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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江蘇省城市足球聯賽(以下簡稱“蘇超”)安保工作,南京市公安局進一步加強對活動現場“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嚴厲查處無人機違法違規飛行行為。近日,南京市公安局主動排查、快速處理一起“蘇超”活動期間奧體中心無人機“黑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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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晚,南京市公安局無人機防控警力在蘇超安保執勤中,通過技術偵測發現在奧體中心有無人機未經報備升空飛行,且飛行高度超過120米。地面查控警力快速到場查看情況,在奧體中心外圍400米處找到飛手并登記相關信息,對其進行教育勸阻。“蘇超”散場時,該飛手再次操控無人機進入奧體中心飛行。公安機關立即展開調查處置,詢問過程中,飛手如實陳述其當晚攜帶無人機到奧體中心外圍道路,升空飛行至奧體中心,并在執勤警力查控教育后仍進行了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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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該飛手雖已對無人機進行實名制登記,但未按規定申請空域審批,且飛行高度多次超過120米,此次飛行屬“黑飛”行為,不僅對空中秩序造成影響,同時也給“蘇超”活動期間的公共安全帶來了嚴重隱患,其行為已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并進行法治教育。
警方提醒:“蘇超”“南馬”等重大活動期間,警方將對活動現場“低慢小”航空器實施嚴格管控,任何單位與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飛行。警方將對“黑飛”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全力保障活動安全。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將無人機“黑飛”行為明確列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并給予處罰。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四十六條: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關于飛行空域管理規定,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飛行、升放前款規定的物體非法穿越國(邊)境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專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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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江蘇警方編輯部 南京警方
編輯丨王雯
審核丨張可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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