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年前的臺灣地區,美麗島案件大審判轟動島內外。十五位律師在威權高壓下毅然走進軍事法庭,為黨外人士辯護。這不僅是一場法律辯護,更是一段民主啟蒙的歷史。
1979年6月2日,《美麗島》雜志在臺北創刊,黃信介任發行人,許信良任社長,施明德任總經理,姚嘉文、林義雄任發行管理人,張俊宏任總編輯。雜志成員幾乎囊括了當時黨外的本土精英。
創刊宗旨是“要形成沒有黨名的政黨,主張實行'國會'全面改選與地方首長改選”。這一帶有強烈異議色彩的政論刊物,在臺灣地區產生巨大反響,發行量最高曾達8萬冊。
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美麗島》雜志社在未獲臺灣當局許可的情況下,仍組織群眾上街游行。活動遭警方鎮壓,雙方爆發嚴重沖突。事后,臺灣當局大規模抓捕事件參與者,共152名黨外人士被捕,其中包括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等核心人物。
辯護律師的抉擇
當局決定以“軍事法庭”審理此案。案件之大、影響之廣,引發國際媒體、歐美政府與人權組織的高度關注。臺灣方面為回應外界質疑,宣布開放旁聽,并允許被告委托律師辯護。
然而,在當時高壓的政治氛圍下,律師愿意接案本身就是一種冒險。辯護律師不僅要面對職業生涯受阻的風險,甚至可能被視為“同案犯”。
張德銘找到年輕律師陳水扁時,他不過三十出頭,只在海商法領域小有名氣。面對如此敏感的政治案件,他心中猶豫不決。陳的恩師勸阻:“這種案子吃力不討好,接了就沒生意了。”陳水扁遲疑不決,直到妻子吳淑珍斬釘截鐵地說:“如果律師因為害怕就不敢替他們辯護,那還算什么律師?”——他才下定決心加入辯護團,并接受為黃信介辯護。
謝長廷的選擇則更為直接。他早年曾與林義雄、姚嘉文等人共事,受姚妻周清玉委托后,毫不遲疑。他說:“律師可以為分尸案、強奸案、偷竊案辯護,為什么不能為這個案子辯護?如果連這個案件都不敢辯護,那就不配當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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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美麗島案件辯護律師團)
最終,在張德銘與陳繼盛的推動下,共有15名律師組成辯護團:尤清、江鵬堅、呂傳勝、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張俊雄、鄭勝助、高瑞錚、鄭慶隆、張火源、張政雄、金輔政、郭吉仁、鄭冠禮。
他們第一次走進設在景美的軍事法庭,明知可能危及前途甚至自由,卻毅然站上火線。這既是職業選擇,也是命運抉擇。
法庭上的“政治大辯論”
1980年2月20日,審判正式開庭。“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陳菊、呂秀蓮、林義雄等人,另有三十余人則由一般法庭審理。
庭審中,被告人毫不退縮,將法庭變成民主講壇,公開陳述政治理念。辯護律師則直言:戒嚴令本身非法,軍事法庭無權審理本案。他們援引憲法,闡釋人民的基本權利,使審判演變成一場關于政治與法治的公開辯論。
蘇貞昌直言:“過去替二條一的叛亂犯辯護,就會被視為同案犯。姚嘉文因替余登發父子辯護而被捕,我們今天替他們辯護,也可能成為下一個被告。”即便如此,他依舊選擇無畏前行。
媒體連續一周大篇幅報道庭審實況,審判幾乎成了臺灣地區的社會政治課堂。正如有人所言,這不僅是對被告的審判,更是對國民黨威權統治的審判。
判決與影響
在國際壓力和蔣經國“不得判死刑”的指示下,1980年4月18日,軍事法庭宣判:施明德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后減為10年),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呂秀蓮、陳菊等12年(后改判8年)。另有三十余人被判處1至3年不等刑期。
這場審判因辯護律師的參與而被賦予歷史意義。律師們不僅是在為被告辯護,更是在為整個臺灣地區的黨外運動辯護。正因如此,他們的命運也由此改變。
陳水扁、謝長廷因在美麗島案辯護中嶄露頭角,逐漸成為黨外運動的新生代代表。后來兩人同時當選臺北市議員,再入“立法院”,成為民進黨最耀眼的政治明星,直至躋身政壇核心。
歷史的回響
美麗島大審判不僅啟蒙了臺灣民眾的民主意識,也讓辯護律師、受刑人家屬與黨外力量緊密團結,成為推動世紀八十年代臺灣地區政治變遷的重要力量。在黨外壓力與國際大勢的推動下,臺灣地區當局最終走向解除戒嚴、開放黨禁與報禁的道路。
歷史無疑是吊詭的,陳水扁后來登上“總統”之位,卻又因貪腐鋃鐺入獄,時代變遷令人感慨。美麗島案件早已塵封,但當年十五位律師的勇氣仍在回響。他們用辯護書寫歷史,也用行動啟迪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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