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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利·庫赫坎(Goli Kouhkan)如今正面臨著一件生死攸關的大事——她得在一個月內籌集到100億伊朗土曼(折合人民幣大約75萬元),不然她就要被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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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對她來講,這幾乎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畢竟她現在正被關在伊朗北部戈爾甘中央監獄的死囚牢房里呢。
戈利今年25歲,但已經坐了7年大牢了。2018年5月,她因為丈夫死亡被捕,當時她年僅18歲。
最終她因為參與殺人而被判處“以牙還牙”的刑罰。
戈利是俾路支人。在伊朗,俾路支人約占總人口的2%,他們算得上是伊朗最貧困,最被邊緣化的族群之一。作為貧困的少數族裔,戈利甚至連官方的身份文件都沒有,就更別提自由了。
12歲,她就被賣給了自己的表兄當童養媳,13歲,她懷了孕,生下了一個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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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朗,童婚非常常見)
童養媳的生活是悲慘的,結婚后,戈利一直在虐待和打罵中生活。有一次,她從丈夫家逃回到了自己娘家,結果她父親告訴她:“我已經給我的女兒穿上白裙子送走了,你想回來的唯一方式就是裹在裹尸布里被抬回來。”
丈夫遇害當天,戈利發現他正在毆打他們倆的兒子。
他打得太狠了,戈利沒辦法,只好打電話給另一位表親求助。
表親趕到后,又跟丈夫發生了沖突,一來二去,造成了丈夫的死亡。
所以戈利和表親都被逮捕了。
在審訊過程中,警方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連哄帶嚇地逼戈利簽了認罪書,其實她連字都不認識。在這之后,法院才為她指定了一名律師。
后來法官判處戈利絞刑,但根據伊朗的法律,受害者家屬可以支付血金(謀殺或人身傷害案件中支付的賠償金)以換取其赦免。
在這個案子里,政府官員也跟丈夫的家屬達成了協議:只要戈利能支付100億土曼并離開她原本生活的城市,再交出兒子的撫養權就可以饒她一命。
可戈利該怎么籌到這筆錢呢?連她父親都不要她了……
人權活動人士表示,發生在戈利身上的,就是伊朗歧視婦女和少數族裔的典型案例。在伊朗,童婚是合法的,而且針對家庭暴力的法律保護有限。
在伊朗,女孩的法定結婚年齡為13歲,男孩為15歲,但經女方父親同意,女性任何年齡均可結婚。
僅在2022年,伊朗就有至少27448名15歲以下的女孩結婚。尤其在貧困的少數族裔中,童婚更是屢見不鮮,就比如戈利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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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人權組織發言人表示:“戈利屬于少數民族,她是女性,而且很窮,她可能是伊朗社會中最弱勢的群體。她的判決象征著伊朗當局、法律和社會的畸形。”
俾路支省婦女權益倡導組織的發言人表示,戈利的情況也非個例。
“沒人了解她們,沒人關心她們,她們的聲音無人傾聽。婦女沒有權利,她們必須服從丈夫,也無法上學。由于貧困,家庭不得不將女兒嫁出去,因為他們無力供養她們。”
如果戈利在12月之前沒有籌到100億伊朗土曼的話,她將被處決。
那么等待戈利結局會是什么呢?
咱們再來看幾個相似的案例:
2013年,18歲的薩米拉·薩布齊安·法德遭到逮捕。薩米拉同樣是童婚的受害者,她在15歲時被迫嫁給一名男子,生了兩個孩子,后來因殺害丈夫被判處死刑,她一輩子沒見過自己的小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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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米拉)
2008年,法蒂瑪·薩爾貝希因殺害丈夫被捕。她在16歲時被迫嫁給了大她很多的丈夫。被捕后,她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接受了審訊,承認了自己謀殺的罪行。
2012年,17歲的澤納布·塞卡安萬德因涉嫌謀殺丈夫被捕。
她在15歲時嫁給了丈夫,在審訊期間,她說她的姐夫曾數次強奸她,在嫁給丈夫后,她又遭受了好幾個月的身心虐待,最終她無法承受,刺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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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納布)
最終,她們都被處決了。
所以對戈利來說,情況不容樂觀。
可是以她的情況,又該去哪籌集這100億的天文數字呢.....
ref:
https://www.theguardian.com/global-development/2025/nov/03/child-bride-faces-execution-in-iran-unless-she-pays-80000-in-blood-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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