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泰國寶馬女司機因去年在春蓬府(Chumphon)發生致命車禍,導致一名母親與其兩名子女死亡,被判處4年7個月監禁,但法院隨后批準其臨時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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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11月27日晚約7時40分,地點位于春蓬府的一條高速公路上。當時,一輛寶馬轎車與一輛摩托車相撞,騎車的52歲女子延吉(Yenjit)及其兩名子女布尼雅努(Boonyanuch)和吉塔瑪(Kittamate)當場死亡。
寶馬車司機被確認為吉倫塔寧(Jirunthanin)。據目擊者稱,她下車后并未幫助傷者,而是先尋找自己走失的寵物貓,隨后離開現場。
調查顯示,吉倫塔寧在事故發生前曾拍攝視頻,顯示她駕駛寶馬車時的時速超過200公里。
事后,她向春蓬府直轄縣警察局自首,聲稱該車輛并非本人所有,而是向朋友借用。她解釋說,當時正開車回家準備洗澡,稍早剛參加完朋友親屬的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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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隨后對她進行了酒精測試,結果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28毫克酒精,低于法定限值,因此未被視為酒駕。
死者延吉的丈夫帕克里(Prakrit)事后呼吁為家人伸張正義,稱女方一直拖延賠償,并多次缺席賠償協商會議。
帕克里提出總計2400萬泰銖的賠償要求,并敦促相關部門采取行動。
在2025年11月5日,春蓬府法院傳喚雙方出庭聽取判決。法院判處吉倫塔寧有期徒刑9年2個月,因其認罪態度良好,刑期減為4年7個月。
法院同時扣押涉事寶馬車輛,并判令她向帕克里賠償共計550萬泰銖(約人民幣120萬元)。其中,她已于昨日支付30萬泰銖,并承諾本月底前再支付20萬泰銖。剩余的500萬泰銖將分8年償清。
據《泰叻報(ThaiRath)》報道,法院隨后批準以15萬泰銖保釋她,但要求她佩戴電子監控腳環,并禁止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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