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觀點頻道
戎麗娟
“想在南昌辦張電話卡,營業廳說要無犯罪記錄證明,這合理嗎?”近日,有消費者反映稱在線下辦理電話卡時,被電信營業網點要求提供額外證明材料,有的還需預存千元不等的話費。
辦理電話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根據工信部發布的《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答案已經非常清楚,其中并沒有無犯罪記錄證明。
但是,根據記者的調查,各地運營商在辦卡業務中要求用戶提供的證明材料可謂五花八門。有些城市的營業廳僅要求本人帶身份證出席即可辦卡,有些則要求提供“無犯罪證明”“工作證明”或“銀行流水”中的一項,更有甚者,要求預存500至1000元話費、審核本人房產證或營業執照。
如此標準不一,所依據的究竟是什么?多個營業廳的工作人員解釋稱,是應反詐工作要求,但具體依據的是哪一條規定,卻又說不清楚。的確,電信治理是反詐工作的重要陣地,值得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也對這部分工作做了明確規定,在涉及辦卡門檻時提及,“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全面落實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簡而言之,就是必須落實實名制要求,但同樣沒有提及其他證明材料。
那么,辦理電話卡要提供“無犯罪證明”“工作證明”或“銀行流水”之類的要求,究竟是怎么提出來的?預存500至1000元話費,又跟反詐工作有什么關系?不可否認,當前反詐工作任重而道遠,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隨意對電話用戶提要求、設門檻,更不能借著“反詐”的名義就任性妄為。
近年來,我國推行“減證便民”改革,通過清理各類不必要證明、推進信息共享和告知承諾制,優化群眾辦事體驗,取得了顯著成效。多地打造“無證明城市”,簡化證明提交流程,讓老百姓切切實實享受到了便利。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些地方的運營商還在層層加碼,要求用戶提供各種“奇葩證明”,令人難以理解。
反詐工作形勢復雜,電信運營商更是重任在肩。但是,隨意提高辦卡門檻,并不能堵上詐騙漏洞,反而涉嫌侵犯了用戶的合法權益,甚至還有轉嫁反詐責任的嫌疑。至于要求預存數百上千元話費,更是與反詐毫不相干,卻透露出一股濃濃的“店大欺客”的味道。
目前,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發布情況通報稱,已責成相關企業全面開展排查整改,切實保障用戶權益。打擊詐騙和服務群眾并不是“二選一”的對立項,“反詐”也絕不是層層加碼的借口。真正該“加碼”的,是一些運營商的服務意識,和精準打擊詐騙的有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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