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7 日,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的一則恢復執行公告,讓于謙的名字與 “被執行人” 牢牢綁定。短短 48 小時內,# 于謙被強制執行#話題閱讀量突破3.2 億,25 萬條評論里充斥著錯愕與質疑 —— 這個在相聲舞臺上 “家里趁礦”、現實中坐擁 60 畝馬場的 “北京玩主”,怎會被 111 萬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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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的放大鏡迅速穿透他的生活濾鏡:有人翻出他飼養矮馬、梅花鹿的奢華馬場,估算地價超數億;有人扒出其名下 11 家關聯企業,其中持股 98% 的養殖公司早已因 “失聯”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更有網友算出刺眼對比:111 萬僅相當于他馬場三天的飼料錢,卻讓其 “閑云野鶴” 的人設徹底破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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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焦點并非 111 萬本身,而是這筆錢背后的復雜關聯。禍起 “朋友局” 投資:于謙持股 10% 的墨客行影業,累計被執行金額已超 7554 萬元,涉及《老師?好》收益分配等多起影視合同糾紛。這家曾參與《銀河補習班》《雄獅少年》制作的公司,實際參保員工僅 7 人,法定代表人趙仁鵬個人涉案超 3300 萬元并被限制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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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司法》,股東需在認繳出資范圍內擔責。墨客行影業注冊資本 5000 萬元,于謙認繳的 500 萬元并未實繳,這成為法院追加其為被執行人的關鍵依據。法律博主強調:“這并非個人失信,而是股東出資責任的正常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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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這并非孤例。兩年前,于謙持股 51% 的 “天精地華寵樂園” 就因未按時年檢被列入經營異常,如今其商業版圖已蔓延至影視、餐飲、農業等多個領域,卻缺乏專業管理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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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酵中,兩種聲音激烈碰撞。質疑派:“年入千萬卻連 111 萬都拖著?”“明星投資憑什么只享收益不擔責任?” 這類評論直指公眾人物的信用義務,更有人翻出楊議 “被 AI 偽造” 的批評視頻,將商業糾紛上升為品德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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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派:法律人士指出,“被執行人≠老賴”,需區分 “未履行出資義務” 與 “有能力拒不履行”。截至 10 月 29 日,于謙團隊已回應 “律師正介入溝通”,且無證據顯示其存在濫用法人地位逃債的行為。
中央戲劇學院教授張宇燕的論斷或許點破關鍵:“藝人經商最易陷入‘名氣等同于能力’的誤區,專業團隊的缺失往往是危機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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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發稿,墨客行影業的 111 萬執行款仍未清償,但輿論已逐漸回歸理性。正如高贊評論所言:“60 畝馬場的財富買不來信用,相聲舞臺的名氣換不來免責。” 對于于謙而言,這場危機或許是收縮副業、回歸專業的契機;對于公眾而言,學會區分 “股東責任” 與 “個人品德”,才是對法治社會最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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