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年審理吳石將軍案件時,三位主審官都傾向于無期徒刑。為什么蔣介石突然下了狠手,親自下令槍決呢?我們翻開《蔣介石日記》就會發現,槍決吳石將軍的那顆子彈,早在毛人鳳的權謀局里裝填了三年。
一、蔣介石日記
在1950年1月29日的《蔣介石日記》中寫道:朝課后,修正軍事教育制度演講稿,召見人鳳與孟緝后,再修正二十年廬山帶兵練兵用兵之道演講稿。
大隊長的軍事教育和用兵之道,世人有目共睹,自不必多言。
關鍵在于:“召見人鳳與孟緝”這句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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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鳳即毛人鳳,孟緝就是葉翔之,在《沉默的榮耀》第二集就出現過此二人。
1月29日這天,就是整個案件的關鍵節點,“臺工委”領導人蔡孝乾,在這一天第一次被捕。
毛人鳳與葉翔之,在這個時間節點面見蔣介石,絕非偶然。他要用臺工委高層的“捷報”,為自己的晉升鋪路。
隨后,蔡孝乾逃走之后,立刻引來了國民黨的全面恐慌和全島瘋狂搜捕。
后來大家在電視劇中都看到了,蔡孝乾在回住所拿衣物時被捕。
谷正文發現了他身上那種寫著“吳次長”的鈔票,緊接著就是蔡貢獻出了“南方陳太太”的線索。
按照時間節點:朱楓在2月26日夜間,吞金自盡。被敵人發現之后,用飛機運回島上搶救。
事實上,即便是沒有朱楓的供詞,保密局已經傳訊和扣押了聶曦上校,毛人鳳就已經開始著手對付吳石將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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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蔣介石定律
在2月27日這天夜里,吳石將軍的夫人王碧奎首先被捕。
我們來看下面這段回憶錄:
蔣介石開始訓話:“敵人就在你身邊,你們卻不知道他就是奸匪,像你們這樣麻木不仁,怎么會成功,你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知道,奸匪就在你身邊……”
前前后后,他一共訓了將近一個小時話,沒有草稿,而且,除了啜飲開水外,很少停頓。
最后,他替自己的講話下了一個結論,“你們要知道,丈夫是奸匪,太太不一定會是奸匪;但是,反過來,太太是奸匪,則丈夫就一定是奸匪。”
我私底下稱它為蔣介石定律,除了李友邦于民國四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為它而死外,后來,更有許多特工人員任意援用,在毫無具體證據的情況下,制造了許多冤案、錯案。
這段回憶錄中出自李敖《白色恐怖述奇》,文章中的“我”,正是谷正文。
看似荒唐的“蔣介石定律”,卻暗含著蔣家王朝的統治邏輯。白色恐怖時期,該定律成為島內特務們制造冤案的萬能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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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朱楓傳》的說法,毛人鳳還故意多等了一天,到了2月28日晚上,保密局的特務們從家中帶走了吳石。
先抓將軍的妻子,再抓吳石本人,也是毛人鳳的“緩兵之計”,他要逼著這位抗日名將在慌亂中自露破綻。
實際上,毛人鳳在一天前就拿到了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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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0年2月27日的《蔣介石日記》中寫道:下午人鳳報告吳石通匪有據,殊為寒心,令即逮捕。
然而,據當時負責抓人的“保密局”偵防組長谷正文在1994年發表于《傳記文學》的一篇文章,同樣證實了《蔣介石日記》中的說法。
“吳先一日已服用多粒安眠藥,當時又以左輪槍自戕,乃就捕”。
也就是說:在“保密局”逮捕王碧奎的當晚,吳將軍就服用了多粒安眠藥,打算結束自己的生命。想必是由于“保密局”已經對吳宅進行監控,他的異常很快被人發現后,立即入室逮捕,意識尚清醒的吳石又撥出左輪槍,對準自己。
然而,將軍的努力沒有能奏效,手槍被人奪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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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正文的這篇文章,刊發于該雜志66卷第1期《關于吳石案的一些補充》。如此看來,在惡運降臨的緊急關頭,吳石這位勇敢的抗日將軍,也像朱楓那樣義無反顧地選擇了“以死抗爭”。
有時候,求死比求生需要更大的勇氣。
毛人鳳對于朱楓還是優待的,他們對于吞金之后的朱楓“實施緊急救治,始獲保全性命,旋即一面予以療養優待,一面進行政治說服”。
也就是說,保密局企圖以“攻心”和“感化”來勸降朱楓,結果朱楓用十行紙寫了“一大本回憶錄”,講述了自己的入黨經過。
對于敵人想要的情報,只字未提。
三、權利的盛宴
為了擴大受手中的權利,毛人風打算置吳石于死地。
按照資料顯示,1949年7月間,蔣介石就親自出馬,召集各特務機關負責人及其嫡系,秘密成立了由蔣經國、唐縱、鄭介民、毛人鳳、毛森等人為委員的核心組織“政治行動委員會”,統一情報工作。
表面上,這是情報系統的“大整合”。
實際上,這是老蔣與小蔣,父子間情報系統的分贓和讓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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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人鳳代表保密局,鄭介民代表國防部二廳,張鎮代表憲兵特高系統,葉秀峰代表中統,毛森、陶一珊代表警(察)、保(安)、稽(查),彭孟緝代表警備司令部。
這群嗜血的鷹犬,在封閉的島上,找到了新的狩獵場。
這就是《沉默的榮耀》中,我們通過吳石的視角,看到的島內權利架構。
蔣經國被任命為“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直接控制情治機構、負責監督機密事務。此時,毛人鳳作為“總裁辦公室”的要員,位居一人(蔣經國)之下,萬人之上。
更讓毛人風感覺“如日中天”的是:在島上,特工系統的地位得到了提高,乃至與軍隊、黨務并稱為蔣介石的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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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日記》中寫道:到了3月27日,蔣介石在做完早課之后,在家中召見毛人鳳,聽取了吳石案的意見。
蔣介石在聽完意見之后,到了辦公室首先就“先指示批核公事”。隨后,蔣介石又聽取了“李朋與洪國式二大案破獲之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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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毛人鳳的講述下,蔣光頭的后背都有點發涼:他在日記中寫道:“更覺匪諜之嚴密精明可畏也”。
獨裁者的恐懼,飛快地轉化為對于情治系統的進一步放權。當天下午,蔣介石就召開會議,商討香港情報組,加強跟英國進行情報合作。
這就是大隊長的認知閉環,他寧可相信島上藏著十萬匪諜,也不愿承認民心盡失的事實。
四、刑場的令箭
到了1950年6月,蔣介石為了鞏固地位,強化“整肅”氣氛,突然宣布“吳石案”與“陳儀案”,一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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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48年8月,陳儀就聯合湯恩伯打算發動“浙江起義”,要求湯恩伯在解放軍渡江時調轉槍口。
沒想到,湯恩伯卻拿著陳儀的信,向蔣介石告密。
已經“下野”在浙江溪口養病的蔣介石,立即做出緊急措施,免去陳儀浙江省主席職務,并將其扣押。
光頭在西安事變中心理陰影,終于在島上擴撒成了大片的毒瘤。
在1950年6月3日,蔣介石在日記《本星期預定工作課目》的第9條寫道:審判陳儀與吳石案之宣判。
由此可見:恐懼是專制最有效的營養劑,槍斃陳儀和吳石就成了“鎮壓人心”的催化劑。
1950年6月10日下午4時,蔣鼎文任審判長,韓德勤、劉詠堯,任審判官的“特別軍事法庭”開庭了。
整個宣判時間只有十分鐘審判長匆匆問過四名“要犯”的姓名、年齡和籍貫后,就匆匆“宣示死刑判決,并稱死刑已經最高當局核準,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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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蔣介石事先安排好了的“法定過場”而已。
實際情況是,蔣介石親自“核準”的《總統寧高字390084號》殺人密令已于開庭前一日送達“軍法局”,蔣鼎文扮演的不過是個“照本宣科”的角色罷了。
毛人風也借助“陳儀案”與“吳石案”的并案,完成了對小蔣獻上的投名狀。
既能震懾黨內異己,更要證明:這條老狗還能繼續看家護院。
接踵而來的“整肅失職高級軍政官員”的運動:尤其是帶兵打仗的將領,胡宗南、李延年、李天霞,黃埔系幾乎全是“罪臣”。
所以,6月10日的槍聲必須響起,既要為“整肅失職將領”祭旗,更要掩蓋軍事潰敗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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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羽點評:電視劇《沉默的榮光》引發了兩岸的激烈討論,我們突然發現:毛人鳳、谷正文們當年制造的“白色恐怖,最終成兩岸了和平統一的“啟示錄”。
當年,吳石、聶曦、朱楓的鮮血滲進臺北馬場町的土壤,它澆灌的不只是兩岸同胞的心靈歸途,更在警示后人:任何用暴力封堵兩岸統一的企圖,終將被時代的洪流沖垮成歷史的殘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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