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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中國政法大學第15期刑事法博士生沙龍在研究生院圖書綜合樓0101教室順利舉行。本期沙龍邀請中國政法大學2025級刑法學博士生秦雨田和2025級刑法學博士生邵嘉作為主講人,分別以《輕罪實體出罪的理論闡明與路徑展開》和《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數字化建構研究》做主題報告。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孫道萃作開幕致辭,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講師鮑文強、中國政法大學2023級刑法學博士研究生曹嵐欣和中國政法大學2024級訴訟法學博士生王毅恒分別對兩位博士生的論文進行深入點評。中國政法大學2025級刑法學博士生王昱博主持本次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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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伊始,孫道萃副教授為本期沙龍致辭,強調了本次沙龍以輕罪治理為主題的重要價值,指出輕罪治理是中國犯罪治理中的關鍵議題,具有長期的學術研究價值與現實意義。孫道萃副教授對輕罪治理提出三點見解:一是輕罪治理問題復雜且持久,需持續投入研究;二是解決輕罪治理問題需跨學科融合,結合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政策與犯罪學等多學科視角;三是面對輕罪治理的新挑戰與理論動態,期待沙龍能開啟新的學術思考方向,促進學術交流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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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論文報告與評議環節,秦雨田和邵嘉先后報告論文,孫道萃老師、鮑文強老師、曹嵐欣博士生和王毅恒博士生依次對論文進行評議。
秦雨田以《輕罪實體出罪的理論闡明與路徑》為題展開研究,認為輕罪時代下實體出罪研究對于優化刑法結構、促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具有關鍵意義。同時指出,當前輕罪出罪面臨體系性困局,如輕罪行為法益關聯度低、附隨后果功能異化導致出罪必要性凸顯,且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輕罪與輕刑對應關系失衡、司法資源投入有限及刑罰規制效益邊際遞減等問題。為破解上述困境,主張應構建與輕罪規范特征相適配的實體出罪理論,強化刑法規范對實體出罪的支撐作用。立法上以系統思維調整犯罪化進路、為危險犯嵌入“結果化”要素;司法上實質解釋罪量要素、明確秩序法益實體內容,以完善輕罪實體出罪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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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嘉以《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數字化構建研究》為題進行匯報。邵嘉指出,當前我國刑事犯罪結構呈現輕微化趨勢,構建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成為犯罪治理關鍵,數字化賦能是其構建的必然路徑。然而,該制度在構建中面臨規范不足、犯罪記錄信息碎片化、管理機制缺位等困境。邵嘉認為,為有效推進制度構建,應明確犯罪分層理論以厘定封存范圍,搭建國家犯罪記錄信息系統實現信息整合與數字化登記;同時,規范犯罪記錄信息數據管理,采取法院依職權自動封存路徑,進行數字化動態管理,嚴格限定查詢主體與解封條件;此外,還需擴充匹配免除前科報告義務內容,限縮“犯罪記錄”為定罪記錄,并建立監督機制確保制度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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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道萃副教授在評議中,高度認可秦雨田同學對輕罪治理出罪機制的深入剖析。他強調實體法出罪作為程序出罪的前提,指出需激活并完善刑法中的出罪機制,如細化立案追溯標準,以增強司法實踐中的可操作性。針對實體與程序出罪的配合,他提出應兼顧兩者邏輯連貫性,避免片面強調。孫教授還倡導類型化、細微化研究,針對不同輕罪制定差異化出罪策略,并以危險駕駛罪為例,說明出罪邏輯需隨實踐調整。最后,他強調理論與實踐的良性互動,呼吁包容探索空間,通過相互理解和尊重,持續優化出罪機制,確保其既符合理論精髓,又緊貼司法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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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文強老師針對邵嘉博士的論文提出了細致且具有建設性的修改建議。他首先指出論文中“數字化”概念界定模糊,建議明確其內涵及數字化構建的具體對象。針對論文引言部分,他建議通過文獻綜述凸顯研究的必要性,指出當前研究的不足,并簡要介紹文章結構脈絡,以提升文章的條理性和邏輯性。在論證數字化構建必要性時,他提醒作者需更具體地指出實踐中輕罪人員因記錄未封存而遭受不合理對待的情況,并進一步論證數字化對解決傳統方式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提升制度運行效率的作用。對于犯罪分層理論,他建議加強合理性與必要性的論證,補充相關數據支持,以增強理論的說服力。在排除機制設計上,他提醒注意程序與實體之間的復雜關系,避免簡單化對應。最后,在犯罪記錄數字化管理部分,他建議先考證我國是否已有相關系統,借鑒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實踐中的數字化平臺經驗,并引入比較法視角,考察其他國家在犯罪記錄數字化與封存方面的做法,以增強論證的廣度和深度,使論文更加完善和具有學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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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嵐欣博士對秦雨田博士的論文給予了細致且中肯的評議。她認為論文整體邏輯清晰,論證有深度,方法路徑得當,從實踐問題切入,深入至理論根基,最終提出解決對策。但同時,她也提出了一系列修改建議:首先,針對輕罪的定義,建議補充論證將法定刑三年以下作為輕罪界定標準的合理性;其次,對于輕罪出罪化的路徑,她以盜竊罪為例提出質疑,認為并非所有法定刑低的犯罪都能出罪,需考慮犯罪性質;再次,她對輕罪與重罪的罪質比較提出見解,認為不能簡單以法定刑高低判斷罪質輕重;此外,她還建議縮減實踐必要性的展開,或梳理其與實體出罪的邏輯關系,使論證更緊湊;對于論文中的理論基礎部分,她認為可將其融入第三部分,增強體系銜接;最后,她提醒注意文獻的全面性,建議補充域外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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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恒博士對邵嘉博士關于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數字化構建的論文給予了細致評議。他指出,論文選題具有前瞻性和重要性,契合當前數字化改革趨勢。然而,他建議進一步明確“數字化構建”的具體內涵和對象,以避免概念上的模糊性。在結構安排上,王毅恒認為當前結構略顯松散,建議調整章節順序,先定義犯罪記錄,再探討數字化構建的必要性,隨后詳細闡述登記方法、管理機制及數據化封存等關鍵環節,以增強論文的邏輯性和條理性。論證方面,他強調需加強犯罪分層理論的論證,提供學界共識和實際數據支持,同時細化犯罪記錄統一管理的利弊分析,充分考慮實際操作中的風險和挑戰。
王毅恒博士對秦雨田博士關于輕罪實體出罪路徑的論文進行了深入評議。他認為,輕罪出罪雖為老話題,但在當前司法實踐下仍具研究價值。然而,他建議論文在選題上需凸顯創新點,避免簡單重復已有研究,應深入挖掘新的觀點和視角。在結構安排上,王毅恒博士指出當前第二部分關于輕罪出罪必要性的論述稍顯冗長,建議縮減篇幅,將其核心內容融入問題提出部分,以便更聚焦地探討第三、四部分的出罪路徑和理論適配。論證方面,他強調需明確實體出罪的定義,避免概念混淆,同時加強與現有理論的對話,通過引用和批判現有研究來提升文章的邏輯性和說服力。此外,他還提醒注意不法內容概念的解釋和語詞的準確性,避免以偏概全,確保論證的嚴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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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 | 中國政法大學“薊門一體化刑事法講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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