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莊河市海洋發展局發布《莊河市海洋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線索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明確,對舉報屬實的非法違法行為,將按行政處罰金額的20%給予獎勵,首次有效舉報最高可獲1萬元。
舉報渠道與重點內容明確:
根據《辦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通過 24小時值班電話(0411-89813907)、舉報郵箱(zh-hyj2010@163.com)或來訪等方式,向市海洋發展局提供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線索。
重點舉報內容涵蓋十大類常見且危害性大的行為,主要包括:
①購買、使用“三無”船舶從事漁業生產;
②擅自關閉、屏蔽、拆卸、損毀北斗衛星導航系統等安全通信導航設備;
③漁業船舶非法越界捕撈;
④超航區、超風級出海作業;
⑤未按規定配齊職務船員或招用無證人員上船工作;
⑥從事非法捕撈或擅自改變作業類型;
⑦船舶超員、超載、違章搭客或裝載危險貨物;
⑧未按規定配備消防、救生、通訊等安全設備;
⑨違反“十不出海”規定,違規收購、銷售、運輸水產品;
⑩無夜航能力夜間私自出海、船員持無效證書上崗等。
獎勵原則清晰 鼓勵實名舉報:《辦法》規定了清晰的獎勵原則:
①鼓勵實名舉報,匿名舉報人若在結案后愿意領取獎勵,同樣予以獎勵。
②對同一事項的首個有效實名舉報人給予一次性獎勵;多人聯名舉報的,可共同或委托領取獎金。
③同一線索不進行重復獎勵。
④同時,《辦法》也明確了不予獎勵的幾種情形,如監管部門已先期發現、舉報人為負有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等。
重獎激勵 最高可達萬元:
經核查屬實的舉報,將按照《大連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及莊河市相關規定給予獎勵。獎勵金額原則上按相關行政處罰金額的20%計算。對于前述重點舉報內容中的違法行為,首次有效舉報的獎勵金額最高可達1萬元,以激勵公眾積極參與對重大安全隱患和嚴重非法行為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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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晨報、39度視頻首席記者張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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