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31日)
“全國已有29個省份延長婚假”
“湖南婚假延長至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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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近日印發《十條措施》,其中明確婚假延長至20天,產假延長至188天,較此前普遍執行的3天婚假與158天產假實現明顯提升。通知還提到:
有條件的地方可向新婚夫妻發放結婚紅包或消費券。支持開展形式多樣的婚戀活動,搭建安全、可靠、便捷的婚戀交友公益平臺;
產假期滿,經本人申請和用人單位批準,可以請假至嬰兒1周歲,請假期間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依法落實男方享受20天護理假;
中學、高校及有關社會組織應普及青春健康教育,推進青少年性與生殖健康教育,預防非意愿妊娠;
發揮輔助生殖技術優勢,規范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將適宜的分娩鎮痛、輔助生殖技術等項目以及“先兆流產”治療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報銷范圍;
優化生育津貼發放流程,將生育津貼發放到女職工本人;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休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限制其晉級、晉職、評定職稱,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逐步免除學前教育保育教育費,有效降低家庭學前教育成本。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9個省份延長婚假。
目前婚假最長的省份為山西和甘肅,均為30天;河南、黑龍江規定,參加婚檢分別額外增加7天、10天,最長婚假分別可達到28天、25天;新疆婚假為23天。其他省份中,婚假大多為18天、15天、13天或10天。
浙江婚假去年已調整
此前
浙江的婚假天數已進行調整
產假天數也有最新規定
趕快來看
去年9月27日
我省出臺《浙江省婚假規定》
明確職工婚假延長至13天
凡是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等用人單位的職工,在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后,均可享受13天的婚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婚假假期。
職工休婚假的,其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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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
《浙江省生育保險辦法》正式施行
其中明確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在此基礎上,女職工可再享受《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延長產假,即一孩再增加產假60天(共計158天);二孩、三孩再增加產假90天(共計188天)。
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未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產假42天;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產假98天。
來源:中國青年報、財聯社、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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