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大象幫關注甘肅岷縣投資3.7億民營供熱公司被政府主管部門一紙文件強行接管一事,無獨有偶,在山東博興,也發生了同樣的事件,套路如出一轍:投資4億、運營15年的民營供熱企業曾因安全供熱獲得博興縣住建局發文表彰,被接管前卻又被指責“常年供熱不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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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建局提出入股發債遭民企拒絕
“我們是被當地政府招商引資邀請到博興投資的。”博興縣恒源熱力公司股東何紹江說,2010年6月28日,山東通源熱力集團與博興縣政府簽訂了為期30年的《博興縣城區集中供熱協議》,設立博興縣恒源熱力有限公司和博興縣通源熱力有限公司(簡稱“恒源公司”“通源公司”),為城區居民提供冬季供熱服務。
“在過去15年,企業累計投資近4億元,建成供熱管網180余公里、換熱站200余座,實際供熱近5萬戶。公司資質證照完備,供熱管網設備設施處于‘壯年期’,從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何紹江說,一直以來這兩家熱力公司的供熱服務受到省市縣各級部門及用暖戶的認可和褒獎,“2023年我們還得到了博興縣住建局的發文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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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博興縣住建局局長劉學剛找到我們公司,一開始說,政府準備發行專項債進行融資,因為國家有規定,申報單位需持有效供熱經營許可證,所以想借用我們公司的名義申報發債。”何紹江說,當時公司領導考慮到其中存在一定風險,沒有同意。
“幾天后,劉學剛又提出由政府公共事業集團入股我們公司。”何紹江說,資金技術公司都不缺,為什么要平白引進一個股東呢?再加上有之前的事,害怕萬一拿股份做抵押怎么辦,“所以我們還是沒有同意”。
“5月10日,劉學剛專門來到公司,這次的說法變了,說政府公共事業集團準備收購我們公司,我們認為目前公司經營情況良好,而且前期投資巨大,還沒有收回成本,就沒有同意。”何紹江說,之后公司還專門給博興縣住建局復函,表達了“不同意收購要約,期待依約繼續經營”的訴求以及緣由。
2023年6月12日,博興縣住建局回復表示,強調“沒有強行收購的意向”,并表示“將本著友好、共贏、互利互惠的原則,妥善解決新形勢下城區供熱問題”。
民企更換熱源遭遇“價格刺客” 成本翻了一倍
最近兩年,雖然恒源和通源兩家公司一直正常經營,但是他們明顯感到,“博興縣相關部門對公司的態度變了”,最顯著的就在熱源更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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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沒有自己的熱源,一直是購買當地盛和電廠的熱水來給居民供暖,因為國家環保政策調整,盛和電廠即將關停,需要尋找新的熱源。”何紹江說,按照當初簽訂的《博興縣城區集中供熱協議》第六條約定,作為協議一方,縣政府負責協調電廠熱源,為今后城市發展提供熱量保證。“我們多次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協調新的熱源,但一直沒有得到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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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當時新的熱源——國能博興電廠已經建成投產,但是我們公司和電廠不是簡單的市場買菜的關系,他家貴了,我可以買別人家的。它具有唯一性,供熱的事兒必須由政府主導。”何紹江表示。
“根據協議內容來看,博興縣政府未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對此,北京浩天(鄭州)律師事務所張建明律師認為,“協調熱源”是政府的“約定義務”,而非“任意性協助”,當原有熱源(盛和電廠)因環保政策關停時,博興縣政府需主動對接新熱源(國能博興電廠),推動供需雙方達成合理價格與供應協議,而非以“市場關系”為由推諉責任。
在恒源和通源兩家公司的多次催促下,2025年5月10日,博興縣住建局召開了一次協調會。
“只有住建局、縣財金集團和我們公司參加,國能博興電廠并沒有到場。”何紹江說,“就在這個會上,在縣價格主管部門沒到會、沒參與的情況下,住建局提出一個熱源價格,每吉焦92元,其中熱源費45元,管輸費47元。”
“一個供暖季,博興縣大概要用250萬吉焦,總計超過2.7億元,公司收暖氣費才1個多億,我們怎么干?!”何紹江表示,在山東,熱源出廠價最高也不過每吉焦40元,而管輸費一般為10元左右,“新價格幾乎翻了一倍,這是把企業當成了肥羊來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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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協調會僅僅是走形式,博興縣政府并未盡到《協議》中的責任與義務。”張建明律師表示,首先,新熱源供應方國能博興電廠未參會,協調會僅涉及住建局、財金集團與民企,無法就熱源供應量、價格等核心問題達成共識,無法解決實質問題。第二,在縣價格主管部門未參會的情況下,直接提出每吉焦92元的價格,違反《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的規定,“供熱價格屬于‘政府定價或指導價’,需由價格主管部門開展成本監審、征求公眾意見后制定,住建局無定價權限,其提出的價格缺乏合法性與合理性。”
縣住建局先下通知“臨時接管” 再舉行聽證會
協調會沒有任何結果,5月20日,博興縣住建局下發《通知》,稱恒源和通源兩家公司,若未在6月25日前與熱源企業達成一致,將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
2025年6月23日,博興縣住建局再次下發《關于擬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的通知》。當天,博興縣住建局又下發《聽證通知書》,稱將于7月9日舉行聽證會,就擬終止供熱協議、取消特許經營權、采取臨時接管措施舉行聽證。
“先下擬終止、取消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的通知,再召開聽證會討論該不該這么做,這不是明顯的結果前置嗎?”何紹江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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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博興縣住建局、博興縣生態環境局召開聽證會。
“這次聽證會,違背了《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沒有公告參與聽證的居民代表基本情況。居民代表與公司出席人員辯論時,居民代表光說家里冷,暖氣不熱,但是卻無法回答報修原因、時間、樓棟號等具體信息,更加無法提供維修簽字證明。”何紹江說,參照2024/2025年度,縣長熱線接到600余次供暖投訴,即便不論原因全算上,投訴率也不足0.12%,供熱合格率達99.88%。“服務滿意率、供熱達標率,我們公司遠遠高于國家對同行業的考核要求。”
“往前追溯,2023年,博興縣住建局還專門發文對我們進行表彰,文中盛贊,‘經過13個采暖期的運行,通源、恒源熱力公司安全可靠、效果明顯,徹底解決了困擾我縣多年的城區居民冬季供暖問題。贏得了全縣城區居民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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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連年好評”變成了“常年供熱不達標被居民投訴”,何紹江認為,“這個彎轉得也太陡了。”
民企特許經營權被終止 縣屬熱力企業即時接管并開始收費
“聽證會結束至9月28日,這之前博興縣住建局既沒有針對聽證會交換意見,也沒有反饋聽證結論,而是在9月28日,向我們公司下發《關于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特許經營協議權的決定書》。當日,又下發了《關于對博興縣城區供熱項目實施臨時接管的通知》。”何紹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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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書》顯示,終止取消特許經營協議的理由是:“近幾年來你單位供熱質量及服務長期得不到群眾滿意;面對熱源變化消極應對,至今未與任何熱源企業簽訂新的熱源供應協議,已經危及或可能危及社會公眾利益。”
“9月29日,博興縣公安、特警出動人員和車輛,停放在企業辦公區外,同時博興縣公用事業集團下屬的博興縣恒通熱力有限公司(簡稱“恒通公司”)在公安特警的陪同下,以‘執法者’的身份查封查扣我們公司供熱財產設備,并在公司大門張貼《人員接收公告》。”何紹江說,即使要取消特許經營權,實施臨時接管,也應該是住建局以官方身份進行,“恒通公司同為企業,與我們公司是平等的市場主體,彼此無經濟業務往來,他們有什么權力來查封我們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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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公司的行為,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涉嫌非法侵占企業財產。”張建明律師指出,即使政府依法作出臨時接管決定,執行主體也應是行政機關或其授權的機構,而非一個平等的市場競爭對手。
“恒通公司與恒源、通源公司同為有限責任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一個企業絕無任何法律授權可以去‘接管’另一家企業。恒通公司的‘接管’行為無法無據,是借助公權力實施的違法侵權行為,應立即停止并承擔相應的民事乃至刑事責任。”張建明表示。
盡管如此,10月6日,“智慧博興”平臺還是公告開始收取采暖費。
這意味著,自2010年經博興縣政府招商引資而來、已在當地運營15年的民營供熱企業——恒源和通源兩家公司失去了城區的供熱特許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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