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狗引發的血案: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
2025 年 1 月的山西長治,一條寵物狗的意外傷人,最終釀成兩個家庭的破碎。這場始于街頭的糾紛,以 “狗咬人、人摔狗、聚眾毆、持刀反” 的劇情升級,在 10 月 30 日案件細節曝光后,再度引發公眾對正當防衛邊界的激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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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日午后,申先生在街上突遭郭家養犬襲擊。據其回憶,未拴繩的狗突然性情大變撲咬過來,他在劇痛與驚恐中應激反擊,將狗摔死并隨即報警。在派出所等待調解的數小時里,申先生多次聯系狗主人郭某未果 —— 對方對警方傳喚充耳不聞,既未墊付醫藥費,也未出面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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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先生未曾料到,郭某的缺席并非回避,而是醞釀著更激烈的對抗。當晚,郭某帶著十余人直奔申家,砸碎玻璃后踹開大門闖入。正在家中的申父上前理論,指出 “狗主人未盡監管義務在先”,卻遭郭某一方反駁:“賠錢可以,但狗養了多年如家人,摔死就是漠視生命”。口角迅速升級為肢體沖突。
據申父女兒事后披露,父親被三層人圍毆,孤立無援間隨手摸到窗臺上的刀亂揮防衛,“并非有目的地刺殺,只是想逼退對方”。混亂中,郭某被刺成重傷,送醫后不治身亡,另有多人受傷。此時仍在派出所等候的申先生接到消息趕回家時,只見到一片狼藉與被警方控制的父親。
10 月 30 日,案件最新進展顯示,申父因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但申家堅稱屬正當防衛。申先生提出兩點核心依據:一是郭某等人砸門闖入的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符合《刑法》中 “不法侵害正在發生” 的防衛前提;二是多人圍毆對父親生命造成現實威脅,反擊符合最高法 “立足防衛人情境判斷” 的指導原則。
法律界對此爭議激烈。根據《民法典》規定,郭某作為犬主,未拴繩致犬傷人需承擔無過錯責任,但其上門打砸的行為已涉嫌違法。最高法 2020 年發布的正當防衛指導意見明確,對非法侵入住宅的不法侵害可實行防衛,且需考慮防衛人 “緊迫狀態下的緊張心理”。
有律師指出,若能證明郭某一方先動手且手段過激,申父的反擊或可認定為防衛行為。
截至 10 月 31 日,警方已核實申家在沖突期間五次報警的記錄,從闖門到案發持續約半小時。這一時長成為爭議焦點:支持者認為多次報警未果印證侵害的持續性,反對者則質疑 “持刀揮刺” 超出必要限度。
如今,郭某身亡,申父面臨刑責,兩個原本無冤無仇的家庭徹底破碎。
申先生的懺悔或許道出了關鍵:“如果當時不摔狗,如果對方肯去派出所,如果沖突時能克制,悲劇本可避免”。這場血案留下的,不僅是司法審判的難題,更警示著:文明社會的糾紛解決,從來不在街頭的拳腳與刀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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