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實習生 毛雯霞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張文凌)11月3日,云南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全省公安機關貫徹落實《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情況。
《實施辦法》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實施辦法》立足云南省邊疆民族地區實際,明確了從省級到村(社區)各級組織的職責任務,構建起多層次、全覆蓋的反恐怖工作責任體系,還細化了重點目標管理、應急處置、邊境管控等關鍵環節的措施要求。特別是針對無人駕駛航空器、新興業態、非傳統安全威脅等新情況新問題,作出前瞻性、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為依法反恐、精準防恐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實施辦法》中的安全防范措施涵蓋了基礎防范、重點目標保護、邊境防控和社會面管控等多個維度,強化了對“人、地、物、事、組織”等要素的管控。其中,既明確了水利、供水、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防范要求,對物流寄遞、長途客運、住宿、散裝汽油等行業落實實名制登記作出了硬性規定,也對網約車、無人機、商業綜合體、劇本娛樂場所等新業態新領域明確了監管職責和安全要求,筑牢更加嚴密的社會面防控網絡。
與此同時,昆明市公安機關嚴格落實《云南省涉恐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辦法》,簡化兌付流程,及時兌現獎勵,今年已累計發放舉報獎勵12.6萬元。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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