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劉松茂 呂世喆 記者 孫蘇皖)近日,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聯合區法院、公安分局共同會簽《關于規范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及前科核查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一步明確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環節對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前科劣跡的核查方法、重點核查范圍及證據移送標準,全面堵塞因身份信息不實、前科劣跡遺漏導致的法律適用錯誤。
該《規定》的出臺,源于一起跨省法律監督線索的成功糾錯。2024年9月,玄武區檢察院收到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移送的相關線索,反映2009年9月法院在審理秦某盜竊一案時,因秦某故意隱瞞前科情況,導致未依法認定其累犯這一從重處理情節,錯誤適用緩刑,造成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雙重錯誤。玄武區檢察院接到線索后,迅速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經查,秦某確系在2009年案件審理中隱瞞了此前曾被刑事處罰的關鍵事實,致使原判未能體現其人身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量刑明顯不當。
為依法糾正錯誤判決,玄武區檢察院于2025年3月提請南京市檢察院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目前,抗訴程序已正式啟動,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為從源頭上防范此類問題再次發生,玄武區檢察院舉一反三,牽頭開展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及前科劣跡專項核查行動,并聯合審判、偵查機關共同研究制定前述《規定》。《規定》著重從三個方面推動核查工作規范化:一是明確各訴訟階段辦案單位的核查責任,細化身份信息與前科證據的收集、固定要求;二是突出重點核查范圍,對多次作案、流竄作案、拒不供述真實身份等案件予以重點關注;三是統一證據移送標準,確保涉案人員前科材料隨案移送,實現信息互通、監督無縫。
專項核查開展以來,已取得初步實效。截至目前,玄武區檢察院通過系統比對與文書審查,已發現4起案件存在犯罪嫌疑人戶籍信息登記不全、前科劣跡未查清等問題,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補正完善,有效提升了刑事案件辦理的準確性與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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