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詐是應該的,這沒有疑問。不過到現在,長久以來的一個問題是“精準反詐”仍然存在明顯短板。百姓正常交易,因為收到的資金涉詐屢屢被凍結,常見諸媒體。
比如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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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通過網絡聯系孫先生,要求購買小麥,并派人監裝,全程電話溝通。裝車完成后,買家失聯,監裝人員表示對此情況毫不知情。
警方調查發現,買家可能利用孫先生賬戶進行洗錢活動,將詐騙資金偽裝成正常交易款項。遂將孫先生及其親屬的銀行卡凍結,進一步調查案件以確定詐騙分子的身份和資金流向。
律師解讀為: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查封、凍結措施有關規定》第二條,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機關依法對涉案財物予以查封、凍結,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和配合。本規定所稱涉案財物,是指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依法以查封、凍結等方式固定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產和物品,包括:(一)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二)用于實施犯罪行為的工具;(三)其他可以證明犯罪行為是否發生以及犯罪情節輕重的財物。如果警方認為孫先生及其親屬的賬戶資金與詐騙案件相關,為防止犯罪分子轉移贓款或再次用于犯罪,有權對賬戶進行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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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警方根據法律有權這么做,但法律并不一定是完美的,否則就沒有律師了。在我看來,警方這么做并不合理。只有虛假交易,只轉錢未交貨才有洗錢嫌疑。交易前可能涉嫌非法資金,但交易后錢貨兩清了,是不是應該就屬于合法資金了。
因為普通人并沒有鑒別資金合法性的能力,也沒有這個義務。誰賣個東西還得去調查清楚買家的錢來路明不明?現實中沒有這樣的人,也不能要求大家這么去做。
收款方清白,付款方有問題,既然有問題,請找付款賬戶所在行。因為資金都是銀行轉出的,實名制是開戶前提。如果銀行都鑒別不了,憑什么要普通人擔責。如果銀行轉出的資金還不合法,那哪家合法呢?錢在騙子的卡里沒什么問題,一到老實人的卡上就有問題,這公平嗎?
在我看來,這種執法是有選擇性的。舉個例子,假設騙子去吃飯,花了幾百元。這幾百元是詐騙所得,但飯店是正常營業的收入,那以此類推,是不是應該要凍結飯店賬戶或銀行卡呢?我想現實中沒有警察會這么做,那么同樣道理,是否也不應該凍結孫先生的合法收入。不能因為金額是幾百元、幾千元或是幾萬元、幾十萬元,而有所區別地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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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種可能是,資金并不是從騙子賬戶上來的,而是受害人直接轉出的。騙子拿到的是貨,而不是資金。
那么受害人報警,警方凍結資金,看似合理,但邏輯上其實有明顯漏洞,主要問題在因果關系混亂、法律責任錯位、交易鏈條認定不清這三點。
拿孫先生這件事來舉例,假設騙子的行為對象是受害人A,受害人A轉賬的對象是孫先生(一個合法交易者),而騙子真正獲利的是實物(糧食),不是資金。
那么從法律邏輯上講,這筆錢已經不屬于詐騙所得。因為資金軌跡不等于犯罪關系,接收資金不能證明孫先生參與詐騙,他獲得的只是通過真實交易的對價。
在刑法邏輯里,判斷是否詐騙所得,關鍵不在于錢從哪來,而在于是否通過詐騙行為取得非法利益。在這個例子里:騙子通過欺騙手段,獲得了受害人A的錢款;但騙子并沒有直接拿到錢,而是讓受害人A把錢打給了無辜商戶。
商戶并不知情,也提供了等價貨物。那么,這筆錢對商戶來說是合法所得,對騙子來說是間接得利。真正的詐騙所得是騙子取得的那批貨(即小麥),而不是孫先生賬戶里的錢。
凍結商戶的資金,只能暫時保全線索,但若長期不區分事實,就會把受害人與受害人對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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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引出另一個問題,暫時凍結商戶資金,保全線索,也不是不可以。可是如何解凍?多長時間解凍?
以我掌握的知識,我不清楚這里面的標準在哪里,尺度在哪里。還是說,只要警方認為有必要,就可以一直凍結下去。
但我要說的是,如果事后查明交易真實、收款人不知情,也未參與詐騙,仍然繼續凍結,我認為這是一種連坐,構成了對無辜第三方的財產侵害。
而現實中可能出現更多的情況是,受害人被騙,騙子逃脫,守法商戶的錢被鎖,遲遲無法解凍,或者是需要付出很大的解凍成本。
再回到孫先生這件事,從描述中看,沒有提到有受害人A,暫且可以理解為是騙子直接轉錢給了孫先生。孫先生并不知道那是非法資金,他的糧食是自己的勞動成果,交易后糧食變成了錢,所以錢是合法的,不合法的就變成了糧食。
警方應該去追查糧食的下落,去找用非法資金買糧食的那個人,這是警方的職責,不能把職責轉嫁到一個農戶頭上,去凍結孫先生和他親屬的合法所得,這是不合理的。
我們可以再設想一下,假設貨物沒有找回,騙子也沒有找到,受害者是誰呢?其實是孫先生,因為他的麥子沒有了,錢也被凍結了,相當于人財兩空了。本來騙子騙到的錢來自上一個受害者,經過這么一處理,反而多出了另一個受害者,這是不合邏輯的。
當然,這件事中,100噸小麥很顯眼,是有可能追回的。然而這種大宗農產品恐怕是特例,現實中,交易后資金被長期凍結,交易物品也無法追回的例子,恐怕是太多了。甚至在你我身邊,乃至自己身上,都可能在發生。
以上,反詐不應是隨意凍結守法公民賬戶的理由,凍結必須有明確犯罪關聯,不應讓無辜者承擔額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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