵物轉讓合同》,原本宣傳的“免費領養”,被明確界定為“賣方”與“買方”的商業關系。合同第二條寫明:“雙方經過一致同意,本合同寵物的價格總計11940元……為期五年60期,每月支付。”原本約定的“一個月就是一百多塊錢的貓糧開支”,在文本中赫然變成了“寵物的價格”,而貓糧本身,則被列為“贈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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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截圖
這份合同還規定,乙方(黃女士)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寵物生病、遺失、死亡等任何理由要求退、換寵物。若強行退回,將產生100元/天的寄養費。如果乙方要解除合同,甲方(東坡區萌樂家寵物服務部)可要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剩余轉讓款,并支付違約金5000元,未還余款需承擔10%的年利率。“所以哪怕這只貓咪去世,我依然要每月支付費用,”黃女士說。
此外,記者注意到,合同中標明“贈送”的品牌名為“飼養猿”的貓糧(凈含量2kg),在淘寶和京東的標價分別為370元和228元,但截至11月4日,該商品在上述兩大平臺總銷量僅3單。其配料表中大量使用凍肉、烘干肉及非天然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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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養猿”貓糧配料表
業內公益領養機構介紹,正規的免費領養通常限于救助的流浪貓(多為田園貓),領養方需通過背景審核,并簽署不涉及任何費用的“領養協議”,其核心是約定領養人善待寵物的責任及機構的回訪權,絕非買賣。
黃女士認為,自己是在受欺騙的情況下,粗心地簽下了一份不合法的債務陷阱合同。她表示,會繼續善待那只意外到來的貓咪,但堅決拒絕履行該合同。目前,她已就此事向當地派出所報警,并向“東坡區萌樂家寵物服務部”歸屬地的工商部門發起投訴。
“賣方”回應
合同已經簽了,“現在她可能想反悔”
天眼查顯示,東坡區萌樂家寵物服務部注冊地為四川省眉山市,經營范圍為寵物服務、寵物銷售、寵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等。
近日,記者聯系到該服務部相關工作人員,對于該服務部與黃女士的糾紛,其稱:“我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因為合同已經簽了,她本人自己簽的,現在她可能想反悔,所以說這個東西我們也不方便說什么,如果她要訴諸法律的話,就訴諸法律好了。”
雙方先前約定好是免費領養,每月支付“貓咪的口糧開支”,為什么后來變成了高價買賣寵物貓?對此該工作人員表示:“她免費領養,她為什么又給了我們錢?合約也簽了,錢也給了。”
為什么其視頻號宣傳免費領養,最后卻是賣貓?該工作人員稱:“我不知道你們看的哪個視頻,以司法部門的消息為準好不好?”
為什么那款貓糧的價格遠超主流貓糧?該工作人員表示:“沒有那么多為什么。”
相關部門回應:
不得以領養名義開展交易,消費者應謹慎簽約
針對此類以“免費領養”為名行售賣之實的現象,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此前已聯合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委、市公園城市局、市文廣旅局等八部門發布消費提示,明確指出不得以領養名義開展寵物交易,并提醒消費者應謹慎簽訂領養協議,避免因隨意簽訂領養協議產生糾紛和矛盾。
“消費者請保存好票據等憑證,如果遇到糾紛或者發現經營者有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可以撥打12345投訴舉報,相關部門將加強對寵物市場的監督檢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并適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就此認為,本案中的“寵物轉讓合同”名為“轉讓”,實為變相的買賣合同。其核心特征在于,需要支付對價甚至高價(分期款項)以獲取寵物的所有權,這與“免費領養”的宣傳存在根本矛盾,足以使人陷入錯誤認識,并基于此錯誤認識作出了簽訂協議的意思表示,已符合欺詐的構成要件。
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張柄堯律師進一步指出,此舉已涉嫌消費欺詐,消費者可以搜集此前雙方的聊天記錄等內容,通過撤銷合同等方式維護自身權利,并要求商家按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律師還提醒,合同不能隨意簽訂,必須在仔細看清內容條文后再簽名,因為在合同上簽名意味著承擔權利義務和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王拓
編輯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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