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涵洞積水當休矣:民生路更需責任托底
清晨的柳孟春村南頭,連接周邊數個村落的石黃高速涵洞下,積水深度深不可測。附近的村民只能靠一條小窄道進行通行,兩邊車輛只能放一側,排隊通行繞路幾公里土路成為了常態——這處被當地人稱作“道洞子”的通道,自2000年石黃高速辛集至滄州段通車以來,常年經常積水的困境已困擾了百姓好多年 。一條本應串聯發展的交通大動脈,其附屬設施卻成了民生梗阻,這背后折射的,是高速建設與管理中民生關切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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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黃高速的建設履歷寫滿了發展印記。作為河北省“五縱六橫七條線”規劃的重要組成,這條西起石家莊、東至黃驊港的公路分三期建成,其中途經滄縣的辛集至滄州段屬二期工程,1998年開工、2000年通車,投資達30.58億元,設計為雙向四車道全封閉標準 。彼時建設的涵洞通道,雖符合當時的公路附屬設施基建規范,但其排水系統設計標準未能充分預判二十余年城鎮化進程中降雨量變化、周邊地塊開發帶來的排水壓力。更關鍵的是,隨著使用年限增長,設施老化與維護缺位的問題愈發凸顯,本應動態優化的養護管理未能跟上民生需求。
依據我國公路養護的技術規范,涵洞設施必須遵循“預防為主、及時修復”的原則:日常巡查需每日覆蓋,暴雨后必須立即清淤,對淤積程度、排水通暢性、結構完整性的檢查需形成閉環管理。石黃高速的運營方河北高速集團石黃分公司,在其他路段也有過汛期清疏涵洞、建立隱患臺賬的成熟經驗 ,然而柳孟春段的“常年積水”,恰恰暴露了養護標準在民生關切點上的執行空轉。當“大雨積水”演變為“常年經常積水”,當村民的反復反映淪為“習慣性忽視”,本質上是管理責任與民生需求的脫節。
整治積水、暢通出行,責任歸屬清晰明確。根據《公路法》第三十五條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相關規定,高速公路的涵洞作為主體工程附屬設施,其養護管理責任主體是經營管理單位,即河北高速集團石黃分公司 。該公司不僅要承擔直接整改責任,更需建立長效機制:針對歷史遺留的設計缺陷,可借鑒武強縣疏通排水口、埋設專用管道的整改經驗 ,對柳孟春段涵洞實施排水系統升級;將民生通道納入“重點盯防”清單,加密巡查頻次并公開處理流程,讓村民的出行訴求有回應、有落實。
地方政府與交通部門則需履行監管與協同職責。滄縣交通運輸局曾參與石黃高速滄州主城區互通工程的養護接管 ,理應發揮屬地優勢,搭建村民與高速運營方的溝通橋梁,推動形成“問題排查—方案制定—施工整改—效果驗收”的協同閉環。唯有高速運營方主動擔責、地方部門積極協同,才能讓民生通道真正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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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8年首段通車至今,石黃高速早已成為冀中平原的經濟大動脈,但其價值底色始終應是“為民服務”。二十余年過去,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在升級,管理理念更應與時俱進。柳孟春段的積水涵洞,既是民生痛點,也是責任警鐘——高速發展的每一寸延伸,都應伴隨著對民生細節的敬畏;交通大動脈的每一處附屬設施,都應成為連接民心的紐帶。
整治積水涵洞,從來不是“額外負擔”,而是對“人民至上”理念的踐行。當高速涵洞不再積水,當村民出行不再受阻,這條承載著發展希望的公路,才能真正贏得百姓的認可與信賴。這,既是高速建設的初心所在,更是交通發展的必然要求。
望相關部門抓緊時間進行整治,讓老百姓出行得到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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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獅城課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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