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據吉林省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了行政處罰,原因是該公司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且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
具體處罰內容包括對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罰款38萬元。同時,對于相關責任人于揚、王振江、趙明明、李家豐給予警告并罰款共計11萬元。
![]()
公司官網顯示,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各類人身保險業務;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來源:讀創財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