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去禁釣禁獵區夜釣,沒想到被夜獵的4人誤以為野豬,遭槍擊爆頭,二十多天后仍昏迷不醒。開槍者不僅沒主動道歉,還要挾受害者家屬:先簽諒解書,再付醫藥費。
李大哥今年54歲,與妻子半務農半打零工為生。家有80歲老母親,還有一個沒上學也在打工的未成家兒子。
李大哥家住湖南省益陽市南縣茅草街長寧村,距離洞庭湖支流很近,河邊一帶是禁釣禁獵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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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晚8點左右,李大哥拿著釣具在夜幕中翻過河堤來到河邊釣魚。期間魚線斷了,他還回家取線后返回。
忽然,一輛皮卡開著燈駛來,他以為是禁漁巡邏隊,便下意識地蹲低身子淹沒在草叢中躲避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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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來車并非漁政工作人員,反而是4名持槍的狩獵者。
這些狩獵人員發現草叢晃動后,以為是野生動物,便停車后拿起槍支下車。
一人用紅外線瞄準器未加辨認便開槍射擊,“砰!”的一聲,子彈擊中了草叢里李大哥的頭部。
劇痛讓他眼前一黑,鮮血瞬間浸透了衣領。憑著骨子里的求生欲,他掙扎著從草叢里爬出來,提起釣到的魚,踉踉蹌蹌往家挪。
家人一見大驚失色,馬上打了120。
緊急送醫后,醫生發現鉛彈從李大哥后腦上方打入,在腦部碎裂,多塊彈片深深嵌進頭骨,雖經全力搶救保住性命,卻一直處于昏迷狀態,二十多天過后至今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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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狩獵者開槍后,4人還前往草叢查看獵物,發現中槍的是人后,趕忙開車跑了,把槍也扔進河里。
案發后4名涉案人員均已被警方控制,但由于目前尚未找到這把槍支,因此仍然無法確定是何種槍支。
開槍的男子20多歲,是李大哥隔壁村的,在當地經營二手車,建有小洋樓,還有兩臺車。他供述說,當晚4人結伴打獵,通過紅外線把李大哥當成了野豬。
同行的還有一個剛刑滿釋放不久,還有一個未成年人。
目前,李大哥家人已經用了20萬醫療費,已無力再承擔一天好幾千的巨額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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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開槍男子家屬不僅沒有主動道歉,還一直拖著不賠錢,說要先簽諒解書才給錢:“你們得先簽諒解書,我們才考慮出錢治病。”村里干部幫忙調解過好幾次,但他們就是不松口,這事就這么拖著。
網上很多人罵這四個人沒良心,明明打傷了人還敢要挾。但其實按法律來看,只要不判死刑,諒解書確實能減少刑期。去年有起差不多的案子,受害者寫了諒解書,犯人只被判了半年。
但是,李大哥家人也有顧慮,她們擔心要是簽了諒解書,后面萬一出問題,錢也可能拿不到。因此這事誰也沒個準主意,只能干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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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槍男子家里也在等,等諒解書,等法院宣判。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大家都很被動。現在就看警方怎么調查,法院怎么判了。
關于夜釣和夜獵,其實大家都知道這是禁區。洞庭湖水域就是禁止釣魚的地方,那幾個人也不該拿著獵槍滿地轉。
因此,這件事從頭到尾,大家都清楚:一、夜釣本就是違規;二、違法持槍;三、拿獵槍進禁獵區,更是違法;四、出了事后不是趕快救人出錢,反而推著要“諒解書”,太霸道了。“什么都能談,唯命不能討價還價”。錢是賠償,諒解卻是自愿,不能反過來作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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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槍響,代價慘痛。它不僅射傷了一位無辜的釣者,更擊中了社會安全的軟肋。我們期待嚴懲兇手,更呼吁相關部門加強槍支管控,嚴厲打擊非法狩獵,織密公共安全的防護網。唯有如此,才能讓人們在享受夜色與自然時,不必再為生命安全而擔驚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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