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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中)與同事討論案件。 張倩攝
每當抬頭看見居民樓明亮的窗戶,我總會想起去年辦理的那起高空拋物案。從發現線索到推動社會治理,這起“小案”讓我深刻體會到,新時代檢察官既要當法治先鋒,更要做群眾貼心人。
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多次從居住的高樓家中拋擲石塊及生活物品,造成住戶陳大姐停放在樓下的車輛受損,尤其是5月27日晚間,李某竟將菜刀拋至樓下,菜刀落地處距群眾僅一米。監控錄像里寒光閃閃的菜刀從天而降的畫面讓我脊背發涼,雖然萬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安置小區住著200多戶搬遷群眾,老人孩子常在樓下活動。
這是我院辦理的首例高空拋物案件,我們在辦案中經歷了三重考驗:第一次較量是與證據的角力。李某起初拒不認罪,聲稱“沒砸到人就不算違法”。我們調取23處監控錄像,繪制出拋物軌跡三維模型,精確計算出每件物品的墜落速度和殺傷力。當看到菜刀動能相當于3公斤重物從10米高空墜落的示意圖時,原本頑固的李某終于低下了頭。第二次較量是法律適用之爭。如何把握“情節嚴重”的標準?我們走訪應急管理部門取得專業意見,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深入研討,最終認定李某在人員密集場所多次拋擲危險物品,完全符合構罪要件。第三次較量來自群眾的不理解。不少居民覺得“判刑太重”,甚至有人說“小題大做”,為此,我和網格員在小區連開兩場院壩會,用雞蛋、蘋果演示高空墜物的威力。當看到西瓜從四樓墜下瞬間爆裂的畫面,張大媽拉著我的手說:“李檢察官,這堂課來得及時啊!”
這不僅是刑事案件,更關乎群眾“頭頂上的安全”。“不能就案辦案,必須形成治理閉環。”我主動對接我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制定“刑民雙查”方案,同步推進刑事追責和公益訴訟。
2024年11月12日,在提起公訴時,我們在公益訴訟的訴請中特別要求被告人在媒體公開道歉。在我看來,這份道歉不僅是對被害人的交代,更是面向社會的法治宣言。為了更好地教育群眾,我們推動庭審在小區的案發現場舉行,還組織了全縣物業代表、社區干部旁聽,把法庭變成普法課堂。法院經審理并當庭公開宣判,以高空拋物罪判處被告人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并在縣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判決生效后,我帶著檢察建議書來到縣住建局,這份建議書凝聚著我們走訪12個小區形成的調研成果。從監控死角整改到防拋物設施安裝,7項建議全部被采納。現在走過案發小區,抬頭就能看見智能監測攝像頭。
如今回望這個案件,我深刻體會到檢察官不僅要辦好個案,更要織密守護美好生活的法治之網。每當看到孩子們在小區安全玩耍,那份職業自豪感便油然而生——這就是我們守護的歲月靜好。
(口述人單位:陜西省嵐皋縣人民檢察院)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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